阮志雄(鶴山市國家稅務局副科級職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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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有關規定,江門市國家稅務局2016年3月28日決定:免去阮志雄鶴山市國家稅務局副科級職務,同意其本人申請,辦理提前退休手續,退休時間從2016年4月起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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