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規範企業海外經營行為的若干意見》是為了規範企業海外經營行為而制定的法規,2017年5月23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第三十五次會議審議通過,自2017年5月23日起實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規範企業海外經營行為的若干意見
- 發布機構: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
- 發布日期:2017年5月23日
- 實施日期:2017年5月23日
背景信息,政策全文,內容解讀,
背景信息
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的主要職責是研究確定經濟體制、政治體制、文化體制、社會體制、生態文明體制和黨的建設制度等方面改革的重大原則、方針政策、總體方案以及統一部署全國性重大改革等。
鼓勵企業參與國際經濟競爭與合作、融入全球產業鏈和價值鏈是中國官方確定的對外投資方針政策。近年來,在這一方針指引下,中國海外投資規模日益增長,參與主體更加多元,但不規範經營等行為也屢有發生。比如部分企業為更快拓展市場,擴大市場份額,在市場競爭中通過過度價格競爭擠壓競爭對手等。
政策全文
中共中央總書記、國家主席、中央軍委主席、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組長習近平2017年5月23日下午主持召開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第三十五次會議並發表重要講話。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規範企業海外經營行為的若干意見》。會議指出,規範企業海外經營行為,要圍繞體制機制建設,突出問題導向,落實企業責任,嚴格依法執紀,補足制度短板,加強企業海外經營行為合規制度建設,逐步形成權責明確、放管結合、規範有序、風險控制有力的監管體制機制,更好服務對外開放大局。
內容解讀
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第三十五次會議,審議並通過《關於規範企業海外經營行為的若干意見》(以下簡稱《意見》)。
在此次從最高層面對海外投資進行規範之前,國家發改委、商務部、人民銀行和外匯局四部門在去年年末就聯合“敲打”過不規範的對外投資。在答記者問時,四部門表示,監管部門密切關注近期在房地產、酒店、影城、娛樂業、體育俱樂部等領域出現的一些非理性對外投資的傾向,以及大額非主業投資、有限合夥企業對外投資、“母小子大”“快設快出”等類型對外投資中存在的風險隱患。四部門建議有關企業“審慎決策”。
《意見》本身就是問題導向。中國過去對外投資缺乏規範,一些企業短期行為嚴重,導致了一些問題,增加了投資風險,降低了投資利益,損害了國家形象,影響了對外投資的安全性、可持續性。
加入世貿組織(WTO)後,中國對外投資開始穩定增長,2008年國際金融危機後,中國對外投資進入快速增長期,已連續多年保持兩位數增長。2016年對外直接投資增長44%,流量遠遠超過利用外資,成為直接投資淨輸出國。但大規模對外投資也迫切需要規範行為,以減少相互間的負外溢效應,增強彼此協同。
《意見》的出台也是服務於中國大的發展戰略需要。當前,世界經濟格局和中國比較優勢均發生了重大變化,中國需承擔新使命,開拓新市場,發展新產業,實現新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