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調整鐵礦石鉬礦石資源稅單位稅額標準的通知

關於調整鐵礦石鉬礦石資源稅單位稅額標準的通知是一份通知檔案,對相關稅額進行了調整。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調整鐵礦石鉬礦石資源稅單位稅額標準的通知
  • 屬性:通知檔案
一、將國家未列舉名稱的冶金礦山鐵礦石資源稅納稅人的單位稅額標準調整為15元/噸,同時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減征40%的單位稅額。
二、將國家未列舉名稱的鉬礦石資源稅納稅人的單位稅額標準調整為5元/噸。
三、因調增鐵礦石、鉬礦石資源稅單位稅額標準而增加的資源稅收入,按調增額增量的50%建立地勘基金及用於資源保護、開發、利用等項目。
四、對納稅人在本通知下發前應補繳的調增稅款,凡在今年年底前補繳入庫的,不課徵滯納金。
五、各區、縣(市)政府和財政部門要認真貫徹省、市檔案精神,積極配合稅務部門做好宣傳和徵收工作,確保稅款均衡入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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