阿克蘇地區生態環境局

阿克蘇地區生態環境局

阿克蘇地區生態環境局是阿克蘇地區機構改革新組建的工作部門。

阿克蘇地區生態環境局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的方針政策和自治區黨委決策部署、地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阿克蘇地區生態環境局
  • 成立時間:2019年1月23日
  • 辦公地址: 阿克蘇市中原路1號 
  • 所屬部門:阿克蘇地區政府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正式成立,

主要職責

(一)負責建立健全生態環境制度。貫徹執行國家和自治區生態環境政策、規劃。會同有關部門編制並監督實施重點區域、流域、飲用水水源地生態環境相關規劃和水環境功能區劃,貫徹落實國家和自治區生態環境標準和技術規範。
(二)負責地區重大生態環境問題的統籌協調和監督管理。牽頭協調環境污染事故和生態破壞事件的調查處理,指導協調縣(市)人民政府對較大突發生態環境事件的應急、預警工作,指導實施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協調解決有關跨縣(市)域環境污染糾紛,統籌協調地區重點區域、流域生態環境保護工作。
(三)負責監督管理地區減排目標的落實。貫徹落實國家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排污許可制度並監督實施。根據自治區減排目標制定地區總量控制計畫並組織實施,監督檢查各縣(市)污染物減排任務完成情況,實施生態環境保護目標責任制。
(四)負責提出地區生態環境領域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以及國家、自治區和地區財政性資金安排的意見;參與指導和推動循環經濟和生態環保產業發展。
(五)負責環境污染防治的監督管理。根據國家、自治區大氣、水、土壤、噪聲、光、惡臭、固體廢物、化學品、機動車等的污染防治管理制度,擬訂地區污染防治實施辦法並監督實施。負責編制水環境功能區劃,指導排污口設定管理;負責監督防止地下水環境污染。會同有關部門監督管理飲用水水源地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組織指導城鄉生態環境綜合整治工作,監督指導農業面源污染治理工作。監督指導區域大氣環境、流域水環境、土壤環境保護工作;監督重點區域大氣污染、流域水污染聯防聯控協作機制的實施。
(六)指導協調和監督生態保護修復工作。組織編制地區生態保護規劃,監督對生態環境有影響的自然資源開發利用活動、重要生態環境建設和生態破壞恢復工作。監督野生動植物保護、濕地生態環境保護、荒漠化防治等工作。指導協調和監督農村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監督生物技術環境安全,牽頭生物物種(含遺傳資源)工作,組織協調生物多樣性保護工作,參與生態保護補償工作。
(七)負責核與輻射安全的監督管理。監督實施國家、自治區有關核與輻射安全政策、規劃、標準。參與核事故應急處理,組織實施輻射環境事故應急處理工作,監督管理放射源安全和核技術套用、電磁輻射、伴有放射性礦產資源開發利用中的污染防治。
(八)負責生態環境準入的監督管理。組織開展對重大經濟和技術政策、發展規劃以及重大經濟開發計畫進行環境影響評價。按照國家、自治區和地區規定,負責規劃環境影響評價、政策環境影響評價審查和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貫徹落實生態環境準入清單。
(九)負責生態環境監測工作。組織實施污染源監督性監測和執法監測;貫徹落實自治區生態環境監測制度和規範。組織對環境質量狀況進行調查評估、預測預警;組織建設和管理地區環境監測網和環境信息網;建立和實行環境質量公告制度,負責發布地區環境質量和重大環境信息。
(十)負責應對氣候變化工作。組織擬訂地區應對氣候變化及溫室氣體減排的規劃和政策措施並協調實施,組織實施清潔發展機制工作。
(十一)負責生態環境監察工作。建立健全生態環境保護監察制度,根據授權對各縣(市)各有關部門貫徹落實中央生態環境保護決策部署和地區工作要求情況進行監察問責。組織協調地區生態環境保護督查工作。
(十二)組織實施生態環境執法。組織開展地區生態環境保護執法檢查活動,查處重大生態環境違法案件。負責環境信訪投訴案件的辦理。負責地區生態環境保護綜合執法隊伍建設和業務工作。
(十三)組織、指導和協調生態環境保護宣傳教育工作。制定並組織實施生態環境保護宣傳教育計畫,推動社會組織和公眾參與生態環境保護。開展生態文明建設和環境友好型社會建設的有關宣傳教育工作,推動社會公眾和社會組織參與環境保護。
(十四)完成地委、行署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辦公室、環境監察支隊、生態綜合科、環評科、污染防治科、總量辦(事業單位)、宣教中心(事業單位)
南疆危險廢物管理中心(二級單位)

正式成立

2019年1月23日,地區生態環境局正式掛牌成立。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