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開展全國旅遊人才開發示範試點工作的通知
- 發文日期:二○一○年三月二十四日
- 發文單位:國家旅遊局辦公室
- 類型:通知
通知,試點工作方案,示範試點企業名單,
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旅遊局(委),各優秀旅遊城市旅遊局(委),各試點企業:
現將《全國旅遊人才開發示範試點工作方案》印發給你們。各地要根據要求組織開展本地旅遊人才開發示範試點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組織實施全國首批試點工作。在各地旅遊部門推薦的基礎上,國家旅遊局決定在中國港中旅集團公司等23家旅遊企業中開展首批全國旅遊人才開發示範試點工作。各試點企業要按照要求制定試點方案,突出重點,明確試點目標、措施、進度及年度工作安排。請試點企業將試點方案連同電子文檔於2010年4月30日前報送所在地旅遊部門,由各地旅遊部門轉報國家旅遊局。試點方案經國家旅遊局批准後實施。試點企業要加強領導,落實責任,明確一名企業負責人負責試點工作,明確一名聯絡員加強與旅遊部門的溝通聯絡。
二、積極開展地方試點工作。各地旅遊部門要選擇確定首批地方試點企業名單,指導試點企業制定試點方案,並於2010年5月30日前將本地試點工作方案、試點企業名單及企業試點方案連同電子文檔上報國家旅遊局備案。各地旅遊部門要明確一名領導負責試點工作,加強與本地試點企業的聯繫,及時給予指導,每年12月30日前向國家旅遊局報送試點情況年度報告。
三、實行動態管理。對未按要求開展試點工作的旅遊企業將取消其試點資格,對因發生重大變動不再具備試點條件的旅遊企業及時作出調整。
四、評估命名示範基地。在全國和地方開展試點工作的基礎上,制定全國試點工作評價標準,組織實施全國試點工作評估,對符合條件的試點企業,命名為“全國旅遊人才開發示範基地”。各地旅遊部門組織開展本地試點工作評估,對符合條件的試點企業,命名為本地“旅遊人才開發示範基地”。
五、總結表彰試點單位。採取“以獎代補”的方式,對試點工作中成效顯著的地方旅遊部門和試點企業進行表彰,總結推廣先進經驗,加強宣傳報導。
聯繫方式略 國家旅遊局辦公室
二○一○年三月二十四日
附屬檔案:全國旅遊人才開發示範試點工作方案
第一批全國旅遊人才開發示範試點企業名單
附屬檔案1
試點工作方案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加快發展旅遊業的意見》,加快實施科教興旅、人才強旅戰略,深入開展2010年全國旅遊服務質量提升年活動,國家旅遊局決定開展全國旅遊人才開發示範試點工作。現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試點目標
試點工作以旅遊人才開發為抓手,以增強旅遊企業核心競爭力和發展後勁為核心,推動旅遊企業人才開發機制創新,探索促進旅遊企業成為旅遊人才開發主體的有效模式和途徑,推動形成一批人才開發體系較為完善、企業文化特色鮮明和持續創新能力較強的學習型、創新型旅遊企業,為把我國旅遊業培育成為戰略性支柱產業和人民民眾更加滿意的現代服務業提供人才保障。
二、工作原則
1.堅持政府引導、企業主體原則。加強政府有關部門對試點工作的引導,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基礎性作用,突出旅遊企業培養、引進、使用人才的主體地位,激發旅遊企業人才開發活力。
2.堅持因地制宜、分類指導原則。選擇不同類型的旅遊企業開展試點工作,根據各自特點探索具有針對性的支持措施和相應的評價辦法;區別不同地方情況,指導地方根據各自特點開展試點工作。
3.堅持統籌規劃、重點推進原則。根據未來五年我國旅遊業發展需要,分期分批推進試點工作。在優秀旅遊城市選擇一批大型旅遊企業率先開展試點工作,重點支持大型旅遊企業與旅遊職業教育集團開展校企合作培養人才,形成旅遊人才開發的集聚效應和示範效應。
三、選擇條件
試點企業要具備以下三個條件:
1.具有典型代表性。具有較高的管理水平、較好的服務質量和較強的盈利能力,享有較高的知名度。
2.人才開發具有特色。具有相對完善的人才規劃、開發、管理、保障體系,人才開發和科研經費投入較大,積極開展校企合作,產學研取得了一定成效。
3.具有較大發展潛力。注重企業文化建設,企業信息化程度高,企業成長性和持續創新能力強。
國家旅遊局根據上述條件選擇試點企業。各地應參照上述條件,結合本地實際確定本地試點企業的選擇條件。
四、試點內容要求
試點企業應著重圍繞以下六方面的內容要求研究制定試點方案。
(一)人才發展規劃
試點企業在分析自身現狀基礎上,依據行業及企業發展狀況,規劃人才需求的總量、崗位結構、素質要求,提出相應實施步驟和措施。試點結束後能評估規劃實施的效果。
(二)人才開發體系
試點企業按照創建學習型、創新型企業的要求,建立健全現代企業教育培訓制度和人才開發機構與經費保障制度,運用信息手段推進人才開發,開展分級分類培訓。
(三)崗位證書開發
試點企業開展企業崗位分類的研究,進行相應崗位證書的開發,積極探索崗位培訓與持證上崗制度、薪酬制度相銜接的有效機制。
(四)人才管理制度
試點企業建立和完善人才的培養、引進、使用、考核、激勵制度,確保人盡其才,形成有利於人才發展的機制和環境。
(五)企業文化建設
企業根據實際情況,培育特色鮮明的企業文化,增強企業活力和凝聚力。
(六)校企合作
試點企業積極與旅遊院校開展校企合作,創新校企合作內容和方式,接收師生頂崗輪崗實踐、實訓。
五、組織實施
國家旅遊局和地方旅遊局建立上下聯動的試點工作機制,按照統一要求、分級負責的原則,分期分批組織開展試點工作。國家旅遊局負責全國試點工作的組織實施,並對地方試點工作進行指導。
(一)全國試點工作的組織實施
1. 選擇確定試點企業。在各地旅遊部門推薦的基礎上,國家旅遊局確定首批23家旅遊企業進行試點。
2. 試點企業上報試點方案。試點企業制定本企業的試點方案,突出重點,明確試點目標、措施、進度及年度工作安排,並將試點方案報送所在地旅遊部門,由各地旅遊部門轉報國家旅遊局。
3.組織開展試點工作。試點方案經國家旅遊局批准後實施。
(二)地方試點工作的組織實施
各地旅遊部門負責本地試點工作的組織實施。
1. 制定試點工作方案。各地根據本《方案》制定本地試點工作方案,確定試點企業條件、內容和保障措施。
2. 確定試點企業。各地根據實際情況合理確定首批試點企業的數量,要兼顧不同類型的旅遊企業。
3.批准試點方案。試點企業要制定試點方案。試點方案經地方旅遊部門批准後實施。
4.組織開展試點工作。各地將本地試點工作方案、試點企業名單及企業試點方案連同電子文檔上報國家旅遊局備案,開展試點工作。
5.各地在試點工作中遇到的情況和問題要及時報告。
(三)示範基地的評估命名
在全國和地方開展試點工作的基礎上,制定全國試點工作評價標準,組織實施全國試點工作評估,對符合條件的試點企業,命名為“全國旅遊人才開發示範基地”。各地旅遊部門組織開展本地試點工作評估,對符合條件的試點企業,命名為本地“旅遊人才開發示範基地”。
六、保障措施
1.加強統籌協調。建立全國旅遊人才工作部門聯席會議制度和全國旅遊人才開發協作指導委員會,加強對試點工作中重要政策問題的調研和協調指導。
2.開展人才培訓。根據需要組織試點企業中高級管理人員,特別是人力資源部門負責人開展培訓,支持試點企業培養國際化人才。
3.提供智力支持。根據試點企業需要,實施“旅遊專家送智力服務企業行動計畫”,分期分批選派旅遊專家到試點企業開展診斷、諮詢、評估和指導。
4.進行總結表彰。採取“以獎代補”的方式,對試點工作中成效顯著的地方旅遊部門和旅遊企業進行表彰,總結推廣先進經驗,加強宣傳報導。
各地參照上述措施並結合本地實際制定相應的保障措施,對本地試點企業給予支持,國家旅遊局對地方試點工作擇優給予支持。
附屬檔案2
示範試點企業名單
1、中國港中旅集團公司
2、上海錦江國際集團
3、深圳華僑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4、北京首都旅遊集團
5、上海攜程計算機技術公司
6、中國國旅股份有限公司
7、上海春秋國旅集團
8、浙江開元旅業集團
9、大連海昌集團有限公司
10、廣之旅國際旅行社股份有限公司
11、廣東南湖國際旅行社有限責任公司
12、天津旅遊控股集團
13、黃山旅遊股份有限公司
14、長沙華天實業控股集團
15、江蘇華西集團
16、煙臺龍口南山旅遊集團
17、杭州宋城旅遊股份有限公司
18、昆明七彩雲南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19、成都文旅集團
20、成都國色天香樂園
21、峨眉山-樂山大佛旅遊集團
22、重慶交通旅遊投資集團
23、重慶新世紀遊輪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