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護工程,為抵抗殺傷武器破壞而構築的各種工程建築物的統稱。按性質分為野戰防護工程和永備防護工程;按結構形式分為露天式、掩蓋式和坑道式防護工程。用於掩護人員的防護工程多為掩蓋式和坑道式。大型的人員防護工程,除具有較高的抗力外,還有防核、防化學、防生物武器和防火、防潮功能及各種生活設備。堅固的樓房、廠房的地下室和礦井、隧道、地下鐵道、天然洞穴等,戰時均可改建成大型的防護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