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組織申報大連市循環經濟試點示範單位的通知

為推進全市生態文明建設,大力發展循環經濟,全面貫徹落實《大連市循環經濟促進條例》和《大連市“十二五”循環經濟發展規劃》,市發展改革委決定在全市範圍組織開展循環經濟試點示範單位建設工作,探索企業、街道(社區)不同層面發展循環經濟的有效模式,培育和樹立一批市級循環經濟典型,為全市各領域循環經濟發展提供參考。

各區、市、縣、先導區發展改革部門,各有關單位:
為推進全市生態文明建設,大力發展循環經濟,全面貫徹落實《大連市循環經濟促進條例》和《大連市“十二五”循環經濟發展規劃》,市發展改革委決定在全市範圍組織開展循環經濟試點示範單位建設工作,探索企業、街道(社區)不同層面發展循環經濟的有效模式,培育和樹立一批市級循環經濟典型,為全市各領域循環經濟發展提供參考。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報範圍和條件
(一)申報範圍
大連市轄區內具有循環經濟發展潛力或者已具備循環經濟發展基礎的企業和街道。街道為非農街道。
(二)申報條件
1、總體要求
試點示範企業、街道應重視循環經濟發展,工作思路清晰,目標明確;在節能減排、資源綜合利用等方面已經取得一定成效,基礎良好;試點期間內能在循環經濟發展某些領域和方面取得一定突破,成效明顯。
2、試點示範企業申報條件
(1)符合國家以及本市的相關產業政策。以石化產業、現代裝備製造產業、船舶製造產業、零售業、旅遊業、物流業、餐飲住宿業、生態農業等企業為重點。
(2)在區域經濟中具有一定的代表性,並具有行業和區域示範作用。
(3)近年來無重大環保事故發生。節能減排各項指標處於行業內領先水平。
(4)試點企業已建立低碳、綠色、循環發展的企業文化,具有良好的發展循環經濟的產業基礎和管理基礎;試點期間,能建立較完備的資源能源和環境管理體系;通過重點項目建設,企業的資源和能源利用效率大幅提高,廢棄物排放量大幅減少,可實現較好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3、試點示範街道申報條件
(1)街道在經濟、社會領域內循環經濟發展具備一定的基礎,具有發展循環經濟的典型社區或典型企業。
(2)街道居民具有較強的資源節約與環境保護意識。
(3)街道具有一定的進行循環經濟及低碳相關理念和知識宣傳的場所和設施。
(4)街道具備實施生活垃圾分類試點的能力。
二、申報要求
(一)需提供的材料
1、各區、市、縣、先導區發展改革部門的上報請示檔案。
2、申報單位的循環經濟示範試點實施方案。結合本單位的發展現狀及特點,參照《大連市循環經濟試點單位實施方案編制指南》(見附屬檔案),組織編寫《循環經濟示範試點實施方案》(簡稱《實施方案》)。
3、相關證明檔案。與申報條件相關的證明材料。
(二)申報時間
請各區、市、縣、先導區發展改革部門於2014年6月10日前將申報材料正式檔案及各單位創建循環經濟試點的實施方案一式兩份及電子版報市發展改革委(環資處)。
(三)審核批准
我委將會同相關部門,組織專家對各單位的循環經濟示範試點實施方案進行論證審查並確定試點示範企業和街道。循環經濟試點單位的重點項目及循環經濟試點街道的循環發展將在大連市節能減排資金中給予支持。
三、有關要求
各區、市、縣、先導區發展改革部門要高度重視,積極組織推薦,並做好《實施方案》的初審工作,確保申報材料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實施方案的科學性、可行性。
被確定為大連市循環經濟試點示範的單位及街道要按照《實施方案》制定分階段工作計畫,落實各項責任和任務。各區、市、縣、先導區發展改革部門要建立試點單位工作進展情況督查制度,對試點單位實施工作組織階段性評估和監督檢查,並及時對試點工作進行系統總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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