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調整排浦鎮安全生產委員會的通知

《關於調整排浦鎮安全生產委員會的通知》是排浦鎮人民政府2016年11月5日發布的通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調整排浦鎮安全生產委員會的通知
  • 發布日期:2016年11月5日
各村(居)委會、有關單位:
經鎮政府研究,決定成立排浦鎮安全生產委員會,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鎮安委會主要職責
(一)在鎮政府的領導下,負責研究部署、指導協調全鎮安全生產工作。
(二)研究提出全鎮安全生產工作的政策措施。
(三)分析全鎮安全生產形勢,研究解決安全生產工作中的重大問題。
(四)完成鎮政府交辦的其他安全生產事項。
二、鎮安委會組成人員
主 任:林瑞文(黨委副書記、鎮長)
副主任:符以龍(黨委副書記)
成 員:陳 孟(邊防派出所所長)
王如華(食品藥品監管所所長)
許世文(安監所工作人員)
麥浩理(安監所工作人員)
吳金妹(衛生院院長)
黎東明(中學校長)
潘富傳(中心校校長)
覃開能(國土所所長)
曾聖顯(電站站長)
郭 龍(農業服務中心主任)
麥創瑤(社會服務中心主任)
黃志儒(昌王村委會書記、主任)
郭孔敏(沙溝村委會書記、主任)
趙井保(南華村委會書記、主任)
麥景明(禾豐村委會書記、主任)
林伯賢(排浦居委會書記、主任)
王維政(黑石村委會書記、主任)
謝浩儒(瓜蘭村委會書記、主任)
陳桂良(春花村委會書記、主任)
三、鎮安委會機構設定和主要職責
設立鎮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簡稱鎮安全辦),作為鎮安委會的辦事機構,辦公室主任由林瑞文兼任,辦公室副主任由符以龍兼任。
鎮安全辦的主要職責是:研究提出全鎮安全生產的政策和重要措施的建議;監督檢查、指導協調鎮政府有關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組織全鎮安全生產大檢查和各項督查;參與研究有關部門在資金投入、科技發展中涉及安全生產相關工作;負責安全生產事故調查處理,報告和辦理結案工作,組織協調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工作,承辦鎮安委會召開的會議和重要活動,督促檢查鎮安委會召開會議的貫徹落實情況,完成鎮安委會交辦的其他事項。
排浦鎮人民政府
2016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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