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開展快遞行業集體協商工作的指導意見

2021年11月,江蘇省總工會、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郵政管理局、省快遞協會聯合印發了《關於開展快遞行業集體協商工作的指導意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開展快遞行業集體協商工作的指導意見
  • 發布單位:蘇省總工會、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郵政管理局、省快遞協會
內容解讀
《指導意見》明確要求各地要充分發揮集體協商制度協調勞動關係的基礎性作用,整合系統資源,強化協同配合,至“十四五”末,推動普遍開展快遞行業集體協商,不斷增強集體協商質效,逐步提升勞動者權益保障水平。
《指導意見》提出,要堅持以問題為導向,將規範勞動用工管理、行業最低工資標準、計件單價、勞動定額、休息休假、勞動保護、職業發展等作為快遞行業集體協商的重點內容。通過協商引導快遞企業增加自有員工比例,履行用工主體責任,逐步實現行業勞動用工規範化;協商確定行業勞動者最低勞動報酬標準,建立勞動報酬合理增長機制;協商合理確定勞動者工作量和勞動強度,保障勞動者依法享受休息休假;協商提升勞動者保險水平,督促企業依法為勞動者購買社會保險;協商確定企業勞動安全衛生條件,設定符合快遞行業特點的快遞員休息驛站,不斷改善勞動者工作環境;協商完善勞動者職業發展保障,搭建有利於勞動者成長的發展平台,激發廣大勞動者創新潛力與創造活力。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