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紫金南嶺老區強烈請求為革命烈士豎碑的情況匯報

關於紫金南嶺老區強烈請求為革命烈士豎碑的情況匯報

關於紫金南嶺老區強烈請求為革命烈士豎碑

的情況匯報

廣東省委第八巡視組領導同志:

您好!

直言不諱,我們烈士後代和民眾代表於本年七月四日向上級領導和民政部門,寫了題為《強烈請求上級人民政府為南嶺革命烈士豎碑紀念的報告》。於2014年9月17日紫金縣民政局卻下了《關於南嶺鎮鐘法雲等同志要求為南嶺革命烈士豎碑紀念的復函》,(下稱復函)指出“南嶺鎮不宜新建革命烈士紀念碑或紀念場所”(原件複印附後)。全國人大常委會決定將9月30日設立為烈士紀念日。9月27日,中辦、國辦、軍委辦下發了《關於做好烈士紀念日紀念活動的通知》。通知指出......要充分利用紅色資源,加大烈士設施保護力度,強化烈士紀念設施教育功能。要把紀念活動與宣傳教育緊密結合起來,豐富教育內容,創新教育手段,讓參加紀念活動的人員真正從中得到教育、受到啟迪。要大力宣揚烈士英雄事跡和優良傳統,深入挖掘和弘揚不同歷史時期的烈士精神內涵,用烈士精神凝聚黨心軍心民心,讓正能量在全社會廣泛傳播。對此我們的訴求是合情合理合法。

為此,紫金縣民政局存在著嚴重的官僚主義的工作作風,復函資料失實,是著名革命老區從何表現(複印附上)。在黨的民眾路線教育實踐中從理論上已深化細化。行動上作風依舊,加劇黨群關係......。

為此我們要求巡視組同志引起重視徹底解決政府部門存在嚴重的“四風”問題,並促使南嶺革命烈士紀念碑早日建成。

此致

敬禮

鐘法雲等92人敬呈

2014年10月8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紫金南嶺老區強烈請求為革命烈士豎碑的情況匯報
  • 發生時間:2014年
關於紫金南嶺老區強烈請求為革命烈士豎碑
關於紫金南嶺老區強烈請求為革命烈士豎碑的情況匯報
關於紫金南嶺老區強烈請求為革命烈士豎碑的情況匯報
關於紫金南嶺老區強烈請求為革命烈士豎碑的情況匯報
關於紫金南嶺老區強烈請求為革命烈士豎碑的情況匯報
的情況匯報
廣東省委第八巡視組領導同志:
您好!
直言不諱,我們烈士後代和民眾代表於本年七月四日向上級領導和民政部門,寫了題為《強烈請求上級人民政府為南嶺革命烈士豎碑紀念的報告》。於2014年9月17日紫金縣民政局卻下了《關於南嶺鎮鐘法雲等同志要求為南嶺革命烈士豎碑紀念的復函》,(下稱復函)指出“南嶺鎮不宜新建革命烈士紀念碑或紀念場所”(原件複印附後)。全國人大常委會決定將9月30日設立為烈士紀念日。9月27日,中辦、國辦、軍委辦下發了《關於做好烈士紀念日紀念活動的通知》。通知指出......要充分利用紅色資源,加大烈士設施保護力度,強化烈士紀念設施教育功能。要把紀念活動與宣傳教育緊密結合起來,豐富教育內容,創新教育手段,讓參加紀念活動的人員真正從中得到教育、受到啟迪。要大力宣揚烈士英雄事跡和優良傳統,深入挖掘和弘揚不同歷史時期的烈士精神內涵,用烈士精神凝聚黨心軍心民心,讓正能量在全社會廣泛傳播。對此我們的訴求是合情合理合法。
為此,紫金縣民政局存在著嚴重的官僚主義的工作作風,復函資料失實,是著名革命老區從何表現(複印附上)。在黨的民眾路線教育實踐中從理論上已深化細化。行動上作風依舊,加劇黨群關係......。
為此我們要求巡視組同志引起重視徹底解決政府部門存在嚴重的“四風”問題,並促使南嶺革命烈士紀念碑早日建成。
此致
敬禮
鐘法雲等92人敬呈
2014年10月8日
紫金縣民政局復函資料失實
是著名的革命老區從何表現
紫金縣民政局領導同志:
你們好!
你們於2014年9月17日“關於南嶺鐘法雲等同志要求為南嶺革命烈士豎碑紀念報告”的復函,查閱有關資料與事實不符,我們等人和南嶺人民都不能接受。你們“查閱有關資料,現在的南嶺鎮和蘇區鎮在1961年4月份前同屬蘇區人民公社管轄,是著名的革命老區,當時公社一級政府設在現在的蘇區鎮,是當地歷史的文化,政治中心。建國初期,政府在該公社維修,興建了一批紀念革命烈士的設施,如紅屋,紅軍亭,血田,革命紀念碑等。1961年4月該公社分為”蘇區,南嶺兩鎮“。
1958年10月後至1961年4月份前是屬蘇區公社管轄,時間長達二年零六個月。其前行政區屬第四區,區政府駐地設在蘇區境內小北村。後轉蘇區公社,社址同樣設在小北村,鐘子名屋裡,集祥樓為糧倉,福祥樓設衛生院,後改為社址,園墩田心建起人民大會堂,大河邊建有煉鐵廠和農械廠,占地近1000平方,子名屋對面屋裡設食品廠等。於1960年後逐漸遷到炮子圩作社址。怎能說當時公社一級政府設在現在的蘇區鎮,是當地歷史的文化,政治中心,這是瞎說,不切合實際的。從60年以後,才逐步形成文化、政治中心。同時,我們要問:“建國初期”是怎樣劃分?你們說“建國初期,政府在該公社維修,興建一批革命烈士紀念設施,如紅屋,紅軍亭,血田,革命烈士紀念碑等。1961年4月該公社分為蘇區、南嶺兩鎮”。按你們說法:把所有建設和設施,全部強加推在1961年4月以前。(公社未分,設施建設已成)所謂“建國初期”現我們查紫金地方志大事記“有關革命史”摘錄有11則記載(附屬檔案1 件附後)事實全部在1963年後建成。同時,你們說:“現在的南嶺鎮和蘇區鎮在1961年4月份前同屬蘇區人民公社管轄,是著名的革命老區”。除(劉志遠同志題寫了)“紅軍橋”三個字外。根本沒有半點毫毛的跡象,著名革命老區在哪裡?現在蘇區是蘇區,南嶺是南嶺。蘇區、南嶺,同是地方一級政府。如:原來河源縣都屬惠陽地區管轄,1988年後河源建市。惠州市已建有烈士紀念碑,河源市就不可以再建嗎?難道河源要變成惠州市的附屬市嗎?南嶺又要孌成蘇區的附屬鎮嗎?縣民政局始終戴著有色眼鏡看扁了南嶺。解放已65周年了,被遺忘了65周年,不能理解南嶺革命烈士後代和人民強烈願望,當時南嶺人民處於水深火熱之中,前往海豐挑擔求生,此時,受到海豐縣“農民王”彭湃同志的革命思想影響,回來立即組織農會開展革命鬥爭,在第一次國內革命戰爭中,全縣犧牲了66人,僅小小的南嶺鎮就犧牲了33人,占50%。哪裡壓迫越凶恨、反抗就越堅強,南嶺人民是在敵人心臟里成長起來的堅強革命隊伍,南嶺是紅色的革命根據地。
復函中說:根據1986年有關政策規定等,“因此,南嶺鎮不宜新建革命烈士紀念碑或紀念場所”。“而只能建立一個零散烈士墓集中遷葬點的辦法予以解決”。為什麼呢?在2012年8月東源縣又建成革命烈士紀念碑及場所。還有本縣藍塘鎮又建成鄧纘先(民國初清末官員)紀念館,並鑄銅像紀念。再有中壩孫屋排又新建孫中山祖籍紀念館等共三十多處,近兩年投入資金兩千多萬元,(見河源日報2014年7月10日第三版複印件附後),南嶺半點都沒有,這不是對南嶺人民的偏見嗎!南嶺鎮革命烈士人數居全縣之首,全縣708人中,南嶺犧牲184人占全縣烈士人數四分之一以上。為何又要剔除107位烈士,剩下77位烈士(零散墓)處理,你們這樣做,以大化小,又搞什麼鬼名堂?現我們請求縣民政局為南嶺鎮革命烈士184位向上級反映,積極報告爭取上級批准,完善給於豎碑紀念。
現在祖國對犧牲在朝鮮,韓國的志願軍遺骸歸國安葬。千餘特工為解放台灣犧牲,近日北京建成紀念廣場銘記無名英雄(2013年)。台灣當局前往緬甸。泰國祭奠遠征軍犧牲英雄們,並辦理入台通行證,接回台灣紀念。全國人大常委會決定每年9月30日為法定烈士紀念日。
中共中央宣傳部出版的《系列重要講話讀本》一書中,六、創造中華文化新的輝煌,(第106頁)指出“隨著國內外形勢的深刻變化和現代信息技術的迅猛發展,做好宣傳思想工作比以往任何時候都更加需要創新。有些做法過去有效,現在未必有效;有些過去不合時宜,現在卻勢在必行;有些過去不可逾越,現在則需要突破。
為此,我們等人再次懇求上級政府、民政局,以人為本,剛直為懷,收回復函,準予豎碑,給予大力支持,並給我們作出圓滿的答覆為望!
大恩大德,終生難忘!
此致
敬禮!
鐘法雲等九十二人敬呈2014年10月4日
附屬檔案4件:地方志大事記1件。河源報影印1件。小資料1件。照片1張。
紫金縣地方志大事記“有關革命史”的抄錄如下
Δ1950年在縣城東風路建立革命烈士紀念碑(第25頁)
Δ1957年5月經省人委批准,全縣評定第二次國內革命戰爭時期紅色根據地的自然村45個,游擊自然村110個,抗日根據地自然村1個,游擊區自然村3個。(第29頁)
Δ1957年10月,全縣第二次開展追認革命烈士工作。縣人委給烈士直系親屬補發撫恤金,並頒發《革命犧牲軍人家屬光榮紀念證》。(第30頁)。
Δ1959年10月,紫城鎮黃牛挨磨山麓興建革命烈士紀念碑,墓碑高1.61米,寬91厘米。(第31頁)
Δ1963年縣在炮子圩興建紫金縣老蘇區革命烈士紀念碑和紀念堂,次年一月建成。徐向前元帥為紀念碑題了詞。這兩座建築1977年12月被列為縣級重點文物保護單位。(第34頁)。
Δ1976年7月,縣委在蘇區炮子圩舉行“老蘇區革命烈士紀念堂落成典禮”。(第40頁)。
Δ1976年10月,縣革委會在蘇區炮子圩古井垃建立“血田紀念碑”,紀念在1928年國民堂兩次集體屠殺中殉難的350多名革命幹部、民眾。(第40頁)。
Δ1977年12月,本縣公布第一批文物保護單位,有紫金縣蘇維埃政府舊址等8個。(第41頁)。
Δ1979年11月11日,省革命老根據地建設辦公室主任劉志遠到本縣“老區”視察,並為蘇南(南嶺)公社“紅軍橋”題寫橋名。(第42頁)。
Δ1982年4月26日,在縣城隆重舉行“紀念紫金四、二六暴動五十五周年”大會,到會7000多人。《南方日報》,廣東電視台分別報導了這一訊息。(第44頁)。
Δ1988年3月,本縣歸屬新建的河源市管轄。(第48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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