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進一步加強施放氣球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氣象局及計畫單列市氣象局,民航各地區管理局及飛行學院,各地區空管協調委員會:為切實加強對施放氣球等活動的管理,中國氣象局、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中國民用航空總局、國務院中央軍委空中交通管制委員會辦公室於2004年5月17日聯合下發了《關於加強對氣球和風箏等升空物體管理確保航空飛行安全的通知》(氣發〔2004〕126號)。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進一步加強施放氣球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 外文名:Notice on Further Strengthening the Safety Management Shifangqiqiu
  • 發布單位:中國氣象局等
  • 分類: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 下發時間:2004年5月17日
  • 相關檔案:氣發〔2006〕184號
  • 對象:氣球施放
檔案全文
關於進一步加強施放氣球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氣發〔2006〕184號)
各有關部門和單位按照該檔案的精神和各自的職責分工密切協作,使施放氣球管理初步形成了齊抓共管的良好局面,施放氣球活動混亂無序、安全事故頻繁發生的狀況得到了有效遏制。但是,隨著經濟社會的不斷發展和人民文化生活的日益豐富,全國各地利用氣球開展慶典、廣告宣傳的活動不斷增多,這就給施放氣球安全管理工作帶來了越來越大的難度和越來越重的任務。特別是目前在施放氣球管理方面還存在著部分地區重視不足、管理不嚴、科技手段套用不夠等問題,氣球意外爆炸傷人事故和氣球異常升空影響航空飛行安全的事件仍時有發生,嚴重威脅著社會公共安全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為進一步貫徹落實《關於加強對氣球和風箏等升空物體管理確保航空飛行安全的通知》精神,加強施放氣球安全管理,最大限度地避免或減少施放氣球安全事故的發生,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請各相關部門和單位結合本地實際認真貫徹實施。
全面落實各部門管理職責
各級氣象主管機構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軍民航空管等部門要進一步強化安全意識和責任意識,認真貫徹實施《通用航空飛行管制條例》、《施放氣球管理辦法》等相關法規,積極採取各種措施,落實各項管理職責。各級氣象主管機構要履行好對施放氣球單位和作業人員以及施放氣球活動的監督管理職責,嚴格審批程式、規範審批行為,加大對違法活動的查處力度。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要履行好安全綜合監督管理職責,協同各級氣象主管機構做好施放氣球安全執法檢查等工作。各民用機場管理機構應當將本機場淨空保護障礙物限制面圖提交給當地氣象主管機構,軍民航空管部門要協同氣象主管機構做好有關施放氣球作業活動的審批工作,同時加強對機場淨空保護區域和航路航線附近升空氣球的監視與通報工作。
嚴格實施施放氣球行政審批
對於申請施放氣球資質的單位,有關氣象主管機構要嚴格審查其必須具備的條件,從源頭上把好安全關。對已取得施放氣球資質的單位,各級氣象主管機構要通過年檢、安全檢查等手段嚴格審驗其資質條件的保持情況。各級氣象主管機構、軍民航空管部門要加強對施放氣球作業的審批工作,建立健全施放氣球作業的聯審機制,規範審批程式和流程,嚴格審查申請單位的資質、施放環境、施放期間的氣象條件及其他安全條件等,對不符合條件的施放活動一律不得批准;要嚴禁審批手持氫氣球的施放活動;對於載人系留氣球等超出《施放氣球管理辦法》規範範圍的氣球,一律不予受理;對於需要藉助機械裝置施放的巨型氣球一般不予批准,如在縣級以上政府批准的大型活動中確需施放此類氣球的,除按正常程式審批外,還應從嚴審查施放氣球單位和活動組織單位的安全保障力量和措施,並加強現場監管力度,確保施放氣球活動的安全。各單位行政監察部門要加大對行政許可工作的監督力度,嚴肅查處行政許可工作中的違法違紀行為。
積極採取措施保障施放氣球安全
為使意外脫離系留的氣球迅速放氣並落回地面,確保航空飛行安全,《通用航空飛行管制條例》、《施放氣球管理辦法》等法規對加裝快速放氣裝置做出了相應的規定。根據施放氣球活動的實際管理情況,按照“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基本方針,為切實減少意外脫離系留的氣球對航空飛行安全的威脅,施放氣球作業單位必須在其所施放的系留氣球上加裝性能可靠的快速放氣裝置。各級氣象主管機構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軍民航空管等部門要積極推進快速放氣裝置的研製和套用,督促施放氣球作業單位在其所施放的系留氣球上加裝快速放氣裝置,儘量消除氣球意外脫離造成的安全隱患。為避免氣球落地後發生爆炸傷人事故,在人員密集地區施放的系留氣球除要加裝快速放氣裝置外,還應以惰性氣體取代氫氣等易燃易爆氣體作為氣球的填充物。同時,對於在其他地區施放的系留氣球,也要提倡以惰性氣體取代氫氣等易燃易爆氣體作為各類氣球的填充物,以進一步減少安全隱患。
嚴肅查處非法施放氣球活動
各級氣象主管機構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軍民航空管等部門要切實加強對施放氣球活動的監督管理,建立施放氣球聯合安全檢查和重大違法案件協查制度,及時糾正和查處各類非法施放氣球活動。特別是各級氣象主管機構要加強執法隊伍建設,強化執法人員培訓,配備相應執法設備,落實執法辦案經費,加大執法檢查力度,對於無資質從事施放氣球活動、未經審批擅自從事施放氣球活動、施放系留氣球無專人值守等行為要進行嚴肅查處。
建立健全協作分工和事故應急處理機制
各地氣象主管機構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軍民航空管等部門要利用各種條件和形式,加大對全社會的宣傳力度,特別是要對違反規定施放氣球可能造成的嚴重危害進行宣傳。同時各有關單位要制定和完善事故應急處理預案,提高對施放氣球安全事故的快速反應能力。一旦出現氣球爆炸或意外脫離等事故,各有關單位應迅速啟動應急處理預案,並快速、及時通報有關情況,使事故得到妥善處理,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給國家和人民生命財產造成的損失。
國務院中央軍委
空中交通管制委員會辦公室
二○○六年七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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