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1.宣傳、貫徹國家及省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定有關市容和環境衛生方面的規範性檔案;制定城市容貌標準。
2.負責全市
市容和
環境衛生工作的行業管理業務指導和督查考核,指導、督促各縣(市、區)政府和相關部門做好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工作;督查、考核各縣(市、區)政府和市直部門履行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職責的情況。
3.組織編制並實施阜城市容和環境衛生事業發展專業規劃、年度計畫,指導全市環境衛生公共設施的規劃建設與管理;會同有關部門編制阜城市容和環境衛生
經費計畫;負責制定“門前三包”標準 。
4.負責阜城各類戶外廣告、標牌、招牌、櫥窗、燈箱、電子螢幕、霓虹燈、條(橫 )幅、氣球、宣傳諮詢點及車體廣告等戶外媒體設定的審批。
5負責阜城主要道路兩側和公共場地影響市容的臨時堆放物料或搭建非永久性建築物及其他設施的審批。
6.負責阜陽生活垃圾的收集、清運、處理的實施、管理和督查;負責阜城生活垃圾、建築渣土等其他廢棄物的有償服務工作;負責編制阜城生活垃圾和糞便無害處理的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阜城生活垃圾處理費(含居民衛生費)的徵收管理,指導監督各區環衛經費的投入使用。
7.參與阜城涉及市容市貌的新建、在建項目、公共場所建設項目的規劃評審和竣工驗收。
8.負責阜城建築垃圾、建築渣土、棄土、棄料等廢棄物的收集、內部回填、運輸、消納、處理工作的審批管理;負責對阜城
建築工地的文明施工進行督查。
9.負責環衛設備的購置和資產管理;負責全市生活垃圾處理場的行業指導和監督。
10.負責調研、指導全市環衛體制改革,推進環衛作業市場化進程,制定市容環衛科技規劃,推廣使用新技術,推動良性循環機制的建立。
內設機構
辦公室
負責制定局全年工作計畫、各項工作制度和管理制度,負責綜合性文稿的起草;組織機關崗位責任制目標考核;承辦文秘、會務、接待、檔案、信訪、保密、財務、計生、安全生產、人事管理、提案議案辦理、招商引資等項工作;負責指導局屬各單位財務及國有資產監管工作;負責市核撥到各區經費的財務審核監督工作;負責車輛、裝備的統一管理;負責
離退休幹部的管理和服務工作;協助處理局機關日常工作及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市容環衛管理科
組織實施國家、省有關
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定城市容貌標準和監督檢查標準;負責戶外廣告設定與相關部門並聯審查、審批和管理;負責環衛設施拆除的審批;負責市區建設性、經營性臨時占道審批;負責主要道路兩側和公共場地臨時堆放物料或搭建非永久性建築物、構築物及其他設施的審批;負責派駐市政府行政服務中心“市容視窗”的指導、協調。
負責編制阜城市容和環境衛生事業發展目標和專業規劃,部署、核查、指導,協調全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工作;制定環衛設施建設年度
經費計畫,組織垃圾處理費(居民衛生費)的徵收工作;負責環衛設施建設及環衛設備的購置和資產管理;制定環衛科技發展規劃,推廣和運用新技術;負責對垃圾處理廠的指導、協調、考核、獎懲;負責對全市環衛體制改革的調整、指導,制
定環衛作業的勞動定額、作業質量考核標準;規範全市環衛作業招
投標管理及各類環衛作業企業的資質審查和集中審批工作。
負責阜城的建築渣土清運、處置、檢查、監督等日常管理工作,負責阜城的建築渣土處置、消納、計畫調配及處置審批;負責阜城建築渣土場地的選址、管理工作以及營運企業的資質年審和運輸車輛的檢查;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督查考核科
負責對各縣(市、區)市容和環境衛生、城市管理工作的督查考核;負責對市區市容市貌的巡查、監控、通報、考核;負責全市“門前三包”的指導、檢查、考評;負責領導督查的組織協調工作;負責人大、政協提(議)案辦理情況的督查及市容市貌新聞曝光問題處理情況的跟蹤督查;負責對市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隊伍履行職責情況及環衛專業作業隊伍履職情況的日常考核和年終評議;受理市容、環衛和城市管理
行政執法舉報、投訴;負責對全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隊伍依法行政、遵紀守法情況的督查;負責對“門前三包”落實情況的督查、考評;負責全局系統的
安全生產工作。
法制宣傳科
負責調研、起草、收集、彙編有關城市市容管理和行政執法方面的規範性檔案;制定機關法制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對全市
城管法規工作進行指導、調研;負責組織執法監督檢查;負責城市管理行政執法人員資格和執法證件的管理工作;負責市容管理和行政執法方畫的法律、法規、規章的諮詢和法規宣傳;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法制培訓工作和法律知識考試;負責城市管理行政執法案件的統計上報工作;負責受理各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作出的行政處罰決定提出的行政複議申請;負責本機關
行政訴訟、行政複議的應訴和組織複議工作;負責對進入一般程式的行政處罰案件的審查,對進入聽證程式的案件組織聽證;負責與相關行政處罰期權原屬行政主管部門之間的協調、聯繫和銜接工作;負責對各縣(市、區)市容管理和城市管理行政執法部門的政策法規方面的業務指導。
負責組織開展對有關市容管理、城市管理行政執法方面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活動,組織編寫有關宣傳材料;負責建立和管理有關市容管理、城管執法網站;負責編印工作簡報;總結、推廣、宣傳市容和環衛、城管工作先進典型;制定並實施幹部職工教育規劃;負責協調新聞單位開展宣傳報導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