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開展“安全生產月”活動的通知

《關於開展“安全生產月”活動的通知》是河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發布的檔案,發布日期是2012年06月21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開展“安全生產月”活動的通知
  • 發文字號:冀建安〔2012〕354號
  • 發布機構:河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 發布日期:2012年06月21日
檔案原文,聯繫人,附屬檔案,

檔案原文

各設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建設局),華北石油管理局:
根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關於開展2012年住房和城鄉建設系統“安全生產月”活動的通知》(建安辦函〔2012〕7號)、河北省安全生產委員會關於印發《河北省2012年“安全生產月”活動方案》的通知(冀安委〔2012〕3號)要求,定於2012年6月在全省住房和城鄉建設系統開展以“科學發展、安全發展”為主題的“安全生產月”活動,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加強領導,精心組織
各級建設主管部門要高度重視“安全生產月”活動,緊緊圍繞“科學發展、安全發展”這一活動主題,創新形式、創新內容、創新手段,切實加強組織領導,開展好“安全生產月”活動。要認真結合本地實際,制定具體活動方案和計畫,精心部署“安全生產月”活動,做到把安全文化、安全法律、安全知識送進建築企業和施工現場。
二、開展安全檢查,集中整治安全隱患
“安全生產月”期間,各市要認真組織開展安全生產大檢查,特別是對深基坑支護及塔吊等起重機械設備和高大模板的安裝、驗收、使用、維護、拆卸等重點環節要進行重點檢查。對於檢查中發現的安全隱患,要及時督促相關單位制定整改措施,直至隱患消除;對違章指揮、違章作業行為和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企業和施工現場,要責令其立即整改,經整改仍達不到安全要求的,按照有關法律法規予以嚴肅處理;各地要認真開展以深基坑、高大模板支撐系統、起重機械傷害、腳手架為重點內容的隱患排查治理及專項整治工作,及時消除建築施工現場存在的隱患,積極防範和遏制事故發生,保障工程施工安全。
三、強化主體責任,加大處罰力度
要結合繼續深化“安全生產年”活動的部署要求,以強化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為重點,深化安全生產執法、治理、宣教“三項行動”和法制體制機制、保障能力、監管監察隊伍“三項建設”,認真落實工程項目開工前安全技術交底制度和安全承諾制度。要繼續全面推進建築安全生產標準化工作,著力提高企業及項目安全生產管理水平。要加大建築施工企業監督執法力度,依法嚴厲打擊建築施工違法違規行為。要嚴肅整頓規範建築市場秩序,嚴厲打擊工程轉包、違法分包、壓縮合理工期等各種違法違規行為。要及時在新聞媒體上通報違法違規企業查處情況,引導市場、引導業主選用誠信企業和質量安全業績好的企業。對於發生事故而沒有負責人現場帶班的,對企業給予規定上限的經濟處罰,並依法從重追究企業主要負責人的責任。要高度重視事故查處工作,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和實事求是、依法依規、注重實效的要求,嚴肅查處每一起事故的責任單位和責任人。
四、強化宣傳教育,營造氛圍
圍繞“科學發展,安全發展”這一主題,要積極做好“安全活動月”的宣傳工作。活動期間,全省各級建設主管部門、所有在建工程施工現場都要懸掛橫幅、張貼標語,要大張旗鼓地搞好宣傳教育活動。在此基礎上,通過建立施工現場閱覽室、散發各類安全生產宣傳圖畫,舉辦事故案例巡迴展覽,組織開展知識競賽、演講、讀書活動或文藝演出等豐富多彩的活動,大力普及安全生產常識,為“安全生產月”活動營造良好的活動氛圍。
“安全生產月”活動期間,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將開展以“安全發展、預防為主”為主題的安全生產徵文活動。徵集生產一線安全監督管理人員的優秀論文,各設區市推薦論文不少於15篇,對獲獎的論文作者將給予獎勵(一等獎1000元,二等獎500元,三等獎300元)。各市建設主管部門要認真組織,精選上報。
活動結束後,各市要認真總結,並於6月28日前將 “安全生產月”活動情況的書面總結報送省安監辦。

聯繫人

趙國勇(徵文)、紀薇(總結)

附屬檔案

徵文選題目錄(詳見河北建設網)
二○一二年五月二十八日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