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進一步規範和加強仲裁機構登記管理的意見
為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決定關於“完善仲裁制度,提高仲裁公信力”重要部署,法務部於近日印發《關於進一步規範和加強仲裁機構登記管理的意見》,對規範仲裁機構登記工作,加強仲裁機構監督管理,完善仲裁登記制度等提出了明確要求。
《意見》指出,仲裁在解決民商事糾紛、服務經濟發展、促進社會和諧穩定中具有重要作用。規範和加強仲裁機構登記管理工作,是貫徹落實中央關於仲裁工作重要部署,貫徹實施依法行政要求,提高仲裁公信力,充分發揮仲裁工作職能作用的重要舉措。各級司法行政機關要認真貫徹執行行政許可法、仲裁法等法律法規,採取有效措施,依法全面履行登記管理職責,促進仲裁事業穩步發展。
《意見》要求,要依法嚴格審查仲裁機構條件,重點審查仲裁委員會組成人員及專家比例、仲裁員名冊等內容,進一步規範仲裁機構變更備案,確保仲裁機構合法性。要及時了解掌握仲裁機構有關情況,監督仲裁機構嚴格遵守法律法規和規章。要轉變監管理念,融服務於管理,完善事中事後監管措施,通過材料核實、規劃指引、隨機抽查、告知承諾等,進一步提升監管效能,並著力推進仲裁機構信用體系建設。要健全完善司法行政機關與政府法制工作機構、人民法院等部門的溝通機制,及時協調解決仲裁機構登記管理工作中遇到的有關問題,推動仲裁工作規範發展。
《意見》強調,各級司法行政機關要把規範和加強仲裁機構登記管理工作擺上重要議事日程,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意見》要求,結合各地實際,制定具體工作意見,認真抓好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