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開展打擊網路侵權盜版“劍網2016”專項行動的通知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強網際網路領域侵權假冒行為治理的意見》和2016年打擊侵犯智慧財產權和制售假冒偽劣商品工作的部署,國家著作權局、國家網際網路信息辦公室、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以下簡稱“國家著作權局等四部門”)於2016年7月至11月聯合開展第十二次打擊網路侵權盜版專項治理“劍網行動”(簡稱“劍網2016”專項行動)。加大網路著作權執法力度,提升網路著作權保護水平,保障有關權利人的合法權益,維護網路著作權正常秩序,營造網路著作權良好生態。開展打擊網路文學侵權盜版專項整治行動。加強監測檢查。突出查辦案件。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開展打擊網路侵權盜版“劍網2016”專項行動的通知
  • 發布時間:2016年6月14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著作權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網信辦(網宣辦、網管辦)、通信管理局、公安廳(局),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重慶市文化市場行政執法總隊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強網際網路領域侵權假冒行為治理的意見》和2016年打擊侵犯智慧財產權和制售假冒偽劣商品工作的部署,國家著作權局、國家網際網路信息辦公室、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以下簡稱“國家著作權局等四部門”)於2016年7月至11月聯合開展第十二次打擊網路侵權盜版專項治理“劍網行動”(簡稱“劍網2016”專項行動)。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標
加大網路著作權執法力度,提升網路著作權保護水平,保障有關權利人的合法權益,維護網路著作權正常秩序,營造網路著作權良好生態。突出整治未經授權非法傳播網路文學、新聞、影視等作品的侵權盜版行為,保障有關權利人的合法權益;重點查處通過智慧型移動終端第三方應用程式(APP)、電子商務平台網路廣告聯盟、私人影院(小影吧)等平台進行的侵權盜版行為,維護網路著作權正常秩序;進一步規範網路音樂、網路雲存儲空間、網路轉載新聞作品的著作權秩序,營造網路著作權良好生態。
二、重點任務
一是開展打擊網路文學侵權盜版專項整治行動。加強對文學網站的著作權執法監管力度,嚴厲打擊通過網站、貼吧、微博、微信等方式未經授權非法傳播網路文學作品的侵權盜版行為,嚴厲打擊通過電子商務平台銷售盜版圖書、音像製品的違法行為,規範通過瀏覽器、搜尋引擎等方式傳播文學作品的行為。
二是開展打擊APP侵權盜版專項整治行動。加強對APP上傳者和應用程式商店的著作權執法監管,加大對聚合類APP、與網路電視棒及電視機頂盒關聯的APP侵權盜版行為的打擊力度,強化應用程式商店對提供文學、新聞、影視、音樂等作品APP上傳者的著作權監管責任。
三是開展規範網路廣告聯盟專項整治行動。加強對網路廣告聯盟在著作權保護方面的監督管理,推動網路廣告聯盟落實企業主體責任、建立著作權保護工作機制,推動著作權執法監管機構與網路廣告聯盟建立切斷侵權盜版黑色經濟鏈條的工作機制,嚴厲打擊故意為侵權盜版提供支持的網路廣告聯盟。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強監測檢查。各地要對傳播文學、影視、音樂、新聞、遊戲、軟體等作品的重點網站和網路廣告聯盟、應用程式商店、電子商務平台、私人影院(小影吧)等進行全面清理檢查,並將享有著作權的廣播電台電視台節目、金融信息作品納入著作權監測範圍。要組織企業開展自查自糾,查找侵權盜版問題。對發現的問題要責令企業進行限期整改,對未按期完成整改的要依法查處。
(二)突出查辦案件。各級著作權執法部門要發揮優勢,突出重點,積極履行查辦案件職責,加大對網路侵權盜版案件的行政處罰和刑事移送力度。省級著作權行政執法部門要起帶頭作用,通過查辦案件引領示範,並充分發揮中心城市及市縣級著作權行政執法部門查處案件的積極性。要迅速梳理一批案件線索,集中力量、快查快辦;對侵權事實嚴重、社會影響大的侵權盜版網站,要依法從嚴查處;對涉嫌構成犯罪的,要及時移交公安部門立案查辦。
(三)創新工作方法。要在網路文學、APP、網路廣告聯盟等領域建立“黑白名單”制度,樹立著作權保護典型企業,建立重點保護作品“白名單”庫,公布侵權盜版網際網路企業“黑名單”。加強侵權盜版案件信息公開,健全對網際網路企業的約談、警示、通報工作機制,推進著作權領域信用體系建設。創新網路技術監測方式方法,利用第三方網路監測技術特點和優勢,運用大數據分析、網路著作權監管平台等新技術手段發現線索、固定證據、移交轉辦,提高執法打擊的精準度。加強業務培訓,增強利用新技術進行監管的能力。積極推動權利人及組織與網際網路企業建立著作權合作機制,探索建立符合網際網路發展的授權模式,建立完善網站版權資訊庫、權利人維權綠色通道。
(四)完善工作機制。著作權行政執法部門要會同通信主管部門建立快速反應機制,對從事侵權盜版活動的非法網站,依法及時制止違法行為,及時採取措施暫停網路接入。要健全常態化的聯合掛牌督辦機制,定期聯合督辦一批重點案件,做到及時督辦、及時上報、及時結案。要加強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工作機制,加大刑事打擊力度,充分利用集群戰役模式,摧毀犯罪網路和產業鏈條。要不斷健全區域間執法協作、協查機制,推進案件線索和信息共享,開展區域執法聯動。
(五)落實主體責任。要通過專項整治,指導、督促網際網路企業落實主體責任、加強行業自律。督促網際網路企業加強內部著作權監控和管理機制,實施侵權盜版信息巡查清理及記錄留存,履行違法犯罪線索報告義務。指導提供信息存儲空間或提供搜尋、連結服務等網路服務提供者落實“通知——刪除”義務,及時採取刪除、禁止、斷開連結等措施處理侵權盜版信息。推動應用程式商店、網路文學企業、網路廣告聯盟建立健全投訴舉報快速處理工作機制,引導網際網路企業建立共享工作機制,充分發揮打擊侵權盜版的合力作用。
(六)加強宣傳動員。要通過電視、廣播、報紙等傳統媒體和各種形式新媒體大力宣傳專項行動的措施、進展和成效,積極發動權利人和廣大民眾投訴舉報,公布電話、電子信箱、微信等投訴舉報方式,鼓勵社會大眾積極提供案件線索。要加大對大案要案和典型案件的宣傳力度,做好侵權盜版案件的信息公開工作,堅決曝光具有惡劣情節的侵權盜版網際網路企業與違法犯罪分子,教育和引導廣大網民樹立“尊重著作權、鼓勵創新”的基本意識,為開展專項行動營造良好輿論環境。
四、行動步驟
(一)工作部署階段(7月1日-7月15日)。1.國家著作權局等四部門召開新聞通氣會,全面啟動專項行動。2.各地上報工作計畫和實施方案。3.各地制定宣傳方案,大力宣傳專項行動。
(二)清理檢查階段(7月16日-7月31日)。1.各地組織引導重點網際網路企業開展自查自糾活動,查找侵權盜版問題。2.組織動員國內外權利人組織和社會公眾積極投訴舉報,蒐集案件線索。3.開展執法培訓,組織各有關部門執法人員的培訓工作。
(三)集中整治階段(8月1日-10月31日)。以整治網路文學、APP、廣告聯盟等為重點,各地根據上級移交和自行蒐集到的案件線索開展執法行動,依法加大行政處罰和刑事打擊力度,集中查辦一批大案要案。
(四)督查總結階段(11月1日-11月30日)。1.國家著作權局等四部門對重點地區、重點企業進行督導檢查,確保專項行動落實到位。2.各地上報工作總結。3.國家著作權局等四部門聯合召開新聞通氣會,通報本次專項行動取得的成效。4.對專項行動中表現突出的單位和個人納入2016年度著作權執法有功單位和個人獎勵範圍予以獎勵,對重大典型案件進行專項獎勵。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地要高度重視本次專項行動,各級著作權行政管理部門要根據本地情況,協調文化綜合執法、網際網路信息內容、通信主管、公安等部門,召開行動部署會,制定工作計畫,明確任務和責任分工。
(二)及時報送信息。省級著作權局、文化市場行政執法總隊要匯總本地辦案信息,填寫工作統計表格(見附屬檔案1、2)按月報送國家著作權局。省級著作權局、文化市場行政執法總隊於本通知下發後15日內報送本地實施方案,12月10日前報送專項行動總結。
(三)加強協調聯動。各地著作權、網際網路信息內容、通信主管、公安等部門要進一步加強配合,協同作戰,按照分工認真開展工作。著作權行政執法監管部門負責專項行動的牽頭工作,具體負責組織梳理網上侵權信息,蒐集案件線索,查處違法行為,移送涉嫌犯罪案件,提請通信主管部門予以暫時關閉網站直至關閉網站;開展著作權監管工作,組織專項行動的宣傳和獎勵工作。網際網路信息內容主管部門負責指導、協調、督促有關部門加強網路內容管理,有效利用各種手段加強對網路內容的監管。通信主管部門協助開展網路侵權盜版案件調查取證工作,協助提供查處網路侵權盜版案件涉及網站的備案信息;對經著作權、公安部門查處且侵權盜版情節嚴重的網站依法吊銷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或者註銷網站備案,並通知相關接入服務商停止為其提供網站接入服務;組織開展行業自律活動。公安部門要加大對網路侵權盜版涉嫌犯罪案件的線索蒐集、立案查處工作,及時受理著作權部門移送的涉嫌犯罪的案件,進一步加大對侵權盜版犯罪案件的刑事打擊力度。
特此通知。
國家著作權局
國家網際網路信息辦公室
工業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2016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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