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稅保護原則

關稅保護原則(Principle of Customs Duties as Means of Protection)

關稅保護原則又稱為關稅減讓原則,是指僅允許“以關稅作為保護手段”,原則上不允許其他一切非關稅措施,現在實行的數量限制等非關稅措施都要逐步轉化為關稅保護,然後,成員國之間在互惠互利的基礎上進行關稅減讓談判,逐步降低關稅。

關稅保護原則是世界貿易組織及其法律體系的一項基本原則,這一原則包含以下兩層意思:首先,各成員方可以把關稅作為保護本國工業的合法手段,一般應禁止、取消或限制各種非關稅措施;其次,在肯定關稅保護作用的前提下,各國應通過多邊貿易談判來削減關稅,以促進貿易自由化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稅保護原則
  • 外文名:Principle of Customs Duties as Means of Protection
  • 別名:關稅減讓原則
  • 頒布機構:世界貿易組織
概述,關稅保護原則的含義,實行關稅保護原則的原因,

概述

世貿組織主張各成員方主要通過關稅來保護國內產業和市場,也就是說,關稅是唯一合法的保護手段,這是因為關稅措施的保護程度顯而易見,並且各成員方之間容易就關稅措施的使用進行談判。關稅保護原則在肯定關稅保護是合法手段,限制、取消或禁止使用各種非關稅措施的同時,要求各成員方在互惠基礎上通過多邊談判削減關稅,各成員方政府不得徵收高於它在關稅減讓表中所承諾的稅率,因此關稅保護的原則不是提倡用關稅進行保護,而是只允許採用關稅這種透明的保護措施而不是非關稅壁壘,而且在原則上稅率應當不斷降低。
關稅保護原則也有例外規定,例如開發中國家以促進經濟發展或國際收支平衡需要等為由修改或撤消已做出的關稅減讓

關稅保護原則的含義

一是以關稅作為各締約國唯一的保護手段;
二是各締約國之間應遵循互惠互利的原則,通過關稅減讓談判,逐步降低關稅水平,以促進國際貿易的開展。關稅水平只能降,不能升。

實行關稅保護原則的原因

1、市場經濟中價格的調節作用要得到保證,以關稅稅率的高低來影響商品的價格,從而可達到管理和控制貿易、保護本國市場的目的。
2、徵收關稅雖然也會給進出口雙方帶來國民淨損失,造成全球經濟福利的減少,但徵收關稅所造成的福利損失,要比數量限制等非關稅保護的損失少。
3、一國關稅稅率的高低基本可以用來衡量該國的貿易保護程度,而非關稅保護則難以衡量。
4、最惠國待遇原則關稅制度下比較容易執行,因此,世界貿易組織一方面規定只能通過關稅保護本國的生產,而不得通過其他非關稅措施來保護本國的生產;另一方面又規定關稅要逐步削減,並通過關稅減讓表加以約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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