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進口巴西棉籽粕檢驗檢疫要求的公告

關於進口巴西棉籽粕檢驗檢疫要求的公告

《關於進口巴西棉籽粕檢驗檢疫要求的公告》是為公布進口巴西棉籽粕檢驗檢疫要求發布的公告。由海關總署於2019年11月10日發布實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進口巴西棉籽粕檢驗檢疫要求的公告
  • 頒布時間:2019年11月1日
  • 實施時間:2019年11月10日
  • 發布單位: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總署
公告全文,公告附屬檔案,

公告全文

關於進口巴西棉籽粕檢驗檢疫要求的公告
公告〔2019〕173號
根據我國相關法律法規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總署與巴西聯邦共和國農牧業和食品供應部關於巴西棉籽粕輸華衛生與植物衛生要求議定書》規定,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允許符合相關要求的巴西棉籽粕進口。現將具體檢驗檢疫要求予以公布(見附屬檔案)。
特此公告。
附屬檔案: 進口巴西棉籽粕檢驗檢疫要求.doc
海關總署
2019年11月10日

公告附屬檔案

進口巴西棉籽粕檢驗檢疫要求
一、檢驗檢疫依據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境動植物檢疫法》及其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商品檢驗法》及其實施條例;
(二)《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條例》;
(三)《進出口飼料和飼料添加劑檢驗檢疫監督管理辦法》;
(四)《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總署與巴西聯邦共和國農牧業和食品供應部關於巴西棉籽粕輸華衛生與植物衛生要求議定書》。
二、允許進口商品名稱
棉籽粕(Cottonseed meal)是指在巴西境內種植的棉籽經壓榨、浸提等工藝分離油脂後而生產的副產品。
三、出口、倉儲企業的批准
輸華棉籽粕應來自註冊登記的加工廠。加工廠由巴西農牧業和食品供應部(以下簡稱MAPA)向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總署(以下簡稱GACC)推薦,由GACC檔案審查或必要時進行實地檢查後予以註冊登記。獲準註冊登記的加工廠名單可在GACC的網站查詢。
四、檢疫性有害生物
輸華棉籽粕不得攜帶以下中方關注的檢疫性有害生物:
1.墨西哥棉鈴象 Anthonomus grandis
2.咖啡黑長蠹 Apatemonachus
3.大谷蠹 Prostephanustruncatus
4.紅火蟻 Solenopsis invicta
5.油棕猝倒病菌 Pythiumsplendens
五、產品生產和出口要求
(一)包裝、儲藏及運輸。
1.巴西輸華棉籽粕可以散裝或包裝形式運輸,並在運輸過程中防止發生撒漏。包裝應首次使用,且乾淨衛生,不得帶有有害生物及有毒有害物質;用於運輸棉籽粕的工具應徹底清掃乾淨,必要時須進行消毒。
2.運輸棉籽粕的貨櫃或者船舶的艙(如散裝船運)內應至少有一個包裝標識,註明加工廠名稱、註冊登記號碼以及“巴西棉籽粕輸往中華人民共和國”中文和英文字樣;MAPA應要求加工廠確保每批輸華棉籽粕的產品標籤符合中國國家標準《飼料標籤》(GB10648)的要求。
(二)離境前檢疫和證書要求。
1.MAPA應在出口前對輸華棉籽粕實施檢驗檢疫,不得帶本要求第四條所列的中方關注的檢疫性有害生物、其他檢疫性有害生物、植物種子、動物糞便、動物屍體和禽類羽毛、土壤和未經中國官方批准的轉基因成分,符合中國飼料安全衛生標準(GB 13078)的要求。
2.每批輸華棉籽粕應隨附MAPA出具的符合國際植物檢疫措施標準第12號要求的植物檢疫證書。植物檢疫證書應註明加工廠名稱和註冊登記號碼、貨櫃或運輸工具號碼等信息。出口前或運輸途中經除害處理的,應註明除害處理方式及處理指標等信息。
3.植物檢疫證書的“附加聲明”應註明:“This consignment complies with the requirements described in theprotocol of sanitary and phytosanitary requirements for the export ofcottonseed meal from the Federative Republic of Brazil to the People´s Republicof China .”(該批貨物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總署與巴西聯邦共和國農牧業和食品供應部關於巴西棉籽粕輸華衛生與植物衛生要求議定書》的要求。)
六、進境檢驗檢疫
(一)證書核查。
1.核查MAPA出具的“植物檢疫證書”和國際衛生證書是否與樣本相符。
2.核查是否來自註冊登記企業。
(二)貨物檢查。
根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等規定,結合本要求第四條、第五條,對進口棉籽粕實施檢驗檢疫。經檢驗檢疫合格的,準予入境。
七、不符合情況處理
進口棉籽粕發生以下不符合情況時,按以下規定處理:
(一)無有效的植物檢疫證書或安全衛生聲明,作退回或銷毀處理。
(二)來自未經註冊登記的企業,貨物作退回或銷毀處理。
(三)發現活的中方關注的檢疫性有害生物和其他檢疫性有害生物,作除害、退回或銷毀處理。
(四)發現土壤、未經中國官方批准的轉基因成分,作退回或銷毀處理。
(五)發現動物糞便、動物屍體、禽類羽毛、植物種子或不符合中國飼料相關衛生標準,按照相關法律法規作無害化處理、退回或銷毀處理。經無害化處理合格的,準予進境。
(六)發現不符合第五條第一款第2項的要求,作補正、退回或銷毀處理。
發現上述違規情況,GACC將向MAPA通報,並根據違規情況的嚴重程度採取暫停相關加工廠輸華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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