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貫徹落實《寧波市地名管理條例》的實施意見

2022年2月,寧波市人民政府出台《關於貫徹落實<寧波市地名管理條例>的實施意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貫徹落實<寧波市地名管理條例>的實施意見
  • 發布單位:寧波市人民政府
內容解讀,

內容解讀

《意見》指出,積極推進“1+X”地名政策體系建設,從源頭上杜絕“大、洋、怪、重”等不規範地名,不斷提升地名管理的法治化水平。加強地名規劃前瞻性工作,制定《寧波市城市地名總體規劃(2021-2035年)》。進一步規範房地產廣告名稱,住宅小區、建築物(群)的標準地名標誌應設定在主入口區域範圍內,並具備標識唯一性。
《意見》規定,嚴格執行地名命名規則,明確在全市範圍內同類別地名專名相近或相似的不得超過3個。建立地名預命名、門牌預編制機制。提出城市道路名稱最佳化的工作目標,要求新建道路做到一路一名,不得一路多名。要求具有地名意義的專業設施應當在項目初驗或投入使用前由專業主管部門徵詢同級民政部門意見。
《意見》指出,加強地名文化理論研究,鼓勵支持高校、科研機構、社會組織開展地名文化專題研究,形成有價值的研究成果。加強地名文化遺產保護,積極探索地名文化保護和利用互為促進的開發模式。
《意見》明確,地名主管部門應參與住宅區、建築物(群)的竣工驗收,並加強日常監管,日常檢查納入基層治理格線化管理體系,納入進小區執法清單。加快提升地名數字服務水平,建立權威統一的地名管理數位化套用系統,提升地名管理整體智治能力。建立地名誠信機制體系,地名行政處罰記錄納入全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強化監督管理,穩步開展“甬城管+地名執法監管”掌上執法,持續推進不規範地名清理整治工作,推廣使用標準地名。
《意見》的出台將進一步推進我市地名工作規範化、標準化、法治化,助力構建系統、科學、完備、高效的地名管理服務體系,為寧波建設現代化濱海大都市營造良好的地名環境,對全省仍至全國的地名管理工作起到機制創新引領和豐富完善地名管理的借鑑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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