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2012年度 “院士工作站”申報工作的通知

《關於2012年度 “院士工作站”申報工作的通知》是河北省科技廳發布的檔案,發布日期是2012年09月07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2012年度 “院士工作站”申報工作的通知
  • 發文字號:冀科人〔2012〕5號
  • 發布單位:河北省科技廳
  • 發布日期: 2012年09月07日
檔案全文
各設區市委組織部、科技局、科協,省直有關部門,相關企事業單位:
為落實《中共河北省委人才工作協調小組2012年工作要點》,深化院士智力引進工作,現將2012年度設立“院士工作站”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主要職責
“院士工作站”為各市及相關企事業單位院士智力引進工作的非正式內設機構,實行相關業務處(科、室)合署辦公,不增加編制,不增加領導職數。
(一)行業管理部門“院士工作站”職責任務
1、傳達貫徹省院士智力引進的政策措施和工作部署;
2、協調、組織本地區、本系統院士聯誼活動;
3、收集本地區、本系統院士智力引進工作信息並向省反饋;
4、指導本地區、本系統院士智力引進工作;
5、做好院士智力引進宣傳工作。
(二)企事業單位“院士工作站”職責任務
1、貫徹落實省、市院士智力引進工作的政策措施和工作部署;
2、協調、組織本單位與院士合作事項並做好相關服務;
3、承辦河北省院士聯誼會秘書處委託事項;
4、向省、市反饋院士智力引進工作信息並做好宣傳工作。
二、建站條件
(一)行業管理部門建站條件
1、本地區、本系統聯絡院士5名以上,其中與我省建立較穩定合作關係、為我省做出較大貢獻的院士不少於3名;
2、有能力組織院士考察、諮詢、合作研究科技項目、解決重大技術難題等影響較大的科技活動;
3、有固定的辦公場所和基本工作條件;
4、有相對穩定的工作人員。
(二)企事業單位建站條件
1、具備獨立法人資格,生產經營和事業發展具有較大規模;
2、建有專門的研發機構和較強的研發能力。其中建有省級以上重點試驗室、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的優先設立;
3、聯絡院士3名以上或與相關領域1名以上院士簽署三年以上合作協定,有明確的科技創新目標任務;
4、有固定的辦公場所和基本工作條件;
5、有相對穩定的工作人員。
三、申報程式
設立“院士工作站”,由建站單位提出申請,填寫《院士工作站設站申報書》,由各市科技局審核並徵得市委組織部、市科協同意後報省科技廳。省委組織部、省科技廳、省科協進行考察評審後批准授牌。
四、組織領導
(一)“院士工作站”審批和管理工作由省委組織部、省科技廳、省科協共同負責,省科技廳負責承辦相關事務性工作。
(二)設立“院士工作站”單位每年年底向省科技廳報送年度工作報告,省委組織部、省科技廳、省科協每兩年對“院士工作站”工作情況進行考核,對管理先進、成果突出的單位和個人予以表彰獎勵,考核不合格予以摘牌。
(三)設立“院士工作站”的部門、單位,要明確一名領導主抓此項工作,工作人員要保持相對穩定,工作經費、辦公條件應給予保障。
(四)對批准設立的“院士工作站”,省科技廳視情況給予項目經費支持。
(五)“院士工作站”接受河北省院士聯誼會秘書處的業務指導。
2012年度擬設立“院士工作站”的單位,請將申報材料一式三份(附電子版),於2012年3月15日前報河北省科技廳人事處。相關通知材料請從省科技廳網站“省廳通知”欄自行下載。
中共河北省委 河 北 省河 北 省
組 織 部 科學技術廳科學技術協會
二○一二年二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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