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落實科技部青海省人民政府 2014年工作會商議定內容分工的意見

為切實貫徹落實好科技部與我省2014年工作會商議定內容,結合我省工作實際,特制定如下分工負責意見:

一、抓好科技援青,推動我省經濟社會加快發展
(一)加強科技援青的組織服務工作
1配合科技部抓緊制定科技援青規劃,切實謀劃好科技援青工作(省科技廳牽頭,省發展改革委、各市州政府配合)。
2發揮主體作用,認真組織重大科技需求,主動加強與其他省市科技部門對接,營造科技援青和合作項目落實的良好條件和環境,確保科技援青工作取得新成效(省科技廳牽頭,各市州政府配合)。
3協調科技援青與對口援青工作的整體銜接,把科技援青規劃所涉及的一些重點任務、重點項目,特別是一些科技基礎條件與能力方面的任務,納入全國援青工作總體規劃中,為各省市科技部門開展科技援青暢通渠道(省發展改革委牽頭,省科技廳、各市州政府配合)。
(二)組織落實科技援青項目
1對與各省市科技部門簽署的合作協定,加強對接合作,形成更多的對口支援和科技合作重大項目(省科技廳牽頭,相關部門配合)。
2對簽署的項目做好承接服務,讓項目儘早落地、儘早實施、儘早取得實效(省科技廳牽頭,各市州政府、省內項目單位配合)。
3對達成合作意向的項目,進一步做好銜接工作,促其成為下一批的援助或合作項目(省科技廳牽頭,各市州政府、省內項目單位配合)。
4利用省科技廳與各市州科技會商機制提出各市州科技工作重點,多方合作、共同支持,加快提高科技創新對各市州經濟社會發展的支撐力度(省科技廳牽頭,各市州政府配合)。
二、深化科技體制改革,推動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
(一)完善政策落實機制,加大企業研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高新技術企業稅收優惠等政策落實力度(省科技廳牽頭,省國稅局配合)。
(二)完善科技評價激勵機制,健全財政對科技創新的投入方式,探索開展研發項目後補助等支持方式;促進科技和金融結合,擴大科技創業投資引導資金規模(省科技廳牽頭、省財政廳配合)。
(三)啟動建立科技成果轉化基金,開展國家科技成果轉化引導基金與我省科技成果轉化基金合作(省財政廳牽頭,省科技廳配合)。
(四)深化科技計畫項目管理改革,建立科技計畫管理信息系統和科技報告制度,加強對科技計畫項目的組織管理,確保項目實施取得實效(省科技廳牽頭,省財政廳配合)。
(五)進一步理順青海國家高新區管理體制,完善發展規劃布局,提升園區發展整體水平(西寧市政府牽頭,省科技廳、高新區管委會配合)。
三、加快重點產業科技創新,支撐我省綠色循環發展
(一)提升我省太陽能綜合利用技術創新能力,推動形成以太陽能為主的綠色低碳能源結構。
1推動和支持企業建設光伏產業研發中心等平台,加強產學研合作,建立開放合作的研究機制,吸引國內外科技人才、科研機構和企業聯合攻克太陽能綜合利用中的關鍵技術問題(省科技廳牽頭,黃河上游水電開發有限公司等相關企業配合)。
2開展多能互補發電、儲能和智慧型電網相結合的太陽能電站智慧型控制技術研究與示範,開展分散式併網光伏發電關鍵技術研究與示範(省科技廳牽頭,省經濟和信息化委、中科院青海鹽湖研究所、相關企業等單位配合)。
3開展適宜高原環境條件的農牧區新能源利用關鍵技術研究和集成套用,推動我省加強太陽能光熱發電技術創新能力建設(省科技廳牽頭,相關科研單位和企業配合)。
(二)提升鋰鎂等鹽湖資源綜合利用技術創新能力,推動循環經濟發展。
1建立專項基金,加大對鹽湖基礎研究的支持力度(省科技廳牽頭,省財政廳、中科院青海鹽湖研究所等科研單位和企業配合)。
2推動企業投資建設鋰產業科研中心,通過建立開放的研發平台,促進產學研合作,加強鋰產業高端產品的開發和產業化進程,延伸鋰產業鏈(省科技廳牽頭,省發展改革委、省經濟和信息化委、青海泰豐先行鋰能科技有限公司等企業配合)。
3加快推進鹽湖化工循環經濟創新型產業集群建設,積極推進鹽湖資源綜合利用產業技術創新戰略聯盟建設,圍繞鹽湖產業鏈強化對鹽湖資源深度開發利用的支持(省科技廳牽頭,海西州政府、省發展改革委、省經濟和信息化委、青海大學等單位和企業配合)。
4支持開展青藏高原隆起與成礦作用、共伴生資源高效利用、鹽湖鋰鎂資源綜合利用等重大基礎研究(省科技廳牽頭,省國土資源廳、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等配合)。
(三)加強高寒草地生態畜牧業發展關鍵技術研究,推動高原現代農牧業發展。
1整合科技資源,鼓勵科技特派員開展農村科技服務和科技創業(省科技廳牽頭,省農牧廳、省林業廳、各市州政府等配合)。
2深入推進農村信息化示範試點,按照“三網融合”的要求和“平台上移、服務下延、一網打天下”的原則,構建青海省農村信息化綜合平台,建立信息化的新型農村科技服務體系(省科技廳牽頭,省農牧廳、各市州政府等配合)。
3加大對海南州生態畜牧業國家可持續發展實驗區的支持力度,探索天然放牧與舍飼育肥結合的高寒草地生態畜牧業發展新模式(海南州政府牽頭,省農牧廳、省科技廳、青海大學等配合)。
4支持開展高原優良牧草品種選育和高效利用,氂牛、藏羊高效繁育及基因調控,草地生態畜牧業產業化關鍵技術集成與示範(省科技廳牽頭,省農牧廳、青海大學、各州政府等配合)。
5開展冬蟲夏草等珍稀物種原生地保護和生態撫育(省科技廳牽頭,省林業廳、省環境保護廳、中科院西北高原生物研究所、青海大學、果洛州政府、玉樹州政府等配合)。
6配合科技部實施好“三區”人才支持計畫(省科技廳牽頭,省教育廳、省農牧廳、青海大學等配合)。
(四)推動青藏高原特色生物資源持續利用技術集成與產業化,加快生物醫藥產業發展。
1以青海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為依託,加強對中藏藥產業創新平台的支持,建立特色生物資源公共研發平台和實驗平台,加快青藏高原特色生物資源與中藏藥創新型產業集群建設,提升生物產業和中藏藥的自主創新能力(省科技廳牽頭,省衛生計生委、省農牧廳、青海大學、青海師大、中科院西北高原生物研究所、高新區管委會等配合)。
2支持建設旱獺實驗動物培育基地(省科技廳牽頭,省衛生計生委、央宗藥業等相關企業配合)。
3針對沙棘、白刺、枸杞等特色優勢生物資源進行深度開發,提高特色生物資源利用率和產品附加值,促進青海生物資源特色產品多樣化、高值化和品牌化(省科技廳牽頭,省農牧廳、省林業廳、相關科研單位和企業配合)。
4整合現有培育基地,在高原作物與生態方面培育建設省部共建國家重點實驗室(省科技廳牽頭,省農牧廳、青海大學等相關科研單位和企業配合)。
5支持開展漿果育種關鍵技術研究與示範套用(省科技廳牽頭,省農牧廳、省林業廳、相關科研單位和企業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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