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進一步推進東西部人社協作的通知》是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國家鄉村振興局綜合司聯合印發的通知,指導各地進一步健全協作體制機制,紮實鞏固拓展人社脫貧攻堅成果,助力全面推進鄉村振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進一步推進東西部人社協作的通知
- 發布單位: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國家鄉村振興局綜合司
通知全文,內容解讀,
通知全文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 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 國家鄉村振興局綜合司關於進一步推進東西部人社協作的通知
人社廳函〔2022〕173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局)、發展改革委、鄉村振興局:
東西部協作是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和全面推進鄉村振興的重要力量,是支持西部地區建設,推動區域協調發展、協同發展、共同發展,縮小發展差距,實現共同富裕的重要舉措。為貫徹黨中央、國務院關於深化東西部協作的決策部署,切實發揮人社部門在東西部協作中的作用,現就進一步推進東西部人社協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標
進一步健全東西部人社協作體制機制,創新協作方式,強化服務保障,提升協作效率,構建集勞務協作、品牌打造、技能培訓、技工院校建設、人才交流於一體的東西部人社協作新格局,紮實鞏固拓展人社脫貧攻堅成果,助力全面推進鄉村振興。
二、工作任務
(一)創新協作方式。各地要充分發揮區域間互補優勢,積極整合幫扶資源,豐富協作形式。西部地區要指導國家鄉村振興重點幫扶縣、大型易地搬遷安置區等重點地區與結對幫扶縣(市、區)在就業、技工教育和技能培訓、人才引智等方面加強工作聯動。東部地區要將勞務協作、技能提升、人才支援等列入東西部協作重要內容,加大資金、資源、項目投入。鼓勵結對關係調整前的東西部協作結對地區通過市場化方式繼續保持協作關係。有條件地區可與勞動力流動較多的其他地區建立健全市場化協作機制。
(二)健全東西部勞務協作機制。西部地區要摸清本地脫貧人口和防止返貧監測對象外出務工意願,建立有意願外出人員清單;東部地區要挖掘本地區企業用工需求,動態歸集發布適合脫貧人口和防止返貧監測對象的就業崗位,形成崗位需求清單。依託東西部協作機制,搭建完善用工信息對接平台,推動輸出地、輸入地信息共享、培訓協同、高效對接。最佳化完善勞務協作機制,對受疫情、重大自然災害影響的輸出地及時開展勞務協作定向援助,對輸入地及時分流承接壓力,結合實際調整勞務協作目標任務。東部地區要落實穩崗責任,努力將脫貧人口穩在企業,穩在崗位。對吸納協作地區脫貧人口和防止返貧監測對象就業成效明顯的企業,可給予一定支持。加大易地扶貧搬遷就業幫扶力度,強化精準就業培訓和勞務對接,依託東西部協作機制有序組織搬遷勞動力外出務工。按照已形成的協作幫扶關係,以國家鄉村振興重點幫扶縣為重點,開展鄉村與街道的精準對接,幫助願意從事家政服務的農村轉移勞動力直達家政社區服務網點就業。
(三)著力發展勞務品牌。各地要充分發揮東西部勞務協作作用,健全勞務品牌建設機制,擴大勞務品牌就業規模和產業容量,提高就業質量。鼓勵各地積極參加勞務品牌發展大會,建成一批具有鮮明地域特色、過硬技能特徵和良好市場口碑的勞務品牌,進一步帶動就業創業,助推地區產業發展。鼓勵東西部協作地區為家政勞務品牌搭建對接渠道,支持家政勞務品牌在家政服務勞務對接助力鄉村振興行動中發揮作用。
(四)促進就業幫扶車間穩固發展。各地要進一步發揮東西部人社協作機制在建立、穩定和發展就業幫扶車間方面的作用,全面摸底排查就業幫扶車間運營情況,做到基礎底數清、政策落實清、經營狀況清,確保完成就業幫扶車間數量穩定在3萬個以上、吸納脫貧人口和防止返貧監測對象就業數量穩定在40萬人以上的年度目標。積極推動幫扶車間發展成為吸納就業的產業,把易地搬遷安置區配套幫扶車間作為重點,支持幫扶車間擴大生產規模、延長產業鏈條,推動從單一生產類型、單一產業環節向綜合工廠轉型,促進聚集發展,提高產業集中度。
(五)大力實施以工代賑。各地要將以工代賑作為促進脫貧民眾就近就業增收、提高勞動技能的一項重要舉措。要在政府投資的重點工程項目和農業農村基礎設施建設領域中,按照“套用盡用、能用盡用”的原則,大力實施以工代賑,充分挖掘工程項目用工潛力,為當地脫貧人口和防止返貧監測對象等群體提供規模性務工崗位。東部地區要充分發揮優勢,積極吸納西部省份外出務工人員參與當地工程項目建設,推動更多幫扶項目按照以工代賑方式實施,充分吸納脫貧人口和防止返貧監測對象、農民工等重點群體務工就業。以工代賑項目要廣泛組織脫貧人口和防止返貧監測對象和其他就業困難群體參與務工,合理確定勞務報酬發放標準和規模,儘可能提高以工代賑項目勞務報酬發放比例,最大程度發揮“賑”的作用。各地要統籌各類培訓資金和資源,聯合施工單位對以工代賑務工人員開展勞動技能培訓和安全生產培訓,幫助其掌握實際操作技能。
(六)加強技工教育培訓協作交流。各地要建立健全以促進就業和適應產業發展、滿足市場需求為導向的技工教育培訓體系。西部地區要依託現有資源,新建、改(擴)建一批技工院校和職業培訓機構,鼓勵各級各類企業舉辦或參與舉辦技工院校,支持民辦技工教育發展,不斷提升自主發展能力。東部地區要鼓勵本地技工院校、企業與西部地區技工院校開展校校合作、企校合作,擴大在西部地區招生和培訓規模;支持各類培訓機構到西部開展職業技能培訓,推動培訓資源共建共享,加大對搬遷民眾的技能培訓力度,提升訓後上崗率。
(七)強化人才協作和智力支持。各地要通過實施人才雙向掛職、“組團式”人才支援、柔性引才等方式,持續為脫貧地區人才隊伍注入新力量。東部地區要加大人才選派力度,選派教育、醫療、產業、科技、管理等領域專業技術人才到西部地區開展幫扶工作;要鼓勵各類專家到西部開展專題講座、現場指導、技術諮詢等活動,扶持基層重點領域、特殊區域和關鍵崗位專業技術人才培訓工作,為西部培養培訓一批急需緊缺和骨幹專業技術人才。西部地區要加大政策保障力度,為幫扶人才提供便利和支持。
(八)持續深化東西部協作考核評價。各地要對照東西部協作考核評價發現的問題,紮實推進整改落實,助力協作地區牢牢守住不發生規模性返貧的底線。強化協作幫扶責任落實,定期組織開展對接調研,共同協調研究謀劃推動重點工作。各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發展改革、鄉村振興部門要最佳化對接機制,加強統籌協調和工作配合,推動協作幫扶順利開展。東部地區要謀劃推動好重大發展項目,提供強有力的協作支持。西部地區要強化發展主體責任,為幫扶項目落地創造良好條件。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發展改革、鄉村振興部門要加強協調聯動,落實幫扶責任,積極拓展幫扶領域、健全幫扶機制、最佳化幫扶方式,因地制宜開展各類對接活動。要準確把握東西部協作工作方向,聚焦協作重點,堅持以發展的辦法創新深化協作幫扶,不斷提升協作工作質量水平。省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每年12月15日前將年度工作推進和落實情況報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鄉村振興辦。
(二)強化服務保障。鼓勵勞務輸出人數較多的地區,在勞務輸入地建立綜合性務工服務站(點),進一步強化輸出輸入聯絡對接,實地了解外出務工脫貧人口和防止返貧監測對象在輸入地的就業狀況、生活情況,做好後續跟蹤服務,確保輸得出、穩得住。東部地區輸入地要暢通脫貧人口和防止返貧監測對象流入渠道,幫助其方便就業、穩定就業、維護合法權益,將在本地務工的脫貧人口和防止返貧監測對象全部作為工作對象,納入穩崗就業服務範圍。
(三)營造良好氛圍。各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牽頭梳理總結東西部人社協作典型經驗,充分利用網路、電視等多種媒體,廣泛開展宣傳,並及時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鄉村振興辦。我們將通過簡報、報紙、官微等途徑,摘登宣傳各地經驗做法。
內容解讀
《通知》提出一系列支持政策,鼓勵各地充分發揮區域間互補優勢,創新協作方式,搭建完善用工信息對接平台,推動輸出地、輸入地信息共享、培訓協同、高效對接。擴大勞務品牌就業規模和產業容量,支持就業幫扶車間向綜合工廠轉型、聚集發展,在政府投資的重點工程項目和農業農村基礎設施建設領域中大力實施以工代賑。建立健全以促進就業和適應產業發展、滿足市場需求為導向的技工教育培訓體系,通過實施人才雙向掛職、“組團式”人才支援、柔性引才等方式強化人才協作和智力支持。
《通知》要求,持續深化東西部協作考核評價,強化協作幫扶責任落實,加強統籌協調和工作配合,積極拓展幫扶領域、健全幫扶機制、最佳化幫扶方式,不斷提升協作工作質量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