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陽市水利局

阜陽市水利局

阜陽市水利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門,為正處級。

阜陽市水利局貫徹執行黨中央、省委關於水利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落實市委的工作要求,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水利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阜陽市水利局
  • 辦公地址:阜陽市雙清路5號
  • 性質:政府工作部門
  • 行政級別:正處級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及下屬單位,內設機構,下屬單位,現任領導,所獲榮譽,辦公地址,

主要職責

(一)負責保障全市水資源的合理開發利用。貫徹執行國家、省水利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訂全市水利戰略規劃和政策,起草有關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組織編制全市水資源戰略規劃、重要河流湖泊流域綜合規劃、防洪規劃等重大水利規劃。
(二)負責全市生活、生產經營和生態環境用水的統籌和保障。組織實施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實施水資源的統一監督管理,擬訂全市水中長期供求規劃、水量分配方案並監督實施。負責重要流域、區域以及重大調水工程的水資源調度。組織實施取水許可、水資源論證和防洪論證制度,指導開展水資源有償使用工作。指導水利行業供水和鄉鎮供水工作。
(三)組織實施水利工程建設有關制度,負責提出市級水利固定資產投資規模、方向、具體安排建議並組織指導實施。按規定許可權審批、核准市規劃內和年度計畫規模內固定資產投資項目,提出市級水利資金安排建議並負責項目實施的監督管理。
(四)指導水資源管理保護工作。組織編制並實施水資源管理保護規劃。指導飲用水水源保護相關工作,指導地下水開發利用和地下水資源管理保護工作。組織指導地下水超採區綜合治理。
(五)負責節約用水工作。擬訂節約用水政策,組織編制節約用水規劃並監督實施,組織制定有關標準。組織實施用水總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導和推動節水型社會建設工作。
(六)按規定組織開展水資源調查評價和水資源承載能力監測預警工作。發布全市水資源公報。
(七)指導水利設施、水域及其岸線的管理、保護與綜合利用。組織指導水利基礎設施網路建設。指導重要河湖及河口的治理、開發和保護。指導河湖水生態保護與修復、河湖生態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連通工作。監督管理河道采砂工作,指導河道采砂規劃和計畫的編制。
(八)指導監督水利工程建設與運行管理。組織實施具有控制性的和跨區域跨流域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設與運行管理。
(九)負責水土保持工作。擬訂全市水土保持規劃並監督實施,組織實施水土流失的綜合防治、監測預報並定期公告。負責建設項目水土保持監督管理工作,指導市重點水土保持建設項目的實施。
(十)指導農村水利工作。組織開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設與改造。指導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建設管理工作,指導節水灌溉有關工作。指導農村水利改革創新和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
(十一)負責重大涉水違法事件的查處,協調並仲裁跨縣(市、區)水事糾紛,指導水政監察和水行政執法。依法負責水利行業安全生產工作。指導水利建設市場的監督管理,組織實施水利工程建設的監督。組織開展水利行業質量監督工作。
(十二)負責水利科技、外事工作。擬訂水利行業技術地方標準、規範程式並監督實施。
(十三)負責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組織編制洪水乾旱災害防治規劃和防護標準並指導實施。承擔水情旱情監測預警工作。組織編制重要河湖和重要水工程的防禦洪水抗禦旱災調度及應急水量調度方案,按程式報批並組織實施。承擔防禦洪水應急搶險的技術支撐工作。承擔颱風防禦期間重要水工程調度工作。
(十四)指導全面推行河湖長制工作。
(十五)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六)職能轉變。市水利局應切實加強水資源合理利用、最佳化配置和節約保護,加強跨流域跨地區水資源調配。堅持節水優先,從增加供給轉向更加重視需求管理,嚴格控制用水總量和提高用水效率。堅持保護優先,加強水資源、水域和水利工程的管理保護,加強河湖管理,全面推進河湖長制,維護河湖健康美麗。堅持統籌兼顧,保障合理用水需求和水資源的可持續利用,為全市經濟社會發展提供水安全保障。加強水利政策研究,加強水利重大政策、決策部署和重點工作貫徹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強化水利信息化工作。

內設機構及下屬單位

內設機構

市水利局設15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信息、安全、保密、財務、綜治、信訪、政務公開、新聞宣傳等工作。
(二)規劃計畫科
擬訂全市水利發展戰略、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組織編制全市重大水利綜合規劃、專業規劃和專項規劃,承辦重大水利基建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和初步設計的審核及上報工作。指導有關防洪論證工作。指導水工程建設項目合規性審查工作。組織實施中央及省、市水利建設投資計畫,承擔水利統計工作。組織重大水利科學研究、技術引進、技術推廣和科技交流工作。擬定水利行業技術地方標準、規範規程並監督實施。指導全市水利信息化規劃、建設、管理工作,承擔水利信息化建設相關工作。
(三)水政監督科(行政審批辦公室)
起草相關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擬訂水利工作的政策並監督實施。指導水行政許可工作並監督檢查。承辦局行政應訴、行政複議和行政賠償工作。承擔有關行政審批事項的辦理與組織協調工作。組織指導水政監察和水行政執法,協調跨縣(市、區)水事糾紛。組織查處重大涉水違法事件。督促檢查水利重大政策、決策部署和重點工作貫徹落實情況。組織實施水利工程質量和安全監督。指導全市水利行業安全生產工作。
(四)財務審計科
編制部門預算並組織實施,承擔財務管理、資產管理和內部審計工作。組織提出中央及省、市水利財政資金安排建議,並統籌協調項目實施的監督管理和績效評價。提出有關水利價格、稅費、基金、信貸的建議。
(五)人事科
承擔機關和直屬單位的幹部人事、機構編制、勞動工資工作,負責水利行業人才隊伍建設。承辦機關和直屬單位的外事工作。承擔水利體制改革的有關工作。負責機關並指導直屬單位離退休人員的服務管理工作。
(六)水資源管理科(市節約用水辦公室)
承擔實施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相關工作,組織實施水資源取水許可制度、水資源論證等制度,指導開展水資源有償使用工作。指導水量分配工作並監督實施,指導河湖生態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連通工作。組織編制水資源保護規劃,指導飲用水水源保護有關工作。組織開展水資源調查、評價有關工作,組織編制並發布全市水資源公報。參與編制水功能區劃和指導入河排污口設定管理工作。擬訂節約用水政策,組織編制並協調實施節約用水規劃,指導全市計畫用水、節約用水工作。組織實施用水總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計畫用水和定額管理制度。指導和推動節水型社會建設工作。指導城市污水處理回用等非常規水源開發利用工作。承擔跨區域跨流域水資源供需形勢分析,指導水資源調度工作並監督實施,組織指導大中型調水工程前期工作,指導監督調水工程的調度管理等工作。
(七)水利工程建設科
指導水利工程建設管理,制定有關制度並組織實施。組織指導水利工程蓄水安全鑑定和驗收,指導重要河流乾堤、重要水閘的除險加固。指導水利建設市場的監督管理和水利建設市場信用體系建設。
(八)農村水利科
組織開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設與改造。指導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建設管理工作,指導節水灌溉有關工作。指導農村水利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承擔水土流失綜合防治工作,組織編制全市水土保持規劃並監督實施,組織水土流失監測、預報並公告,按規定承擔有關建設項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審查並監督實施。
(九)水旱災害防禦科
組織編制洪水乾旱災害防治規劃和防護標準、重要河湖和重要水工程的防禦洪水抗禦旱災調度以及應急水量調度方案並組織實施。承擔水情旱情預警工作。組織協調指導行蓄洪區安全建設、管理和運用補償工作,承擔行蓄洪區和防洪保護區的洪水影響評價工作。指導水利設施的管理、保護和綜合利用,組織實施水利設施運行調度,指導堤防、水閘等水利工程的運行管理與劃界。
(十)河長制工作科
承擔河長制有關指導協調、制度制定和督查考核等具體工作,負責市河長制辦公室日常工作。指導水域及其岸線的管理和保護,指導河湖、河口的開發、治理和保護,指導河湖水生態保護與修復工作。監督管理河道采砂工作,指導河道采砂規劃和計畫的編制。組織實施河道管理範圍內工程建設方案審查制度。
(十一)機關黨委
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十二)市治淮工程建設管理中心
負責阜陽市治淮建設的日常工作;研究治淮有關政策;
綜合管理全市治淮重點工程建設等方面的工作;負責與流域機構(如淮委)及有關部門之間的協調工作。
(十三)阜陽市機電排灌管理站
負責全市國有泵站運行管理技術指導,負責全市國有泵站技術更新改造項目申報及監督實施,負責省級泵站管理單位達標考核工作,監督、檢查各地基層泵站灌溉水費收繳及使用情況,參與有關水行政執法活動。
(十四)質量監督站
貫徹執行有關工程建設質量政策法規,管理全市水利工程質量監督工作,監督市級水利工程質量,監督水利工程質量事故處理等。
(十五)市水政監察支隊
依法保護本轄區水資源、水域、水工程、水土保持、水環境、防汛抗旱等有關設施不受侵犯和破壞;依法對本轄區水事活動進行監督檢查,維護正常的水事秩序;對違反水法律法規的行為實施行政處罰或採取其他行政措施;負責全市河道采砂監督檢查,協調指導及做好河道采砂灘地堆砂場的規劃、報批和監管工作;指導下級水政監察隊工作;承擔市水利局交辦的其他工作。

下屬單位

市水利局設10個下屬事業單位:
(十六)市水利基本建設管理處
全市重點水利工程專業項目法人職責,組織實施重點水利工程項目建設,負責水利施工、監理、項目管理、造價等專業人員技術培訓工作。
(十七)阜陽市茨淮新河工程管理處
按照水法規及其有關政策的規定,負責指導本市範圍內茨淮新河工程管理,協調管轄流域防汛抗旱工作;負責系統水事糾紛的處理,指導系統水行政執法工作,監督基層管理單位對水法規執行和宣傳實施情況;負責對全系統的資金使用情況進行監督,對茨淮新河國有資產管理和保值增值實施監督;負責對系統各單位黨風廉政工作。
(十八)阜陽市河道管理處
負責對我市境內潁河、泉河、洪河及黑茨河等河道、堤防、穿堤建築物的管理工作進行技術指導和業務協調;在市水利局的統一領導下,組織指導潁州河道管理中心、潁泉河道管理中心的城市防洪工作;按照管理規範和技術標準指導各基層管理單位加強技術管理,建設標準化防洪工程;負責全市河道采砂監督檢查、協調指導工作;負責沙潁河耿樓樞紐工程運行管理。
(十九)阜陽市水資源管理處
負責阜陽城市規劃區及市直、駐阜單位取水戶的水資源統一管理,取水許可制度的組織實施、水資源費的徵收及水法規的宣傳實施;負責所轄範圍內水資源的綜合平衡和地下水的開發利用規劃及開採總量控制;負責所轄範圍內的取水計量管理、計畫用水及節約用水管理;負責所轄範圍內水資源方面的行政執法及水事糾紛的處理工作;負責所轄範圍內水土保持補償費的徵收工作。
(二十)阜陽市潁州河道管理中心
負責潁州區境內的潁河和泉河河道61.5公里、堤防61公里、涵閘站23座的管理及防汛排澇、水利執法工作,對涉河建設項目依法進行監管;負責阜城潁西片區活水工程的引、排水工作;參與審查河道管理範圍內所建工程的規劃設計;參與制定、執行河道綜合開發利用規劃、防治水害規劃、防洪調度方案和清障計畫;負責河道水土資源的開發利用和堤防防護林的栽培管理;籌集並統籌安排河道工程維護、除險加固、更新改造、管理運用等專項經費;處理河道管理方面的其他工作。
(二十一)阜陽市潁泉河道管理中心
承擔潁泉區境內潁河、泉河、黑茨河河道工程的管理運行和維護;負責工程安全、除險加固;負責工程管理範圍內水法規執行、宣傳、實施以及水政監察和水事糾紛的處理;承擔水土資源綜合開發利用;參於潁泉區境內防汛排澇及打擊非法采砂工作。
(二十二)阜陽市茨淮新河茨河鋪樞紐管理所
承擔分泄沙潁河洪水,排澇,供水,航運等工作任務;按照水閘工程技術管理規程,負責樞紐工程的日常管理、養護;維護工程完好,確保工程安全,制止破壞工程的行為;嚴格按照上級調度指令和水閘操作規程,做好對工程的控制運用工作。
(二十三)阜陽市茨淮新河插花樞紐管理所
負責插花樞紐的管理和安全運行工作。
(二十四)阜陽市茨淮新河工程管理所
負責阜陽市茨淮新河堤防、河道、涵閘、排灌站的日常管理和維修養護工作,認真開展堤防達標,確保工程發揮效益。按照上級要求,做好阜陽市茨淮新河防洪、排澇、灌溉工作。負責阜陽市茨淮新河水行政執法工作和水事糾紛的處理,對涉河建設項目依法進行監督與管理。負責對工程內的水土資源合理開發與利用。處理河道管理方面的其他工作。
(二十五)市水務局儲運站和市農村飲水安全管理站
負責全市儲存、調撥、管理國家防汛抗旱物資器材;貫徹國家、省和市農村飲水安全有關政策法規和規範標準,參與擬定全市農村飲水安全相關管理辦法;參與編制全市農村飲水安全規劃,參與全市農村飲水安全工程的招投標管理、監督檢查、竣工驗收等工作;參與全市農村飲水工程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政策研究、建設完善,參與指導全市農村飲水工程運行管理工作;承擔全市農村飲水技術示範、推廣、培訓、諮詢、服務等工作;承擔市級重點鄉鎮供水項目申報、可研立項、建設管理等工作,負責水利節水示範基地建設與管理工作;承擔全市農村節水和農村供水產品質量認證相關工作;承辦市水利局交辦的其他工作。

現任領導

曹 濤:阜陽市水利局黨組書記、局長
於 躍:阜陽市水利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馬楠楠:阜陽市水利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陶學鋒:阜陽市水利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徐高升:阜陽市水利局黨組成員、總工程師
劉 琮:阜陽市水利局一級調研員
徐生德:阜陽市水利局二級調研員

所獲榮譽

2020年6月,被授予“第十二屆安徽省文明單位”稱號。
2021年5月,被授予“安徽省脫貧攻堅先進集體”稱號。
2021年11月23日,被中華人民共和國水利部評為“第九屆全國水利文明單位”。
2022年8月,被表彰為全國“人民滿意的公務員集體”。

辦公地址

阜陽市雙清路5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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