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開展清潔生產審計機構試點工作的通知》在2001.09.21由國家環保總局頒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開展清潔生產審計機構試點工作的通知
- 頒布單位:國家環保總局
- 頒布時間:2001.09.21
- 實施時間:2001.09.21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環境保護局(廳),國務院有關行業部門,各清潔生產中心 :
為進一步推動清潔生產工作在我國的深入開展,加強清潔生產審計機構建設,規範清潔生產審計隊伍,完善清潔生產管理體制,我局將在全國範圍內開展清潔生產審計機構的試點工作。請各部門按照試點工作方案(詳見附屬檔案一)的要求組織實施,並於2001年10月15日之前將參加試點單位的名單和申報材料報送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