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編制軍隊和武警部隊人員公民身份號碼工作的實施意見》是湖南省公安廳於二〇〇一年九月十五日印發的檔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編制軍隊和武警部隊人員公民身份號碼工作的實施意見
- 印發單位:湖南省公安廳
- 印發時間:2001年9月15日
通知,原文,
通知
印發《關於編制軍人和武警部隊人員公民身份號碼工作的實施意見》的通知
湘公戶[2001]37號
各市、州、縣公安局:
現將《關於於編制軍人和武警部隊人員公民身份號碼工作的實施意見》印發給你們,請結合當地實際認真貫徹執行。軍人公民身份號碼編制工作要在黨委、政府的統一領導下,與軍隊有關部門密切配合,通力合作,共同做好此項工作。並在2001年年底如期如質完成任務。
湖南省公安廳
二〇〇一年九月十五日
原文
關於編制軍隊和武警部隊人員公民身份號碼工作的實施意見
根據公安部、總政治部、總參謀部、總後勤部、總裝備部下發的(公通字[2001]47號)“關於認真做好軍隊和武警部隊人員公民身份號碼編制工作的通知”精神,為認真做好我省編制軍隊和武警部隊人員(以下簡稱軍人)公民身份號碼工作,現制定以下實施意見:
一、充分認識編制軍人公民身份號碼工作的重要意義
建立和實行公民身份號碼制度是中央和國務院的重要決策,是國家加強社會管理的現代化工程和重要基礎建設,是國家整個身份號碼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逐步實施社會信息管理的重要措施。為軍人編制公民身份號碼,有利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對軍人實行社會化、標準化、信息化管理,有利於軍人以公民身份參加革命社會生活,更好地維護和保障軍人的合法權益。
二、明確編號賦碼對象和職責
編號賦碼對象包括軍隊的現役軍人(含軍官、警官、文職幹部、士官、義務兵、學員、下同)和軍隊管理的離退休幹部、待移交政府安置的離退休幹部、退休士官等。
職責:根據編號賦碼對象的實際情況和類別,軍人公民身份號碼分別由其原籍(入伍前戶口所在地)或軍隊駐的縣、市、區公安局,依據GB11643-1999《公民身份號碼》國家標準進行編制。
三、切實掌握編號賦碼的工作原則和方法
各縣、市、區公安機關在接到《軍人公民身份號碼登記表》後,按照(公通字[2001]47號)檔案的編制原則和管轄範圍逐人審定把關,從中揀出不屬本轄區核對、補編號碼的人員,並及時出具公函,將登記表退回送交檔案資料的武裝部或軍隊主管部門處理。以其它符合條件和管轄範圍內的,要認真做好居民身份證編號的核對、補編及長升位工作。新編制的公民身份號碼應及時登錄在《軍人公民身份號碼登記表》內(一式三份),並簽署意見,加蓋戶口專用章,將登記表留存一份後,於接到軍隊公函之日起2個月內完成編號賦碼交給武裝部或軍隊主管部門。具體做法是:
1、入伍前曾經領取過居民身份證的現役軍人和從未領取過居民身份證的中級士官、初級士官、義務兵,各縣、市、區公安機關要將其《軍人公民身份號碼登記表》分發到入伍前戶口所在地派出所,派出所要依據保存的註銷戶口人員常住人口登記表、口卡、編碼本、計算機存儲的註銷戶口人員信息逐人逐項核對,確保無重號、錯號、無效證號和一人多號。派出所將核對正確的15位碼在《軍人公民身份號碼登記表》的“曾領取居民身份證編號”欄內登記後返還縣、市、區公安機關。由縣、市、區公安機關負責將核對無誤的《軍人公民身份號碼登記表》信息輸入計算機系統存儲,並在《軍人公民身份號碼登記表》的“公民身份號碼”欄內過錄18位公民身份號碼。
2、對入伍前未領取居民身份證,但派出所核對時發現已編制號碼的中級士官、初級士官、義務兵,如其號碼正確無誤,要繼續使用原編碼。由派出所在《軍人公民身份號碼登記表》的“曾領取居民身份證編號”欄內填寫15位號碼後返還縣、市、區公安局,縣、市、區公安機關再將其《軍人公民身份號碼登記表》信息輸入計算機存儲,在相應位置過錄18位公民身份號碼。
以上使用原有編號的軍人公民身份號碼順序碼要以派出所為單位逐人登記造冊上報縣、市、區公安局,以方便今後查詢使用。
3、入伍前未領取過居民身份證且無編號的現役軍人,中級士官、初級士官、義務兵統一由原籍縣、市、區公安機關負責補編號碼;其他現役軍人由其軍隊駐地或隨軍家屬戶口所在地的縣、市、區公安機關負責補編號碼;由軍隊管理的離退休幹部、待移交政府安置的離退休幹部、退休士官,分別憑軍隊團級以上主管機關和主管單位出具的公函,由其居住地或干休所所在地縣、市、區公安機關負責補編號碼。上述三類人員編號中的地址碼採用編號地縣、市、區的行政區劃代碼,順序碼使用預留的機動號段。凡新編制的軍人公民身份號碼都統一採用計算機生成,並逐入登記在新建立的《公民身份號碼順序碼登記表》上,其填寫要求和文檔資料管理與常住人口完全相同。
4、曾經領取過居民身份證,但經核對發現原編號有差錯需重新編號的,要按照居民身份證號碼清理糾錯和公民身份號碼編制的原則、要求進行糾錯編碼。必要時,縣、市、區公安機關可出具相應的糾錯編碼公函。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
各級公安機關,特別是各級領導同志要充分認識軍人編制公民身份號碼工作的重要性,把軍人公民身份號碼的編制工作作為一件大事,抓緊抓好。要把編制軍人公民身份號碼的工作及時向黨委、政府匯報,爭取必要的支持和經費保障,在黨委、政府的統一領導下,與軍隊有關部門密切配合,通力合作。軍人公民身份號碼編制工作時間緊、任務重,各地要根據具體情況,精心組織,穩步推進。爭取在2001年年底前完成工作任務。
(二)加強培訓,嚴格工作紀律,切實做好編號賦碼工作。
搞好軍人公民身份號碼編制工作,是軍隊的一件大事,也是公安機關的一件大事,它直接反映公安機關工作質量。一是加強業務培訓。省廳適時組織對各市、州公安局戶政部門有關人員進行編碼和新系統管理使用操作培訓,使工作人員熟練地掌握軍人編號賦碼的工作原則、範圍、方法,掌握“軍人公民身份號碼信息管理系統”的技術要領、使用方法。各市、州負責所轄縣、市、區公安機關的培訓工作。二是要以高度負責精神搞好編制工作,要責任到人,嚴格紀律,上級主管部門要切實把好編制、審核質量關,確保軍人公民身份號碼的唯一性、準確性。三是工作主動,要熱情服務,與軍隊有關部門密切配合,高質量完成好全省軍人公民身份號碼的編制工作。
(三)嚴格工作制度和檔案資料管理
軍人公民身份號碼編制工作要明確專人負責,要嚴密號碼差錯、變更更正登記和編制審核制度。嚴把登記、錄入和核對關,對編號賦碼對象的姓名、出生日期,要以本人檔案原始資料記載並經組織確認的為準,嚴防出現漏編和重號、錯號、一人多號等問題,確保號碼的準確性、唯一性。在工作中凡發現《軍人公民身份號碼登記表》登記的出生時間與戶口註銷地原始戶籍資料登記不符的,一律暫緩編號,由縣、市、區公安機關向部門主管部門出具公函,予以確認後,再錄入編號。有關編制公民身份號碼工作的登記表冊及計算機存儲信息等,要單獨立檔並妥善管理。
(四)搞好檢查驗收,確保工作質量
各市、州要加強檢查力度,逐縣、市、區進行檢查驗收。2001年12月底,省廳將會同軍隊有關部門採取定量抽查和互相檢查的方法,認真組織進行檢查驗收,按規定嚴格考評。不合格的一律返工,確保工作質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