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轉發科學技術部《關於嚴肅財經紀律規範國家科技計畫課題經費使用和加強監管的通知》的通知

教育部辦公廳關於轉發科學技術部《關於嚴肅財經紀律規範國家科技計畫課題經費使用和加強監管的通知》的通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轉發科學技術部《關於嚴肅財經紀律規範國家科技計畫課題經費使用和加強監管的通知》的通知
  • 文號:教技廳[2005]7號
  • 發布部門:科學技術部
  • 發布時間:2005年11月16日
引言,具體內容,

引言

教技廳[2005]7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教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教育局,有關部門(單位)教育司(局),部屬各高等學校,教育部科技發展中心:
為嚴肅財經紀律,確保合理有效地使用好科技經費,現將科學技術部《關於嚴肅財經紀律規範國家科技計畫課題經費使用和加強監管的通知》(國科發財字[2005]462號)轉發給你們,並就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對於國家科技計畫課題經費使用和管理,國家現行各項科技計畫經費管理辦法有明確規定的,依照現行規定執行;沒有檔案規定的,依照科學技術部《關於嚴肅財經紀律規範國家科技計畫課題經費使用和加強監管的通知》和《教育部財政部關於進一步加強高校科研經費管理的若干意見》(教財[2005]11號)的有關規定執行。
二、各單位要高度重視並採取切實措施,進一步加強對國家科技計畫課題經費的管理,尤其是要嚴格規範對項目管理費、人員經費和結餘經費的管理,切實提高國家科技經費的使用效益。
三、各單位接到本《通知》後,要按照科學技術部要求立即開展課題經費自查工作,並對存在的問題採取有效措施,認真進行整改,並於2006年1月10日前將自查和整改情況報我部科學技術司和財務司。
聯繫人:教育部科技司計畫處 劉 磊
教育部財務司預算與審計處 何光彩
聯繫電話:略
二○○五年十二月十五日

具體內容

關於嚴肅財經紀律 規範國家科技計畫課題經費使用和加強監管的通知
國科發財字[2005]462號
各有關部門、單位:
“十五”以來,國家科研計畫實施課題制管理,逐步完善評審評估機制,強化過程監督,科技經費管理水平不斷提高。但通過近兩年的科研專項經費審計和監督檢查發現,在國家科技計畫課題經費管理和使用中仍然存在一些突出的問題。為嚴肅財經紀律,確保合理有效地使用好科技經費,根據國務院辦公廳轉發科技部等四部委《關於國家科研計畫實施課題制管理的規定》(國辦發[2002]2號)以及各科技計畫經費管理辦法和相關財經法律法規,現就規範課題經費使用和監督管理的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嚴禁從課題經費提成用於人員獎勵支出。一些單位為鼓勵科研人員爭取課題經費,自行制定內部政策,從獲得的課題經費中提成用作科研人員獎勵支出。按規定,人員費應按照研究人員的工作量和國家相關標準在課題預算人員費科目中據實列支。人員費必須嚴格按照批覆的預算執行,嚴禁任何單位和個人以任何形式擠占挪用課題經費用於人員獎勵等超出預算範圍的支出。
二、嚴禁從課題經費中直接提取管理費計入課題成本。課題管理費是指難以直接計入課題成本的費用,包括課題依託單位為課題提供服務的管理人員費用和其他相關管理支出、房屋占用費和現有儀器設備使用費或折舊費等。按規定,課題管理費應按照財務制度允許的分攤方法,分攤計入課題成本,在批覆的預算範圍內列支。嚴禁課題依託單位直接從課題經費中按比例提取管理費的變相截留課題經費的行為。
三、嚴禁擠占挪用課題經費,超預算範圍開支的行為。課題經費必須專款專用,嚴格按照批覆的預算用於與課題研究相關的支出,不得將課題經費用於旅遊、福利勞保、娛樂等活動和與課題研究活動無關的宴請,不得以實物、有價證券等方式變相謀取私利,不得用課題經費經商辦企業。與課題研究活動相關的必要支出,也要在保證工作的前提下,按照勤儉節約的原則,嚴格控制開支標準。
四、嚴禁違反規定自行調整課題經費預算。按規定,課題經費預算一經批覆,必須嚴格執行,一般不做調整。由於課題研究目標、重大技術路線或主要研究內容調整,以及不可抗力造成意外損失等原因,對課題經費總預算造成較大影響的,可以進行調整,但必須按原程式上報批准後執行。對於課題經費預算科目之間的調整,調整幅度超過10%的,必須按原程式上報批准後執行;調整幅度不足10%的,需在課題結題報告中詳細說明調整的理由、金額等情況,並在課題驗收時予以確認。
五、嚴禁編制虛假預算套取課題經費。部分課題在申報預算時,存在編報虛假預算現象,虛列人員費、考察調研費、會議費、設備購置費、對外協作費等,課題完成後形成課題資金大量結餘,長期掛賬用於課題以外的支出,造成科技資金的極大浪費。從2006年開始,對課題結餘資金問題,我部將在結題驗收和專項審計中加大清查力度,對專項經費5%以內且總額不超過20萬元的課題結餘經費,經主管部門批准後可以留給依託單位用於補助科研發展支出;對課題經費結餘超過5%或結餘在20萬元以上的課題,必須將全部結餘資金按原渠道上繳。
六、嚴禁課題結題後不及時進行財務結算,長期掛賬報銷費用。部分課題存在不及時結題或結題後不及時辦理財務結算手續的情況,長期掛賬報銷費用,由課題組甚至課題負責人隨意支取,影響了科技預算的嚴肅性。課題必須按規定及時結題,特殊原因確需延期的必須按程式提前辦理課題延期手續。課題驗收結題後應在一個月內辦理財務結算手續,認真清理賬目,正確計算課題實際成本,按規定妥善處理結餘經費,課題組不得以任何理由繼續占用課題結餘經費。
七、嚴禁提供虛假配套承諾或不及時足額提供配套資金。在課題申請時,部分單位為爭取課題經費,提供虛假配套承諾或將課題占用的房屋、儀器設備原值等列入配套,加大配套資金額度套取科技資金。在課題執行中,存在配套資金到位不及時、到位率低甚至不提供配套的情況,嚴重影響了課題研究活動的正常進行。承諾提供配套資金的各有關單位應嚴格履行契約的約定,及時足額提供配套資金,不得以任何理由拒付,並將配套資金和專項經費納入課題預算統一管理和核算。
八、嚴禁課題經費脫離依託單位財務部門監管。目前,在課題管理中普遍存在重項目執行、輕經費監管,重預算、輕決算的情況,科研人員自行編制財務決算報表,依託單位財務部門監督缺位,導致賬表不符、財務數據不真實的問題經常發生。按規定,課題負責人行使經費使用自主權應在批准的預算範圍內和依託單位的日常監督下進行。課題執行各方應高度重視課題經費的財務管理工作,課題經費必須納入單位財務統一核算,接受依託單位的日常管理和監督,保證課題經費的合理使用和財務核算的準確規範。
九、各主管部門、課題依託單位、課題負責人應高度重視課題經費的使用和監督管理工作,建立分級管理和責任追究制度,各司其職、各盡其責,提高課題經費的使用和管理水平。
1、課題負責人和課題組成員要認真學習有關規章制度,增強預算管理和財務監督意識,嚴格執行批覆的課題預算,堅持實事求是、勤儉節約的原則,合理使用課題經費,自覺接受有關方面的監督檢查。
對有違反上述第三、四、五、六、七、八條之一行為的,科技部將視具體情況對相關當事人實行限期整改、給予警告、暫停課題撥款、通報批評、終止課題執行、追回已撥經費直至一定時限內取消其課題申報資格並記錄相關當事人的信用;構成違紀的,建議有關部門給予紀律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並將違規違紀行為及處理結果通過適當的方式向社會公告。
2、課題依託單位要認真履行對課題執行的日常監督管理職責,加強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工作,提高課題經費管理水平;要進一步建立健全內部管理制度,嚴格執行國家有關的規章制度,及時修訂與之不符的內部管理規定。課題依託單位負責人要高度重視課題經費管理工作,杜絕本單位課題經費管理和使用中違規違紀行為的發生。
對有違反上述第一、二、六、七條之一行為或對第三、四、五、八條之一相關職責履行不力造成違規違紀行為發生的,科技部和主管部門將視具體情況對課題依託單位實行限期整改、給予警告、通報批評直至一定時限內取消該單位課題申報資格並記錄相關單位和當事人的信用;構成違紀的,建議有關部門給予單位負責人紀律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追究相關人員刑事責任。並將違規違紀行為及處理結果通過適當的方式向社會公告。
3、各有關部門要加大對所屬單位的財務監管力度,將課題經費作為本部門經費監管工作的重要內容,通過審計、專項檢查、績效考評等手段及時了解課題經費使用情況;要對所屬單位的課題經費管理加強指導,提高所屬單位的財務管理水平;要加強與科技部的溝通,杜絕本部門所屬單位在課題經費管理和使用中違規違紀行為的發生。科技部將根據各部門的監督管理情況記錄其相關信用。
4、科技部將不斷完善科技經費監管體系建設,建章立制,指導和規範科技資金的管理和使用工作;將進一步加強與主管部門的溝通與協調,分工負責;將會同財政、審計等部門開展對課題經費管理和使用情況的抽查,加大對課題經費的監管力度,嚴肅查處違反課題經費管理制度的行為。
十、各有關部門和單位在接到本通知後,要認真組織所屬單位開展課題經費自查工作,對存在的問題應切實採取有效措施,在今年(2005年)年底之前糾正完畢,並於2006年1月15日前將自查和處理結果匯總報科技部。
科學技術部
2005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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