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防災科技學院大學生藝術團戲曲隊
- 簡稱:藝術團-戲曲隊
- 別稱:防災戲曲愛好者協會
- 成立時間:2011年12月6日
簡介,性質,任務,章程,歷史沿革,歷屆隊員,第一屆,第二屆,指導老師,校內,校外,日常活動,
簡介
防災科技學院大學生藝術團戲曲隊,簡稱藝術團-戲曲隊,又稱防災戲曲愛好者協會,於2011年12月6日經院團委的審核批准正式成立。是防災科技學院大學生藝術團下屬的一所綜合型高校戲曲類團隊,也是北京東燕郊地區改革開放以來學生自發成立的首個高校綜合型戲曲類團隊。現有京劇、崑曲、越劇、黃梅戲、秦腔、豫劇等六兩大劇種,下設京昆、梆子兩個劇組。以“傳播戲曲、保護遺產、弘揚國粹、繼承文脈”十六字方針為宗旨,以“弘揚中華傳統文化、豐富大學校園生活”為目的。
性質
戲曲隊由大學生藝術團直接領導,接受院團委的監督管理,接受燕郊京劇票友協會的協助,接受我院人文社科系的學術理論指導,堅持學校黨團的指導方針,本隊的總體定位是:高校戲曲類綜合型藝術團隊。
任務
戲曲隊的主要任務:1、在校園內傳播戲曲文化知識,弘揚民族傳統文化;2、積極籠絡聚集我院戲曲愛好者,共同學習與交流;3、為我院大型晚會排練節目,並代表學院參加戲曲大賽;4、積極與燕郊其他高校戲曲團隊取得聯繫,並與之友好合作;5、建立並完善燕郊高校京劇聯誼會。
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本隊的名稱:防災科技學院大學生藝術團戲曲隊;簡稱:藝術團-戲曲隊。
第二條本隊的宗旨:傳播戲曲、保護遺產、弘揚國粹、繼承文脈;弘揚中華傳統文化,提高大學生人文素養;
第三條本隊的性質:本隊由大學生藝術團直接領導,接受院團委的監督管理,接受燕郊京劇票友會的協助,接受人文社科系的學術理論指導,堅持學校黨團的指導方針,本隊的總體定位是:高校戲曲類綜合型藝術團隊;
第二章 組織機制
第四條 領導機構
1、本隊由大學生藝術團直接領導,接受院團委的監督管理,接受燕郊京劇票友協會的協助,接受人文社科系的學術理論指導,堅持學校黨團的指導方針,本隊的總體定位是:高校戲曲類綜合型藝術團隊;
2、本隊多方聘請指導老師,指導老師主要為本隊的建設和平時的活動做出指導,隊員須積極配合指導老師的工作;
第五條 組織機構
2、副隊長,負責日常文秘工作、活動策劃與總結,活動預算,宣傳工作、海報展板製作、向藝術團借用劇團建設宣傳物品以及為活動籌措資金,檔案資料、財物的管理,並協助隊長管理本隊日常事務;
3、劇組負責人,負責本劇組的日常工作安排和管理,
第六條 劇組建設
1、本隊下轄兩個劇組,實行組長負責制。
2、各劇組相對獨立地開展各自的工作,定期進行訓練活動。
3、劇組在活動過程中遇到的問題,如需要購置或借用的排練用品由副隊長統一登記,並由隊長統一向藝術團匯報,由藝術團負責解決。
4、 劇組間應該加強相互交流,互幫互助。
第三章 隊員
第七條 隊員申請加入本隊,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1、具有防災科技學院正式學籍;
2、承認本隊章程;
3、 熱愛戲曲藝術
4、具有一定的表演功底及演出經歷。
第八條 隊員入隊的程式是:
1、 申請人提出入隊申請,填寫檔案表
2、對申請人進行面試考核;
3、對申請人有關資料進行核實,側面調查;
4、經考核成績合格後,半年後發給藝術團團聘書,服裝
第九條 隊員享有以下權利:
1、參加訓練和接受訓練
2、自己編排節目並送到藝術團晚會;
3、參加評優;
4、對本隊工作的批評建議權和監督權;
5、隊員在隊內享有隱私權,本隊充分尊重隊員的隱私權,對隊員個人資料保密;
6、 根據自身需要選擇多個團體;
第十條 隊員履行下列義務:
1、執行本隊的決議;
2、維護本隊的榮譽;
3、參與本隊訓練與演出活動;
4、向本隊反映情況,提供有關資料;
第四章 規章制度
第十一條 例會制度
1、例會由隊長召集召開;
2、制定和修改章程;
3、決定其他重大事項;
4、每月至少召開一次,每年召開若干次,開學後召開換屆大會,學年末召開總結大會,並請藝術團、人文社科系的老師到場指導。
5、開會人員不得無故遲到、缺席,務必準時參加例會,有特殊情況需事先遞交書面請假條。
6、會議期間,將所有通訊設備設定為無聲狀態,並保持會場秩序,成員不準抽菸、吃東西,不準大聲喧譁,不準說髒話,不得吵鬧交頭接耳,不得隨意插話,嚴禁酒後參加例會,嚴禁例會時追逐打鬧,提倡文明用語。
7、例會出勤應該認真嚴肅考核,確保人事工作順利進行。
8、在例會上總結前期工作,匯報後面工作計畫,並交後面主要日程表(或分配任務)。
9、每次例會須安排人員進行詳細記錄,並對會議內容做出相應安排。
10、缺席會議者,必須補讀會議記錄。
11、例會應力求務實,講究效率,不拖沓,不搞形式化。
12、會議上若討論問題,最後應得出結果,不可議而不決。
第十二條 考勤制度
1、隊員按照組織要求參加訓練和演出,不得無故缺勤;
2、各劇組負責人對訓練進行考勤,記錄每次訓練情況;
3、除特殊情況外,不能參加訓練必須請假,否則以曠課論處;
4、遲到一次折算一次曠課,曠課累計達三次者,進行團內通報批評,曠課累計達五次者,勒令退團。
5、隊員因故不能參加集中訓練和演出必須向藝術團團長請假,平時訓練必須向指導老師和隊長請假。
第十三條 材料匯報、資料整理、財務管理制度
1、 學期初,隊長負責對本學期的工作做以計畫,並上交藝術團;
2、 副隊長負責對本隊的有關戲曲劇本、曲譜,電子版的材料,音像資料進行蒐集整理,並保存。
3、 本隊的公共財物統一登記造冊,由副隊長保管,並定期清點,如需外借,必須通過隊長審批,登記後,方可外借,在歸還時也要相應做好登記。
第十四條 獎勵與懲罰制度
2、對於代表本隊獲得市級以上獎項的隊員,依照防災科技學院大學生藝術團章程可作為一門選修課程予以加適當學分;
3、工作積極認真者,平時表現優秀者可評選為優秀團員。
4、平時工作散漫、無故缺勤者及時指導,態度不端正者予以批評,情況嚴重者勸辭或罷免;
5、開會或訓練活動無故遲到者通報批評,並人性化地採取適當地懲罰措施,遲到3次以上需做書面檢討。
6、因個人失誤造成工作沒有及時完成,或造成損失者,視情況輕重予以處罰。
7、年末根據平時工作積極性、工作效果、出勤次數評優。
第十五條換屆制度
1、各負責人任期一年,每年六月份開展換屆工作。
2、下一任隊長、副隊長候選人由本屆隊長提名,例會公開選舉;選舉結果由隊長上報藝術團。
3、下一任各劇組負責人候選人由本屆劇組負責人提名,例會公開選舉,選舉結果上報隊長。
4、完成換屆後,新一屆領導成員應著手準備次年工作計畫,並做好招新準備工作,次學年開學初召開例會,宣誓就職。
第五章 日常活動、場地利用
第十六條 日常活動
1、各劇組應積極為我院大型晚會籌辦節目,由隊長組織產生籌辦,專門負責節目審批以及相關工作。
2、定期訓練必須執行嚴格考勤,具體要求參見獎勵與懲罰制度;
第十七條 場地利用
1、場地申請按照藝術團相關規定,由隊長負責安排。
2、應嚴格按照所申請場地的相關規定,不得人為破壞排練廳、辦公室及其他場地的公共財產,同時應做好清潔整理工作。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式
第十八條 對本隊章程的修改程式,由院團委、大學生藝術團、本隊隊員大會或10名以上本隊隊員聯名提出,並交經本隊隊員大會審議。
第十九條 本隊修改的章程,須在隊員大會上通過後5日內,報團委核准後生效。
第七章 退隊
第二十條 退出本隊需本人向隊長提出申請,隊長批准後需得到團長及藝術活動指導中心指導教師批准,方可退團。
第八章 附則
第二十一條本章程的解釋權屬本隊隊員大會執行機構。
第二十二條本章程自2011年12月6日防災科技學院團委核准、第一屆隊員大會通過之日起生效。
歷史沿革
藝術團-戲曲隊於2011年12月6日經院團委審批通過,第一屆隊員大會宣布成立,李旭當選為代理隊長,發起人為李旭、張蒙、于海洋、郤建輝、張嘉明。
2012年3月5日,完成第一次招新,並召開了新老隊員見面大會,並確立了第一屆隊長為李旭,副隊長為張蒙。
歷屆隊員
第一屆
2012年-2013年
隊 長:李 旭
副隊長:張 蒙
隊 員:蔣文科 郭 凱 張 磊 謝鴻海 密 琳
第二屆
2013年-2014年
未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