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開展“天府旅遊名牌”建設的實施意見

《關於開展“天府旅遊名牌”建設的實施意見》是四川省政府辦公廳發布的檔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開展“天府旅遊名牌”建設的實施意見
  • 頒布時間:2021年5月20日
  • 發布單位:四川省政府辦公廳
  • 文 號:川辦發〔2021〕27號
實施意見,內容解讀,

實施意見

各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有關單位:
為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和省委十一屆八次全會精神,落實《中共四川省委 四川省人民政府關於大力發展文旅經濟加快建設文化強省旅遊強省的意見》,深化拓展各地積極推進“天府旅遊名縣”建設的良好勢頭,省政府決定在全省開展系列“天府旅遊名牌”建設工作。現結合實際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重要意義
開展“天府旅遊名牌”建設,是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文化和旅遊工作重要論述和對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加快建設文化強省旅遊強省,打造世界重要旅遊目的地的創新舉措,有利於推出文旅精品,豐富產品供給、提升產品質量、最佳化產品結構,增強文旅市場供給力;有利於健全文旅產業體系、壯大市場主體、促進提檔升級,增強文旅產業競爭力;有利於培育文旅品牌,充分發揮示範引領作用,不斷提升四川文旅知名度、美譽度和影響力。
二、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落實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決策部署,緊緊圍繞“十四五”期間基本建成文化強省旅遊強省目標任務,立足新發展階段、貫徹新發展理念、融入新發展格局,突出四川文化旅遊資源比較優勢,以深化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為主線,最佳化空間布局、深化融合創新、培育市場精品、調整產品結構、做強文旅品牌,不斷彰顯獨具魅力的四川文化影響力和特色鮮明的旅遊吸引力,進一步推動全省文化旅遊深度融合高質量發展,為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推動治蜀興川再上新台階作出新的更大貢獻。
(二)基本原則。
市場導向,創新發展。堅持融合創新、質效統一,從旅遊供給側和需求側兩端發力,著力發展大眾旅遊,打造品質高端、遊客滿意、社會認可的全要素文旅精品。
標準引領,分類指導。堅持“國內一流、國際先進”定位,按照各類旅遊產品特點,分類制定系列“天府旅遊名牌”評選標準、評分細則,始終圍繞“高質量建設、高標準評選”推進工作。
公平競爭,優中選優。堅持實事求是、寧缺毋濫,做到公平、公開、公正,嚴把考評質量關,加強第三方評估,增強客觀性、透明度和公信力,確保入選和命名對象的社會認可度。
獎懲分明,動態管理。堅持從嚴管理與激勵保障有機結合,做到激勵與約束並重,建立監管和退出長效機制,實現優勝劣汰、動態管理。
共建共享,合力推動。整合各類資源要素,激發狠抓文旅經濟、建設系列名牌的內生動力,形成上下聯動、部門協同、企業參與、全民共享的文旅發展新模式。
三、建設任務
總結運用“天府旅遊名縣”建設經驗做法,圍繞“吃、住、行、游、購、娛”旅遊全要素,建設一批天府旅遊名鎮、名村、名宿(旅遊民宿)、名導(導遊、講解員)、名品(文創產品、旅遊商品)和美食等系列“天府旅遊名牌”。
(三)開展“天府旅遊名鎮”建設。著力建設一批文化主題鮮明、特色產業突出、旅遊功能完善、生態生產生活和諧、宜居宜業宜游的“天府旅遊名鎮”。每年開展一次評選工作,每次命名原則上不超過10個(同時,不再開展“四川省文化旅遊特色小鎮”評選,已命名的“四川省文化旅遊特色小鎮”自動更名為“天府旅遊名鎮”)。
(四)開展“天府旅遊名村”建設。著力建設一批符合文化旅遊發展方向、資源利用和產品開發水平高、對鄉村振興具有典型示範引領作用的“天府旅遊名村”。評選工作與全國鄉村旅遊重點村遴選相銜接,每年組織開展一次,每次命名原則上不超過30個。
(五)開展“天府旅遊名宿”建設。著力建設一批特色鮮明、管理規範、服務一流,具有較高知名度、美譽度的“天府旅遊名宿”。評選工作與全國星級旅遊民宿評定相銜接,每年組織開展一次,評選名額視具體申報情況動態確定。
(六)開展“天府旅遊名導”建設。著力培養一批作風正、專業精、服務優、能講好“四川故事”的“天府旅遊名導”。評選工作與全國金牌導遊項目和全國、全省導遊(講解員)大賽相銜接,每年組織開展一次,評選名額視具體申報情況動態確定。
(七)開展“天府旅遊名品”建設。著力推出一批體現四川文旅元素內涵、符合現代生活美學、適應市場需求、深受遊客喜愛的“天府旅遊名品”。各市(州)、縣(市、區)每年開展一次本地名優文創產品、旅遊商品推選,並做好對外發布推廣,評選名額視各地具體申報情況動態確定。
(八)開展“天府旅遊美食”建設。著力推出一批體現四川文化特色、濃郁巴蜀味道的“天府旅遊美食”。各縣(市、區)推出不超過10道、市(州)確定不超過20道,具有本地代表性的特色菜品、小吃、飲品,共同形成全省“天府旅遊美食”名錄庫。
四、評選方式
“天府旅遊名牌”評選工作,按照屬地原則,採取“逐級推薦—分類評選—省級命名”的方式進行。
(九)逐級推薦。“天府旅遊名鎮”由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自主申請,縣(市、區)人民政府作為申報主體,市(州)人民政府審核後擇優推薦,報文化和旅遊廳。“天府旅遊名村”由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組織轄區內村(社區)委員會自主申請,縣(市、區)人民政府作為申報主體,市(州)人民政府審核後擇優推薦,報文化和旅遊廳。“天府旅遊名宿”由企業(業主)自主申請,縣(市、區)、市(州)人民政府逐級推薦至文化和旅遊廳。“天府旅遊名導”由個人自主申請,縣(市、區)、市(州)人民政府逐級推薦至文化和旅遊廳。“天府旅遊名品”“天府旅遊美食”由各縣(市、區)、市(州)人民政府逐級推薦發布,並報文化和旅遊廳。
(十)分類評選。“天府旅遊名牌”評選工作,由文化和旅遊廳牽頭,會同省直有關部門(單位)共同組織實施。“天府旅遊名鎮”由文化和旅遊廳、住房城鄉建設廳、農業農村廳等組織評選;“天府旅遊名村”由文化和旅遊廳、省發展改革委、住房城鄉建設廳、農業農村廳等組織評選;“天府旅遊名宿”由文化和旅遊廳、農業農村廳等組織評選;“天府旅遊名導”由文化和旅遊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等組織評選;“天府旅遊名品”由文化和旅遊廳、農業農村廳、商務廳等組織推選;“天府旅遊美食”由文化和旅遊廳、商務廳等組織推選。
(十一)命名發布。實施單位評選提出的“天府旅遊名牌”建議名單經公示無異議後,報省文化和旅遊產業領導小組審定。天府旅遊名鎮、名村按程式由省政府辦公廳發文公布;天府旅遊名宿、名導、名品、美食由實施單位聯合發文公布。
五、激勵政策
(十二)對命名公布的天府旅遊名鎮、名村,省、市(州)、縣(市、區)三級從項目建設、國家和省級各類專項資金申報、國家和省級文化和旅遊品牌推薦等方面給予支持。對命名公布的天府旅遊名導,支持推薦申報文化和旅遊部金牌導遊項目,支持建立“金牌導遊工作室”。對命名公布的天府旅遊名品、美食,支持推薦參加省級及以上組織開展的各類賽事活動。
(十三)省直有關部門(單位)加大對命名的系列“天府旅遊名牌”單位或個人業務培訓和職業技能培訓力度,按規定適時組織相關人員學習考察文化旅遊業發展先進經驗。
(十四)將系列“天府旅遊名牌”納入全省旅遊宣傳行銷內容和全省文化交流計畫,在境內外大力開展宣傳推廣。
(十五)將“天府旅遊名牌”建設成效,作為天府旅遊名縣評選的重要參考內容。
(十六)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和職能職責,組織人事部門將幹部在“天府旅遊名牌”建設中的表現情況作為幹部年度考核、評先評優、提拔使用的重要參考。
六、監督管理
(十七)加強日常監督。按照高標準、高品質、高質量發展要求,對評選命名的系列“天府旅遊名牌”實施動態監管,對建設成效較好、表現優異的單位或個人給予適當表揚激勵,確保“天府旅遊名牌”成為全省文化旅遊發展排頭兵和領頭羊。
(十八)實行退出管理。天府旅遊名鎮、名村凡出現連續兩年旅遊總收入和遊客接待量負增長(發生不可抗力情況除外),核心旅遊產品品牌被降級的,予以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撤銷其命名;因監管失職發生嚴重損害遊客權益、產生重大負面影響事件,發生較大及以上旅遊安全生產責任事故或重大生態環境責任事件,核心文化和旅遊資源被破壞或產品品牌被摘牌的,撤銷其命名。天府旅遊名宿、名導凡發生較大及以上旅遊安全生產責任事故或發生損害遊客權益等重大負面影響事件,撤銷其命名。天府旅遊名品、美食出現重大負面影響事件的,適時調整或撤銷其命名。
七、組織領導
(十九)強化組織領導。省文化和旅遊產業領導小組統籌推進全省“天府旅遊名牌”建設工作,根據全省文化旅遊發展情況和現實需要,不斷調整豐富“天府旅遊名牌”建設任務和內容,確保評選工作緊扣省委、省政府關於文化旅遊工作的各項決策部署,順應文旅經濟發展趨勢,符合我省實際情況,真正起到促進全省文旅經濟持續健康高質量發展的作用。
(二十)密切分工協作。文化和旅遊廳牽頭會同各組織實施單位分類制定科學詳盡的天府旅遊名鎮、名村、名宿、名導、名品和美食評選(發布)辦法和細則,公平、公開、公正地組織開展評選工作,確保命名對象質量和社會認可度。省文化和旅遊產業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要加大工作指導,密切分工配合,形成工作合力,落實好資金、項目、用地、融資、宣傳等激勵政策措施。
(二十一)壓緊壓實責任。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是“天府旅遊名牌”建設工作的責任主體和實施主體,要明確目標任務,細化推進工作方案,落實保障措施,務求取得實效。各市(州)人民政府負責本轄區內系列“天府旅遊名牌”指導、推薦、監管等工作,要嚴格把關、保證質量、優中選優,真正把具有引領性、示範性、帶動性的候選對象推薦出來,做優系列“天府旅遊名牌”,促進地方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
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1年5月20日

內容解讀

根據省政府辦公廳《關於開展“天府旅遊名牌”建設的實施意見》檔案精神,文化和旅遊廳牽頭,會同省直相關部門,按照規定程式、評選標準和原則,組織開展了“天府旅遊名牌”評選工作。現將擬命名發布的天府旅遊名鎮、天府旅遊名村、天府旅遊名宿、天府旅遊名導、天府旅遊名品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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