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開展“共保電力設施,共享安全用電”電力設施保護宣傳月活動的通知

《關於開展“共保電力設施,共享安全用電”電力設施保護宣傳月活動的通知》是2017年2月15日河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發布的檔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開展“共保電力設施,共享安全用電”電力設施保護宣傳月活動的通知
  • 發布日期:2017年02月15日
  • 發布機構:省發展改革委
  • 主題分類:國土資源、能源
  • 索 引 號:00021798X/2017-00438
  • 文 號:冀發改電力〔2017〕143號
宣傳主題,時間安排,主要內容,

宣傳主題

共保電力設施,共享安全用電。
通過多層次、多角度和集中宣傳、專題宣傳、日常宣傳相結合的方式,顯著增加電力設施保護和安全用電常識的宣傳力度,促進提高社會各界民眾、相關企業和重點人員、新聞媒體及政府機構的依法護電意識,在全社會營造有利於電網安全運行的良好環境,全面壓降外力破壞及盜竊電力設施事件,共同構建堅強電網,為全社會提供穩定可靠電力能源。今年的宣傳活動要結合省委、省政府布置的《河北省農村設施安全隱患排查整治行動實施方案》,增加安全用電方面的宣傳,提高全民的安全用電意識。

時間安排

2017年3月5日至4月5日,3月12日為統一上街集中宣傳日。
三、宣傳對象
1.社會各界民眾。
2.工程車輛、特種車輛(機械)駕駛人員。
3.線下施工企業、混凝土公司、工程車輛管理者、重點工地。
4.塑膠大棚所有者和管理者、魚塘主、垂釣者、風箏愛好者、孔明燈釋放者、廢品資源回收筒點。
5.城市綠化、植樹現場施工人員。
6.輸電線路沿線及變電站附近民眾、中小學生。
7.政府部門、新聞媒體。

主要內容

關於開展“共保電力設施,共享安全用電”電力設施保護宣傳月活動的通知
各市發展改革委(工信局),省電力公司、冀北電力有限公司:
為進一步提高全社會自覺保護電力設施安全的意識和法制觀念,增強社會公眾保護電力設施安全的自覺性和主動性,切實保障電力設施安全運行,促進電力行業安全健康發展,保障全省經濟社會發展和人民生活用電,決定在全省範圍內組織開展2017年電力設施保護宣傳教育月活動,現將具體安排通知如下:
1.保護電力設施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重點宣傳保護電力設施的法律責任、義務和破壞電力設施對社會生產、百姓生活、電網安全運行的危害性。宣傳有關法律、法規及規章。
2.盜竊和破壞電力設施的嚴重後果。重點宣傳盜竊破壞電力設施違法犯罪典型案例、外力過失損壞電力設施案例。
3.保護電力設施安全運行的常識。重點宣傳預防車輛臨近放電、異物掛線、釣魚觸電、線下樹木、超高樹木、基礎挖土、堆土等安全知識,公布防止盜竊破壞電力設施事件舉報電話。
4.農村安全用電常識。觸電安全距離,私拉亂接的危害,電力引發火災案例等。
五、宣傳形式
1.媒體宣傳:利用廣播、電視、報刊、手機和網際網路等各種宣傳媒體進行宣傳,刊播關於打擊電力設施違法犯罪、過失破壞電力設施的新聞和專題節目。
2.公共場所宣傳:結合政府活動進行上街宣傳,印發宣傳材料、宣傳掛曆、宣傳撲克、超高機械車輛安全警示、致吊車司機一封信、張貼宣傳畫等。利用巡視檢查電力設施機會或專門組織人員對電力設施保護區周邊居民進行宣傳。
3.主動走訪:走訪各級政府公安、工商、安監、林業、國土資源、園林綠化、交通、建設、技術監督等職能部門,加強溝通,爭取對保護電力設施保護工作給予大力支持與幫助。
4.專題宣傳:根據各地實際情況、季節特點和外破規律,開展各種專題宣傳,針對特種車輛(機械)駕駛(操作)人員,施工企業,混凝土公司、重點工地開展施工隱患專題宣傳。針對樹線隱患,對可能危及電力設施安全運行的植物所有者、綠化部門開展樹障隱患宣傳,宣傳依法砍伐樹竹的必要性。針對異物防範、對線路走廊山火易發地區,制定針對性宣傳措施,張貼宣傳圖畫,及時制止通道範圍內燒荒、祭祖燒紙等行為。
六、具體要求
1.高度重視加強領導。各級政府的電力管理部門要加強組織部署、密切協作配合。在宣傳月活動前或期間召開一次護電領導小組會議,認真研究部署當前和下階段的電力設施保護工作。護電宣傳活動要與打擊盜竊破壞電力設施、清理整頓線路保護區內違章植樹、違章建築和違章作業以及治理違法收購電力器材等各項工作有機地結合起來,要與電力企業的日常設備檢查維護工作結合起來,爭取廣泛支持形成合力,充分發揮政企、警企護電長效機制的作用。
各電力企業要在政府管理部門的領導和指導下,負責組織內部相關部門具體實施,全面開展電力設施治安風險評估,確定風險等級,並報主管部門備案。領導要高度重視、周密部署、認真組織。要制定好宣傳月活動方案,明確分工、落實責任,充分利用各類媒體,有組織、有步驟的開展宣傳月活動。
2.營造聲勢注重實效。緊緊圍繞3月份全國“兩會”等重大活動、重要節日安保,將電力設施保護工作納入“護城河”工程,加大巡邏守護和宣傳力度,確保重要設施安全運行。各地區、各部門和電力企業要加強合作,充分利用電視、廣播、報紙、手機和網際網路等媒體,加大電力設施安全保護宣傳力度,曝光典型案例,形成全社會保護“三電”設施安全的強大聲勢和濃厚氛圍。各單位要利用休息日上街設點宣傳;要充分利用縣級供電企業的力量,到鄉鎮、農村進行廣泛宣傳等,使宣傳工作進村社區、進單位、進家庭、進網咖、進收購站點,增強民眾依法保護電力設施的意識。
3.宣傳檢查整改並重。在宣傳月活動中要採取邊宣傳、邊檢查、邊整改的方法,進一步加強對電力設施的巡視檢查,三月份組織完成線路通道隱患排查,對線路通道及周邊農業大棚、垃圾站點、彩鋼板臨建業主進行走訪和護電宣傳,發現違章行為要及時宣傳及時制止。要繼續深化違章作業治理工作,各市、縣(區)電力行政管理部門要依法行政、主動作為,對線下或電力設施周圍施工的行為,依法依規開展行政審批工作。要進一步深入摸排超高機械車輛及駕駛操作人員的底數,落實培訓教育。通過開展宣傳月活動,鞏固對電力設施保護區內違章植樹、違章建築以及違章作業專項治理的成果,同時要加強防控措施,力爭不發生新栽樹和復長樹,不發生因違章作業和破壞電力設施造成的設備事故,為電網安全創造一個良好的外部環境,為全省的經濟社會發展和人民生活用電提供有力的電力保障。
河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17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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