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設立外國專家“遼寧友誼獎”和“遼寧外國專家榮譽獎”的通知

《關於設立外國專家“遼寧友誼獎”和“遼寧外國專家榮譽獎”的通知》是遼寧省人民政府2002年10月24日印發的一份檔案。

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廳委、各直屬機構:
為鼓勵和表彰在我省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中做出貢獻的外國專家,充分調動他們的積極性,促進中外經濟、科技、文化、教育等方面的交流與合作,省政府決定設立“遼寧友誼獎”(Friendship Award of LiaoningProvince)和“遼寧外國專家榮譽獎”(Honorary Awardof Liaoning Province)。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遼寧友誼獎”的評選範圍
凡應聘(邀)在我省政府機關、管理部門、工商企業、農業、教育、科研、醫藥衛生、金融、文化、新聞出版、體育等單位工作的做出突出貢獻的各類外國專家均可參加評選(港、澳、台地區以及僑居國外的中國籍專家不包括在評選範圍之內)。二、“遼寧友誼獎”的評選條件
凡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榮獲“遼寧友誼獎”:
1.積極傳授新技術、新工藝、新方法,為我省解決技術、管理等方面的關鍵問題,或填補了某項空白,取得較大經濟效益或社會效益者;
2.為我省工程建設項目的建成、投產、運行管理等做出較大貢獻者;
3.為企業技術進步、技術攻關提出重要建議,並取得較大經濟效益者;
4.積極培養人才,捐贈有重要價值的儀器設備、圖書資料,在科研、教學工作中做出較大貢獻者;
5.為引進國外智力和國際人才交流做出較大貢獻者。
三、“遼寧友誼獎”的申報程式和表彰
“遼寧友誼獎”每年評選一次。申請“遼寧友誼獎”的外國專家,由聘(邀)請部門填寫《“遼寧友誼獎”獎勵申請表》,經各市政府和省直主管部門同意後,於每年8月15日前報省外國專家局,由省外國專家局組織評選後,上報省政府批准。對榮獲“遼寧友誼獎”的外國專家,由省政府每年在國慶節前舉行頒獎儀式,為其頒發“遼寧友誼獎”榮譽證書和價值不超過3000元的紀念性獎品。對於授獎期間不在瀋陽的獲獎外國專家,將根據情況請他們到瀋陽,或在外國專家工作所在地舉行授獎儀式。
四、“遼寧外國專家榮譽獎”的表獎範圍
   “遼寧外國專家榮譽獎”頒發給每位來遼寧工作的外國專家,以肯定他們在遼寧期間所做的貢獻。“遼寧外國專家榮譽獎”證書和獎章由省外國專家局根據每年外國專家數量統一發給各市和省直各部門,由各市政府和省直主管部門在專家工作結束時,代省政府頒給專家。
五、對授獎專家的宣傳
對於獲獎專家的宣傳、報導要嚴格執行國家有關規定,保護外國專家的安全和利益。對不宜公開身份和事跡的外國專家,不得公開宣傳和報導;對可公開宣傳和報導的外國專家,在宣傳報導前應徵得聘請單位和外國專家本人同意。發稿前,應提交省外國專家局審核。
六、外國專家獎勵工作的管理
外國專家獎勵工作由省外國專家局統一歸口管理。專家獎勵的榮譽證書、獎章由省政府統一製作。獎勵外國專家所需費用由省引智專項經費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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