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進口墨西哥香蕉植物檢疫要求的公告

關於進口墨西哥香蕉植物檢疫要求的公告

《關於進口墨西哥香蕉植物檢疫要求的公告》是為公布進口墨西哥香蕉植物檢疫要求發布的公告。由海關總署於2019年12月9日發布實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進口墨西哥香蕉植物檢疫要求的公告
  • 頒布時間:2019年12月9日
  • 實施時間:2019年12月9日
  • 發布單位: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總署
公告全文,公告附屬檔案,

公告全文

關於進口墨西哥香蕉植物檢疫要求的公告
公告〔2019〕187號
根據我國相關法律法規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總署與墨西哥合眾國農業和農村發展部關於墨西哥香蕉輸華植物檢疫要求的議定書》規定,自本公告自發布之日起,允許符合相關要求的墨西哥香蕉進口。現將進口墨西哥香蕉植物檢疫要求予以公布(見附屬檔案)。
特此公告。
附屬檔案:進口墨西哥香蕉植物檢疫要求.doc
海關總署
2019年12月9日

公告附屬檔案

進口墨西哥香蕉植物檢疫要求
一、檢驗檢疫依據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境動植物檢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境動植物檢疫法實施條例》;
(二)《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
(三)《進境水果檢驗檢疫監督管理辦法》;
(四)《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總署與墨西哥合眾國農業和農村發展部關於墨西哥香蕉輸華植物檢疫要求的議定書》。
二、允許進境商品名稱
墨西哥香蕉,學名Musa spp.,英文名Banana(以下簡稱“香蕉”)。
三、允許的產地
墨西哥香蕉產區。
四、批准的果園、包裝廠
輸華香蕉果園和包裝廠均須在墨西哥合眾國農業和農村發展部下屬的國家食品衛生、安全和質量服務局(以下簡稱“SENASICA”)批准備案,並由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總署(以下簡稱“GACC”)審核批准註冊。註冊信息包括名稱、地址及標識代碼,以便在出口貨物不符合本檢疫要求相關規定時準確溯源。註冊名單應在每年出口季節前,由SENASICA向GACC提供。獲得批准註冊的名單可在GACC網站查詢。
五、 中方關注的檢疫性有害生物名單
1.粉虱Aleurodicus dugessi
2.飛蓬圓盾蚧Aspidiotus excisus
3.香蕉繡薊馬Chaetanaphothrips signipennis
4.香蕉幼苗肖葉甲Colaspis hypochlora
5.香蕉花薊馬Frankliniella parvula
6.新鳳梨灰粉蚧Dysmicoccus neobrevipes
7.大洋臀紋粉蚧Planococcus minor
8.傑克貝爾氏粉蚧Pseudococcus jackbeardsleyi
9.刺盾蚧Selenaspidus articulatus
10.香蕉細菌性枯萎病菌2號小種Ralstoniasolanacearum race 2
11.香蕉黃條葉斑病菌Mycosphaerella musicola
六、出口前要求
(一)果園管理。
1.輸華香蕉果園應建立實施良好農業操作規範(GAP),包括維持果園衛生條件,收穫時剔除爛果等,並執行有害生物綜合防治(IPM),包括病蟲害監測、化學或生物防治以及農事操作等防控措施。
2.輸華香蕉果園的植物檢疫措施必須在具有有害生物防控和監測等植物檢疫知識的技術人員指導下實施,技術人員應當接受SENASICA或者SENASICA授權機構的培訓。
3.輸華香蕉果園必須保留有害生物的監測和防治記錄,並應要求向GACC提供。防治記錄必須包括生長季節使用所有化學藥劑的名稱、有效成分、使用日期及使用濃度等詳細信息。
4.針對香蕉細菌性枯萎病2號小種(Ralstonia solanacearum race 2),SENASICA應按照國際植物檢疫措施標準第10號(ISPM 10)原則建立非疫產區,並由SENASICA和GACC共同認可並批准。一旦在非疫產區內發現香蕉細菌性枯萎病2號小種,非疫產區資格將被暫停。SENASICA需在48小時之內通報GACC。SENASICA應按照《香蕉細菌性枯萎病調查方案》(見附1)組織監測和調查,連續6個月以上未再次發現香蕉細菌性枯萎病2號小種,方可認定或重新恢復非疫產區資格。
5.針對薊馬類、蚧殼蟲類,必須進行輸華香蕉果園監測,從香蕉開花期至收穫期,每15天監測一次,重點檢查莖和葉背面。如在監測中發現有害生物或其相應症狀,採取包括化學或生物防治在內的綜合管理措施,以確保輸華香蕉不攜帶上述檢疫性有害生物。
(二)包裝廠管理。
1.輸華香蕉加工、包裝、儲藏和裝運過程,須在SENASICA官員檢疫監管下進行。
2.包裝場所及包裝過程要保持清潔,無有害生物感染。包裝過程中經過篩選、整理和分級,剔除有缺陷的果實,進行水洗、殺菌、密封包裝等工序,以保證不帶有昆蟲、蟎類、爛果及枝、葉、根和土壤。完成加工、包裝程式的香蕉須在低溫條件下單獨存放。
(三)包裝要求。
1.輸華香蕉包裝箱上套用中文或英文標明“輸往中華人民共和國”(Exportedto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以及水果名稱、國家、產地、果園和包裝廠的名稱或註冊號。
2.包裝材料應乾淨衛生、未使用過,符合中國有關植物檢疫要求。
3.對於裝載輸華香蕉的運輸工具必須符合安全衛生要求,且不帶中方關注的檢疫性有害生物以及枝、葉和土壤等。
4.若使用木質包裝,須符合國際植物檢疫措施標準第15號(ISPM15)。
(四)出口前檢疫。
1.在貿易開展的前兩年內,SENASICA官員應按照2%的比例對每批輸華香蕉進行抽樣檢查。如兩年內沒有發生植物檢疫問題,抽樣比例降為1%。
2.輸華香蕉須處於未成熟狀態且不帶有中方關注的檢疫性有害生物以及枝、葉和土壤等。
3.如發現中方關注的檢疫性有害生物活體,整批貨物不得出口中國。SENASICA官員應查明原因,並採取改進措施。同時,保存查獲記錄,應要求提供給GACC。
(五)植物檢疫證書要求。
1.經檢疫合格的,SENASICA官員出具植物檢疫證書,註明貨櫃號碼,並填寫以下附加聲明:“Theconsignment is in compliance with requirements established in the Protocol ofPhytosanitary Requirements for the Export of Bananas from Mexico to China, andis free of soil and the quarantine pests concerned by China.”(該批貨物符合墨西哥香蕉輸華植物檢驗檢疫要求議定書規定,不帶土壤和中方關注的檢疫性有害生物。)
2.SENASICA應在貿易進行前向GACC提供植物檢疫證書樣本,以便中方備案核查。
七、進境檢驗檢疫及不合格處理
香蕉到達中國入境口岸時,中國海關按照以下要求實施檢疫。
(一)有關證書和標識核查。
1.核查進口水果是否獲得《進境動植物檢疫許可證》。
2.核查植物檢疫證書是否符合第六條第(五)款規定。
3.核查包裝箱上標識是否符合第六條第(三)款規定。
(二)進境檢驗檢疫。
1.輸華香蕉可從所有GACC允許進口水果的口岸進境。
2.根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等規定,對進口水果實施檢驗檢疫,經檢驗檢疫合格的,準予入境。
(三)不符合要求的處理。
1.如發現來自未經中方批准的果園、包裝廠,或者檢查到有成熟或果皮開裂的香蕉,或者有枝、葉和土壤等,則該批香蕉不準進境。
2.如發現香蕉細菌性枯萎病菌2號小種,該批貨物作退回或銷毀處理。GACC將立即向SENASICA通報,暫停非疫產區,直至視情況暫停整個項目。SENASICA應開展調查,查明原因並實施相應改進措施。GACC將評估SENASICA所採取的改進措施,決定是否取消暫停。
3.如發現其他中方關注的檢疫性有害生物或發現新的檢疫性有害生物,則對該批貨物作退回、銷毀或檢疫除害處理。GACC將視情況採取進一步措施,並及時向SENASICA通報。
八、符合性審查
在本項目開始的第一年,GACC將派檢疫官員赴墨西哥,對輸華香蕉註冊果園和包裝廠執行議定書要求情況進行實地審查,主要包括產地有害生物的監測與防治、包裝與出口查驗等,對當年輸華香蕉的檢疫進行監督,監管並審核出口前的處理情況。如發現中方關注的檢疫性有害生物,該批貨物將不得出口,或採取補救處理措施再出口。
依據進口檢疫情況,GACC將決定在隨後的出口季節是否需要繼續派技術官員赴墨預檢。預檢應提前與SENASICA聯繫,並且在出口季期開始或期間實施。相關方應為GACC官員進入果園或包裝廠提供支持。
此外,根據墨西哥香蕉疫情發生動態和疫情截獲情況,GACC將作進一步的風險評估,並與SENASICA協商,以調整檢疫性有害生物及相關檢疫措施。
附1
香蕉細菌性枯萎病調查方案
針對香蕉細菌性枯萎病的調查。需在香蕉產區和緩衝區(果園周邊0.5 km範圍)按以下要求開展有效的調查:在沒有香蕉植株死亡的情況下,優先考慮有病原體存在的歷史。抽樣按照“W”形或鋸齒形布局隨機進行,尋找葉、果和球莖疾病的典型症狀,每次調查時要選擇不同的區域進行,防止與上一次調查的樣本重複。植株數量(樹樁)按下表要求進行抽樣調查。每30天調查一次。
香蕉苗木病害抽樣調查表
面積(公頃)
植株數量
< 10
25
10-50
50
50-100
75
≥ 100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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