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第二批全國高層次科普專門人才培養實踐基地認定工作的通知

《關於第二批全國高層次科普專門人才培養實踐基地認定工作的通知》是科普工作委員會發布的相關檔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第二批全國高層次科普專門人才培養實踐基地認定工作的通知
  • 來源:三維政策
各全國學會、協會、研究會科普部(科普工作委員會),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科協科普部,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科協科普部,各相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中國科協科普人才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加強科普人才隊伍建設,教育部、中國科協選擇清華大學、北京航空航天大學、北京師範大學、華東師範大學、浙江大學和華中科技大學等6所高校開展培養高層次科普專門人才試點工作。為加強全日制科普方向研究生專業實踐工作,2013年,認定了首批全國高層次科普專門人才培養實踐基地(以下簡稱“實踐基地”)。
為進一步推進高層次科普專門人才試點工作發展,根據《全國高層次科普專門人才培養實踐基地管理辦法(試行)》(附屬檔案1,以下簡稱《辦法》),2015年全國高層次科普專門人才培養指導委員會(以下簡稱“教指委”)將開展第二批實踐基地認定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和認定
(一)申報對象和條件
凡符合《辦法》第二章第四條認定標準的相關機構,且科普工作成效顯著,可申報全國高層次科普專門人才培養實踐基地。
(二)申報和認定程式
1.申報。申報單位填寫《全國高層次科普專門人才培養實踐基地申報書》(附屬檔案2)電子版並將加蓋公章的紙質版申報書(一式三份)於2015年5月31日前快遞至教指委聯繫人。紙質申報書的內容須與網路申報的內容完全一致。非科協系統單位還需提交以下相關材料的掃描件:單位簡介、《事業單位法人證書》或《企業法人營業執照》、《事業單位組織機構代碼證書》或《企業組織機構代碼證書》、事業、企業法人代表身份證及其他相關資質證書。若已與其他高校合作開展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培養,請附合作培養協定書、證明、相關管理規範及已取得的教育科研成果等材料。
2.審核。教指委組織專家對申報單位進行審核並適時組織實地抽查,審核結果在6月20日前在中國科協網上面向社會公示。
3.認定。經審核通過的實踐基地,由指導委員會認定為“全國高層次科普專門人才培養實踐基地”,並向通過評審的單位頒發牌匾和證書。
二、有關要求
(一)申報單位在獲得批准後,要與試點高校積極溝通,了解研究生培養情況,按照《辦法》要求,結合本單位科普工作,與試點高校共同制定研究生專業實踐的內容和具體方案。
(二)教指委將對已命名的基地進行考核管理,按照《辦法》要求對實踐基地進行考核,對獲得“優秀”等級的實踐基地,由教指委進行表彰並給予相應政策支持,考核結果為“不合格”的實踐基地限期整改,整改後仍不合格的,將予以註銷撤牌,相關情況面向社會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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