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舉辦2010年福建省普通高中新課程學科骨幹教師省級培訓的通知

關於舉辦2010年福建省普通高中新課程學科骨幹教師省級培訓的通知

各完(高)中校: 根據福建省教育廳辦公室《關於舉辦2010年福建省普通高中新課程學科骨幹教師省級培訓的通知》(閩教辦人〔2010〕30號)的精神,省教育廳將於今年暑假舉辦2010年高中新課程學科骨幹教師省級培訓,現結合省教育廳、泉州市教育局有關檔案精神,將培訓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請有關單位於6月28日前按要求報送相關材料,以便及時匯總上報。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骨幹培訓通知
  • 簡稱:通知
  • 類別:高中
簡介,培訓學科及名額分配,培訓對象條件,培訓內容,培訓方式,培訓承辦單位和專家,培訓時間和地點,培訓費用,培訓的組織,

簡介

閩教辦人〔2010〕30號
各設區市教育局,福州一中、福建師大附中:
根據省政府《關於進一步加強中國小教師隊伍建設的意見》(閩政文〔2008〕344號)精神,為使每位高中教師都能接受高中各年級新課程內容的培訓,提高高中教師隊伍素質和能力,適應我省普通高中新課程實驗工作的需要,經研究,決定於2010年7月舉辦全省普通高中高三年級新課程學科骨幹教師省級培訓。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培訓學科及名額分配

1.培訓學科包括政治、語文數學英語物理化學、地理、歷史、生物等9個學科。培訓總人數為2010人,其中:
(1)語文、數學、英語3個學科培訓人數為750人(每個學科各250人)。
(2)政治、物理、化學、地理、歷史、生物6個學科培訓人數為1260人(每個學科各210人)。
2.各學科名額分配見附屬檔案1。

培訓對象條件

本次省級培訓的對象為2010年新學年在高三年級任教,且未參加過高三年級新課程省級培訓的骨幹教師,並具備下列條件:
1.具有現代教育教學理念,能積極主動參與普通高中課程改革的研究與實踐;
2.熟悉普通高中教育教學基本情況,具有普通高中教育教學研究工作經驗;
3.具有中學相應學科中、高級職稱,在本區域或本校學科教學中能起示範帶頭作用。

培訓內容

1.學習研究2010年國家教育部制定的各學科《考試大綱》、我省研製的各學科《考試說明》及《教學要求》,準確地把握新課程模組複習教學要求。
2.通過教材重難點的分析以及省內外高三一線教師教學經驗的介紹、模組複習教學的觀摩等,研討複習教學的方法,分析探討高三複習教學中存在的主要問題,研究提高學生學科能力和綜合素質的方法與途徑。
3.研究不同模組學習內容的考試評價、全國相關實驗省份及我省2010年高考試卷,研究新課程背景下高考如何更全面地評價學生的學業發展狀況等學習評價的相關專題,促進教育教學質量的提升。
培訓班各承辦單位,應在制定培訓方案前,組織專門人員對一線教師的實際需求進行分析研究,有針對性的確定和安排培訓內容與重點,做到深入淺出,學以致用,講求實效。

培訓方式

1.根據培訓內容選擇專家講座、小組交流、合作研討、案例教學、問題解決等多種培訓方式。
2.將參與式學習貫穿於培訓全過程,強調專家和學員、學員與學員之間的交流對話,達到融合情感、引發思考、生成問題、達成共識的效果。
3.堅持點面結合,既注重全面的介紹,也要針對實踐所遇到的主要問題進行深入的剖析,探討實施的對策。

培訓承辦單位和專家

1.本次高中新課程學科骨幹教師省級培訓班委託福建教育學院和省普通教育教學研究室兩家共同承辦,其中福建教育學院承擔政治學科,省普通教育教學研究室承擔語文、數學、英語、物理、化學、地理、歷史和生物等8個學科。
2.各承辦單位要按照以下條件選聘授課專家:
(1)選聘各學科普通高中課標組的組長或核心成員,以及在省內外有一定影響的新課程培訓專家。
(2)選聘對新課程改革精神理解透徹,把握準確,對實施新課程教師培訓方式有較全面深入的系統研究,並能夠理論聯繫實際,其研究成果得到廣泛認可的專家;參與過國家級、省級新課程培訓,且參與指導了高中新課程實踐,在省內外教師培訓中教學效果良好的專家。
(3)選聘省內外對高中新課程教學有一定研究的一線優秀教師。

培訓時間和地點

每學科集中培訓時間為3天(含報到半天),約21課時。培訓時間安排在7月,各學科具體辦班時間、地點和有關要求,由各培訓承辦單位另行通知各設區市教育局。

培訓費用

省教育廳負責參訓學員的培訓費、資料費和一伙食補貼費,參訓學員的往返差旅費、培訓期間住宿費(原則上每人每天不超過80元),由所在單位負責。

培訓的組織

1.普通高中新課程學科骨幹教師培訓由省教育廳統一組織實施,提出具體培訓工作要求,對培訓情況進行評估指導等。
2.各設區市教育局要根據我廳的統一要求,協助落實參訓教師按時參加培訓,確保今年普通高中新課程學科骨幹教師省級培訓工作任務順利完成。
3.培訓工作實行項目單位負責制。各培訓承辦單位應成立培訓工作領導小組,切實加強對培訓工作的領導和管理。要根據我廳的要求認真制定培訓計畫,提供必要的培訓學習資料,聘請高水平的專家為培訓班授課,確保培訓任務圓滿完成。培訓結束後,應認真做好總結和匯報工作。
4.各培訓承辦單位應對參訓學員的學習情況進行過程性評價,並根據學員出勤和完成學習任務等情況,對學員進行考核,考核合格者發給“省級培訓合格證書”,並由各地將參訓學時數記入教師繼續教育證書。
5.各學科培訓班將於7月初開始陸續開班。請各設區市教育局於6月30日前將參訓學員名單報送承辦單位,同時抄送省教育廳人事處。
省教育廳人事處聯繫人:嚴必鋒 電話:略
福建教育學院教師培訓管理處聯繫人:蔡靖淑 林寶森
電話:略
省普教室聯繫人:王崇端
電話:略
附屬檔案:1.2010年福建省普通高中新課程學科骨幹教師省級培訓班名額分配表
2.2010年福建省普通高中新課程學科骨幹教師省級培訓班報名登記表
福建省教育廳辦公室
二〇一〇年六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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