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鐵路建設債券利息收入企業所得稅政策的通知

《關於鐵路建設債券利息收入企業所得稅政策的通知》是經國務院批准,就企業取得中國鐵路建設債券利息收入有關企業所得稅政策。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畫單列市財政廳(局)、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務局:
經國務院批准,現就企業取得中國鐵路建設債券利息收入有關企業所得稅政策通知如下:
一、對企業持有2011—2013年發行的中國鐵路建設債券取得的利息收入,減半徵收企業所得稅。
二、中國鐵路建設債券是指經國家發展改革委核准,以鐵道部為發行和償還主體的債券。
請遵照執行。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
二○一一年十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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