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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畫單列市財政、商務主管部門:
為貫徹黨的十九大關於深化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發展現代供應鏈和加強物流基礎設施網路建設的指示精神,加快推動現代供應鏈體系建設,促進經濟發展提質增效降本,實現高質量發展,2018年,財政部、商務部決定開展流通領域現代供應鏈體系建設,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總體思路與工作目標
(一)總體思路。
按照“市場主導、政策引導、聚焦鏈條、協同推進”原則,以城市為載體,聚焦民生消費行業領域,開展現代供應鏈體系建設。重點圍繞供應鏈“四化”(標準化、智慧型化、協同化、綠色化),以“五統一”(統一標準體系、統一物流服務、統一採購管理、統一信息採集、統一系統平台)為主要手段,充分發揮“鏈主”企業的引導輻射作用,供應鏈服務商的一體化管理作用,加快推動供應鏈各主體各環節設施設備銜接、數據互動順暢、資源協同共享,促進資源要素跨區域流動和合理配置,整合供應鏈、發展產業鏈、提升價值鏈,加快發展大市場、大物流、大流通,實現供應鏈提質增效降本。
(二)工作目標。
通過推廣現代供應鏈新理念、新技術、新模式,培育一批有影響的供應鏈重點企業,探索一批成熟可複製的經驗模式,形成一批行之有效的重要標準,提高我國供應鏈的核心競爭力,促進產業轉型最佳化升級,促進流通領域供給側結構性改革。主要目標:城市消費品社會零售總額同比增長高於全國平均水平,重點行業平均庫存周轉率同比提高10%以上,供應鏈綜合成本(採購、庫存、物流、交易成本)同比降低20%以上,訂單服務滿意度(及時交付率、客戶測評滿意率等)達到80%以上,重點供應商產品質量合格率達到92%以上,托盤、周轉箱(筐)等物流單元標準化率達到80%以上,供應鏈重點用戶系統數據對接暢通率達到80%以上,單元化物流占供應鏈物流比例同比提高10%以上,供應鏈管理整體水平明顯提升。
二、主要任務
有關城市結合自身實際情況,重點圍繞農產品、快消品、藥品、日用電子產品、汽車零部件、家電家具、紡織服裝,以及餐飲、冷鏈、物流快遞、電子商務等行業領域,加快推進現代供應鏈體系建設。
(一)強化物流基礎設施建設,夯實供應鏈發展基礎。發揮物流基礎性、先導性作用,加強公共服務性強的物流基礎設施建設,完善城鄉高效配送體系,推動物流企業向供應鏈服務商轉型。一是打造跨區域全國性物流樞紐。推動輻射範圍廣、標準化水平高、綜合服務能力強的商貿物流園區、專業批發市場升級改造,形成集交易、分撥、倉儲、冷鏈物流、電子商務等多功能於一體的流通服務中心。二是引導區域性物流配送中心轉型升級。鼓勵大型城市周邊、市(縣)物流配送中心由存儲型、自建自用型倉庫向快速周轉型自動化倉庫升級,成為提供“一對多”社會化服務的物流節點。三是加強商業物流基礎設施建設改造。鼓勵大型商圈、步行街、商業街建設公共倉配中心、共享信息平台,提高智慧化、共享化水平;推廣開放公用型的快件末端自提設備,探索標準托盤箱替代快遞三輪車箱體,以循環共用單元推動分揀前置、環節減少,引導企業從各自配送向片區集中配送轉變。
(二)發展單元化流通,提高供應鏈標準化水平。在適用領域加快推廣規格統一(以下均指1200mm×1000mm平面尺寸)、質量合格的標準托盤,推動包裝箱(以下均指600mm×400mm包裝模數系列)、周轉箱(筐)、貨運車輛、貨櫃等物流載具標準相銜接。鼓勵把標準托盤、周轉箱(筐)作為供應鏈的物流單元、計量單元、數據單元,進行採購訂貨、物流運作、計算運費、收發貨和驗貨,減少中間環節和貨物損耗,提升供應鏈單元化水平。鼓勵托盤、周轉箱(筐)、包裝箱等物流單元化載具租賃和循環共用體系建設,減少用戶自購自用;依託社會力量,探索建立物流單元化載具質量標準認證體系。在硬體標準化基礎上,拓展供應鏈服務標準化,促進最佳化供應鏈流程和流通組織方式。
(三)加強信息化建設,發展智慧供應鏈。一是規範信息數據和接口。加快推廣基於全球統一編碼標識(GS1)的商品條碼體系,推動托盤條碼與商品條碼、箱碼、物流單元代碼關聯銜接,實現商品和集裝單元的源頭信息綁定,並沿供應鏈順暢流轉。二是提升智慧型化水平。推動大數據、雲計算、區塊鏈、人工智慧等技術與供應鏈融合,發展具有供應鏈協同效應的公共型平台,支持上下游用戶的生產、採購、倉儲、運輸、銷售等管理系統相對接,平台與平台之間相對接,實現相關方單元化的信息數據正向可追蹤、逆向可溯源、橫向可對比,發揮供應鏈對最佳化生產、加快周轉、精準銷售、品質控制、決策管理等作用。
(四)聚焦重點行業領域,提高供應鏈協同化水平。一是推動發展農產品供應鏈。鼓勵農產品批發市場拓展產銷對接、安全檢測、加工包裝、統倉統配、溯源查詢等功能,加快線上線下融合發展;積極推廣以標準托盤、周轉箱(筐)為單元進行全程貨物監控、“不倒托、不倒箱(筐)”的標準化冷鏈,推動具有適銷對路農產品的產區合作社、新型農村經營主體等建設產地公用型預冷庫或推廣使用冷藏貨櫃,彌補冷鏈“短板”,鼓勵生鮮農產品的供銷合作、農超對接,培育一批綜合性冷鏈服務企業。二是推動快消品、藥品、電商等領域發展分銷型供應鏈。從統倉統配的供應商切入,推廣使用標準化的單元技術,發展供應鏈協同平台,整合上下游商流、物流、信息流、資金流,實現供需對接、集中採購、統管庫存、支付結算、物流配送等功能整合,提高供應鏈自動補貨、快速回響及資源共享能力。三是推動家電、汽車零部件、日用電子產品等發展生產服務型供應鏈。鼓勵優勢生產企業聚焦研發主業、輔助業務外包,占領價值鏈高端;推動專業物流企業嵌入採購、生產、物流、銷售全環節,提供一體化供應鏈服務。四是推動紡織服裝、家具等領域發展柔性供應鏈。適應消費個性化、多樣化特點,打造流通與生產深度融合的供應鏈,提高創意設計、柔性化定製、快速回響能力,縮短生產周期、最佳化庫存結構。
(五)推廣綠色技術模式,提高供應鏈綠色化水平。鼓勵企業結合供應鏈戰略進行綠色流程再造,推廣使用新能源物流車、倉儲設施設備節能技術及綠色智慧型包裝新材料,推廣共同配送、單元化載具循環共用等先進模式。探索按配送渠道回收、委託回收、集中回收等社會化回收再利用模式,推動減量包裝、可循環包裝、環保可降解包裝等各種綠色包裝技術套用,降低環境負荷和企業成本。
三、中央財政支持重點方向和支持方式
中央財政服務業發展專項資金支持現代供應鏈體系建設,主要立足於彌補市場失靈,做好基礎性、公共性工作,發揮中央財政資金對社會資本引導作用,支持供應鏈體系中薄弱環節和關鍵領域建設。
地方要因地制宜,規範採用財政補助、以獎代補、貸款貼息、購買服務等資金支持方式。要結合供應鏈跨地域的特點,創新財政政策,對在外地註冊法人但在本地有實體,及在本地註冊法人但在其他地區建設實體的機構,可在本地申報項目。要結合本地實際,聚焦3-5條供應鏈,支持供應鏈上下游企業聯合申報,沿每條供應鏈分別選取2-6家規模大的承擔主體,推動城市“結聯盟”、企業“結對子”跨區域聯動合作,促進“大市場、大流通”發展。要嚴格資金管理,中央財政資金不得用於樓堂館所、辦公樓、道路等建設;不得購買非標車輛和用於工作經費;不得支持有金融風險、發展模式不成熟的平台;不得將關聯方交易額納入申報項目總投資;不得將同一集團公司信息平台項目多地重複申報。實施工作應在2020年底前完成,並向商務部、財政部上報績效評價結果。
四、申報城市條件
申報供應鏈體系建設應遵循公開、公正、透明和自願原則,考慮到供應鏈體系建設對地方經濟規模和企業發展基礎要求較高,申報城市須有積極性並同時滿足下列條件:
(一)屬於《商貿物流發展“十三五”規劃》中明確的商貿物流節點城市。
(二)2017年GDP超過2500億元,或者位於國家全面深化改革開放試驗區。
(三)前期中央財政支持開展物流標準化、供應鏈體系建設的城市,尚未完成相關工作的,不納入2018年支持範圍。
根據地方申報情況和評審結果,對確定的城市分類分標準給予相應支持。
五、有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省級主管部門要高度重視、認真組織流通領域現代供應鏈體系建設工作,加強對實施城市的對口業務指導和檢查督導,及時上報工作進度,建設完成後要對城市進行績效評價。實施城市主管部門是現代供應鏈體系建設的責任主體,要加強頂層設計,建立工作協調機制,科學編制方案,完善管理制度和配套政策,明確責任分工和時間節點,保證工作順利開展。
(二)儘快編報方案。有關城市主管部門要認真理解檔案精神,結合當地產業實際,按任務要求編制申報方案,重點在機制創新、政策創新、模式創新上加強探索,做到思路清晰、目標量化、任務具體、措施有效、特色突出。具體應包含:現有工作基礎、工作目標、行業領域供應鏈的選擇、任務內容、資金支持重點及列支範圍、時間安排、保障措施。方案要在供應鏈項目設計和資金支持方式上,體現以城市為中心、跨區域帶動供應鏈,防止地方保護主義;在組織實施上,體現促進供應鏈上下游聯動、合作共贏,提高供應鏈整體效能和核心競爭力。
(三)規範管理項目。城市主管部門要制定項目與資金管理規定,嚴格組織實施,對項目要統一申報、統一評審,分期分批審計並驗收,規範程式手續,不搞資金拆分、方向拆分,責任處室要加強學習研究、分類指導、過程檢查,做到項目建設與模式推廣、效益效果並重。項目承擔單位應簽訂《流通領域現代供應鏈體系建設項目責任承諾書》,建立工作進度檔案,鼓勵供應鏈有關企業聯合申報、共同推進、協同共贏。
(四)加強資金監管。有關省市財政部門要按照《財政部關於印發<中央財政服務業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財建〔2015〕256號)要求,細化列支範圍目錄,加強資金監督。要加強對項目承擔單位財務人員的指導,督促專款專用,專賬核算。
(五)夯實工作基礎。鼓勵發揮行業協會、聯盟機構優勢作用,制定並推廣供應鏈管理團體標準,開展相關認證;加強業務培訓和標準宣貫,開展相關統計分析,監測效益、成本等指標,反映工作成效;總結推廣機制創新、政策創新、模式創新等經驗成果,加大典型案例宣傳和推廣力度。
請各地按照《通知》要求,認真抓好組織實施。城市主管部門申報方案,應於2018年6月5日前報送商務部、財政部參評。通過評審確定為流通領域現代供應鏈體系建設的重點城市,應將完善的實施方案、項目和資金管理規定,及確定的具體項目表(供應鏈名稱、聯合承擔單位、各自建設內容、計畫投資額、計畫支持資金、完成時限)於2018年9月30日前報送商務部、財政部備案。年度工作進展報告應於次年2月底前主動及時報送,工作總結與績效評價應於整體建設結束後三個月內報送。2017年供應鏈體系建設城市,可結合實際情況,自主參照本通知精神組織實施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