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開展2021年度河南省首版次軟體產品申報工作的通知

《關於開展2021年度河南省首版次軟體產品申報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由河南省工業和信息化廳、河南省財政廳於2021年12月印發,面向全省啟動2021年度首版次軟體產品申報,合規企業可在2022年1月10日前向省工業和信息化廳提出申報。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開展2021年度河南省首版次軟體產品申報工作的通知
  • 發布單位:河南省工業和信息化廳、河南省財政廳
  • 發布時間:2021年12月
申報企業基本條件
根據《通知》,申報企業需滿足條件包括,在河南省境內註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內部管理規範、財務狀況良好、徵信記錄良好;具有較強的軟體產品研發能力,良好的技術研發人才隊伍支撐;註冊登錄工業和信息化部運行監測系統並按時填報數據。
申報軟體產品基本條件
在智慧財產權方面,《通知》指出,申報單位需擁有申報產品的自主智慧財產權,軟體產品著作權登記證書取得時間距首版次軟體產品申報材料提交截止日期不超過2年。
產品功能或性能有重大突破,具有技術領先優勢;或填補國內省內空白、打破市場壟斷;或獲得省部級及以上科技成果獎勵(自然科學獎、技術發明獎、科技進步獎);或被列為省部級及以上重點項目、示範項目;或基於鯤鵬、龍芯、飛騰、麒麟、統信等國產軟硬體生態體系且通過相應兼容性測試。
此外,產品通過中國國家認證認可監督管理委員會(CMA)認定,或中國合格評定國家認可委員會(CNAS)認可的軟體產品檢測機構的檢測。產品取得軟體著作權證書以後的累計銷售(服務)金額100萬元(含)以上。
軟體產品申報範圍
《通知》還明確了軟體產品申報範圍,共七類,包括作業系統、資料庫等基礎軟體,工業設計仿真、生產控制等工業軟體,教育、醫療等大型行業套用軟體,雲計算、大數據等新興平台軟體,嵌入式作業系統、支撐軟體等嵌入式軟體,信息安全產品軟體和工具、測試等支撐類軟體。不包括企業研製開發的自用軟體和用戶定製的非通用軟體。
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財政廳將組織專家對企業推薦產品進行評審,確定《河南省2021年度首版次軟體產品名單》。經認定的河南省首版次軟體產品,將享受後期配套獎補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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