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規範全省現場制售飲用水市場的通知

《關於規範全省現場制售飲用水市場的通知》是河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為加強全省現場制售飲用水管理工作、規範經營行為、推動城市節水工作、保障民眾身體健康發布的通知。

關於規範全省現場制售飲用水市場的通知,全文,一、高度重視現場制售飲用水管理,二、規範現場制售飲用水市場準入環節,三、強化現場制售飲用水取水管理,四、保障現場制售飲用水出水水質,五、抓好現場制售飲用水尾水利用,六、開展現場制售飲用水市場綜合治理,

關於規範全省現場制售飲用水市場的通知

發文機構:河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文號:冀建城〔2016〕28號發布日期:2016-06-13

全文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人民政府:
為加強全省現場制售飲用水管理工作,規範經營行為,推動城市節水工作,保障民眾身體健康,經省政府同意,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視現場制售飲用水管理

近年來,我省現場制售飲用水設備(以下簡稱制售水機)因具有取水方便、水價便宜、口感較好等特點,為居民日常用水帶來了便捷。但是隨著制售水機的大量使用,出現諸多不容忽視的問題:部分地區現場制售飲用水行業市場準入不規範、監管不到位,制售水機存在取水不規範、產水率低、水資源浪費嚴重等問題,部分設備甚至超期“服役”、水質檢測不達標。對此,各市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要予以高度重視,以保障居民用水安全和節約用水為出發點,採取有力措施,加強和規範現場制售飲用水市場管理工作。

二、規範現場制售飲用水市場準入環節

制售水機進入市場,其經營者須辦理相關證照。各市要進一步健全和規範制售水機市場準入機制,把牢“入關口”。工商部門對從事制售飲用水經營活動的市場主體依法進行登記註冊,核發營業執照;衛生計生部門對制售水機是否依法取得衛生許可批准檔案進行核查,對未取得衛生許可的,依據《河北省生活飲用水衛生監督管理辦法》進行查處;質量技術監督部門負責制售水機質量監督,對質量不合格和違規造假設備依法進行查處。

三、強化現場制售飲用水取水管理

對制售水機的水源使用城市公共供水的,城鎮供水主管部門要加強制售水機“取水口”管理,對制售水機取水實行備案管理,並將備案信息及時抄送同級衛生計生部門。備案後,供水單位負責接通水源,與經營者簽訂經營性供水契約,明確年度用水指標,並單獨裝表計量,按“非居民用水”水價收取水費和污水處理費。物業管理企業要加強居民住宅區、生活區等物業區管理,配合相關部門做好現場制售飲用水生產經營活動的監督和管理,嚴禁經營者未按相關規定在物業管理區內擅自擺放設定制售水機和私搭亂接取水,對於違反規定的,要立即採取相應措施予以制止。

四、保障現場制售飲用水出水水質

制售水機的衛生條件須符合國家和本省有關規定。衛生計生部門要加大制售水機“出水口”衛生監督力度,監督經營者建立健全衛生管理制度,配備相應的水質檢驗人員和儀器設備。經營者要每周對制售水機和出水水質進行巡查、自檢,並及時張貼巡查記錄和自檢報告;定期委託具備計量認證資質的機構對出水水質進行檢驗,保障出水水質達到水質處理器所標識的要求。對出水水質不達標或未按要求進行定期設備巡查和水質檢驗的,衛生計生部門要依據《河北省生活飲用水衛生監督管理辦法》進行查處。

五、抓好現場制售飲用水尾水利用

制售水機產水率須達到70%以上,其排放尾水要進行有效收集,並得到充分利用。城鎮節水主管部門要強化對制售水機“排水口”尾水處理的監督管理,完善制售水機尾水排放和收集利用方式,加強對尾水回收設施建設方案的審定。要重點對設備產水率達標情況,回收設施建設、運行以及尾水利用等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不建設回收利用設施、產水率低於規定比例或尾水利用不充分的,予以警告並責令經營者期限整改,整改不到位的,要依照節約用水相關規定進行處罰。

六、開展現場制售飲用水市場綜合治理

省有關部門按照行業監管職責,督導各市主管部門依法做好現場制售水市場整頓工作。各市人民政府要成立由主要領導負責,相關部門參加的現場制售飲用水市場聯合整治領導小組,充分發揮協調和督導作用,形成監管合力,共同推進制售水機運營管理規範化、法制化。要針對當地現場制售水市場突出問題,組織有關部門開展綜合治理,制定實施方案,細化時間節點,分批次、有步驟地實施整改。要堅持疏堵結合,合理設定整改緩衝期,並適時組織開展聯合執法檢查行動,多手發力治理制售水機經營者無證經營、私搭亂接、肆意排放等違法違規行為。同時,要加強輿論宣傳引導,強化居民用水安全和節水意識,普及自來水、純淨水和直飲水的科學健康飲用方法,提高市民對市政管網水質認知程度。
河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河北省衛生和計畫生育委員會
河北省水利廳河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河北省質量技術監督局河北省物價局
2016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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