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穩步推進城鄉交通運輸一體化提升公共服務水平的指導意見

2016年10月25日,交通運輸部、國家發展改革委等11部門以交運發〔2016〕184號聯合印發《關於穩步推進城鄉交通運輸一體化提升公共服務水平的指導意見》。該《意見》分總體要求、加快推進城鄉交通運輸基礎設施一體化建設、加快推進城鄉客運服務一體化建設、加快推進城鄉貨運物流服務一體化建設、努力營造城鄉交通運輸一體化發展環境5部分21條。

發展目標是:到2020年,城鄉交通運輸服務體系基本建立,城鄉交通基礎設施網路結構最佳化並有效銜接,公共服務水平顯著提升,城鄉交通運輸一體化格局基本形成,社會公眾認可度和滿意度顯著增強,更好地滿足城鄉經濟社會發展需要。主要目標是實現“八個100%”:具備條件的鄉鎮和建制村通硬化路率達到100%;具備條件的鄉鎮和建制村通客車比例達到100%;城市建成區路網密度和道路面積率符合要求比例達到100%;中心城市公交站點500米覆蓋率達到100%;500人以上島嶼通航比例達到100%;建制村直接通郵比例達到100%;具備條件的鄉鎮快遞服務網點覆蓋率達到100%,具備條件的建制村通快遞比例達到100%。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穩步推進城鄉交通運輸一體化提升公共服務水平的指導意見
  • 印發機關交通運輸部等11部門
  • 文號:交運發〔2016〕184號
  • 印發時間:2016年10月25日
簡述,意見,內容解讀,

簡述

2016年10月25日,交通運輸部、國家發展改革委等11部門聯合印發《關於穩步推進城鄉交通運輸一體化提升公共服務水平的指導意見》。

意見

關於穩步推進城鄉交通運輸一體化提升公共服務水平的指導意見
交運發〔2016〕184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交通運輸廳(局、委),發展改革委,公安廳(局),財政廳(局),國土資源廳(局),住房城鄉建設廳(委),農業(農牧、農村經濟)廳(局、委、辦),商務廳(局),供銷合作社,郵政管理局,扶貧辦(局):
推進城鄉交通運輸一體化,提升公共服務水平是加快城鄉統籌協調、縮小區域發展差距、實現精準扶貧脫貧的迫切要求,是推進新型城鎮化建設和實現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重要內容。為貫徹落實《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三個五年規劃綱要》關於推動城鄉協調發展的部署要求,加快推進城鄉交通運輸一體化,提升公共服務水平,更好地滿足人民民眾出行和城鄉經濟社會發展需要,現提出以下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落實中央扶貧開發工作會議中央城市工作會議以及中央農村工作會議相關部署,牢固樹立和貫徹落實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以完善城鄉交通基礎設施,推進城鄉交通運輸協調發展,實現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為目標,堅持“城鄉統籌、資源共享、路運並舉、客貨兼顧、運郵結合”,補齊城鄉交通運輸發展短板,加快交通基礎設施建設,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完善管理體制機制和政策保障體系,提升服務質量和水平,引領和支撐城鄉經濟協調發展,讓人民民眾共享交通運輸改革發展成果。
(二)基本原則。
政府引導、市場運作。城鄉交通運輸具有很強的社會公益屬性,要發揮政府引導作用,充分調動各方積極性,鼓勵社會參與,激發市場活力。對於農村客運(含渡運)、農村通郵、城市公交(含城市輪渡)等公共服務領域,要加強政府主導,加大財政投入和政策支持力度。
以人為本、最佳化供給。立足保基本、補短板、兜底線,方便出行、安全第一、服務優質,逐步縮小城鄉差距和地區差異,全面滿足城鄉交通運輸公共服務需求,讓人民民眾有更多獲得感。
統籌協調、資源整合。統籌城鄉、區域之間交通運輸協調發展,加快推進城鄉交通基礎設施的銜接和城鄉交通運輸服務的一體化建設。推動城鄉交通運輸與供銷、旅遊、電商等資源共享,實現優勢互補和融合發展。
因地制宜、分類指導。綜合考慮經濟社會發展水平、不同特點分類指導,鼓勵各地先行先試,探索形成不同類型、可複製可推廣的城鄉交通運輸一體化發展模式及實施途徑。
(三)發展目標。
到2020年,城鄉交通運輸服務體系基本建立,城鄉交通基礎設施網路結構最佳化並有效銜接,公共服務水平顯著提升,城鄉交通運輸一體化格局基本形成,社會公眾認可度和滿意度顯著增強,更好地滿足城鄉經濟社會發展需要。主要目標是實現“八個100%”:具備條件的鄉鎮和建制村通硬化路率達到100%;具備條件的鄉鎮和建制村通客車比例達到100%;城市建成區路網密度和道路面積率符合要求比例達到100%;中心城市公交站點500米覆蓋率達到100%;500人以上島嶼通航比例達到100%;建制村直接通郵比例達到100%;具備條件的鄉鎮快遞服務網點覆蓋率達到100%,具備條件的建制村通快遞比例達到100%。
二、加快推進城鄉交通運輸基礎設施一體化建設
(四)加強城鄉交通運輸規劃銜接。立足城鄉統籌發展,統籌規劃城鄉交通基礎設施、客運、貨運物流、郵政快遞等內容,加強城鄉交通基礎設施銜接,整合城鄉綜合交通運輸資源,完善最佳化運輸網路,提升城鄉交通運輸公共服務水平。建立規劃銜接協調機制,實現與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城鄉規劃、土地利用規劃統籌銜接。強化規劃調控力度,確保規劃執行到位。
(五)加快城市交通基礎設施建設。建設快速路、主次幹路和支路級配合理的城市道路網系統,城市建成區平均路網密度和道路面積率符合國家有關標準;打通阻礙城鄉一體化銜接的“斷頭路”,提高道路通達性。加強腳踏車道和步行道系統建設,改善步行和腳踏車交通出行條件。符合條件的城市要加快軌道交通建設,發揮捷運等作為公共運輸的骨幹作用。
(六)加快城鄉交通基礎路網建設。建設外通內聯的城鄉交通骨幹通道,加強城市道路、幹線公路、農村公路、渡口碼頭之間的銜接,強化市縣鄉村之間的交通聯繫。大力推進“四好農村路”建設,促進農村公路建管養運一體化發展。實施百萬公里農村公路工程,加快實現所有具備條件的鄉鎮和建制村通硬化路。加快推進公路安全生命防護工程實施,進一步加強農村公路危橋改造,建設適宜的農村渡河橋。對不滿足安全通行要求的窄路基路面公路要實施加寬改造。完善交通標誌標線,建立配套管理機制。加強城鄉道路建設與市政工程設施的協調。綜合考慮民眾實際需求、建設條件、安全運營等因素,分類推進撤渡建橋、撤渡修路、撤渡並渡。加強公路路域環境綜合治理,推進城市道路、幹線公路臨近城區路段改造,緩解進出城市交通擁堵。
(七)加快城鄉水運設施建設。加快建設有市場需求的內河客運碼頭、鄉鎮渡口和城鄉便民停靠點。加快推進渡口標準化建設和改造,完善渡口設施設備和標誌標識,促進渡口建管養一體化。改善海島交通基礎設施,加快陸島交通碼頭建設。
(八)加快完善城鄉運輸站場體系建設。科學規劃和建設標準適宜、經濟實用的農村客貨運站點,並保障建設用地。農村客運站點應與農村公路同步規劃、同步設計、同步建設和同步交付使用。加強既有客運站點的升級改造和功能完善。鼓勵客運站與城市公交站點有序銜接和融合建設,推進公交停靠站向道路客運班線車輛開放共享,方便客車乘員下車換乘。完善相關配套政策,鼓勵和支持農村客貨運站場用地依法立體開發使用。
三、加快推進城鄉客運服務一體化建設
(九)完善城鄉客運服務網路。加快建立完善綜合運輸網路體系,實現城鄉道路客運與鐵路客運、機場、碼頭的一體化換乘和銜接。統籌協調城市公共運輸、城際客運和農村客運發展,採取不同模式提高建制村通客車率,提高城鄉客運網路的覆蓋廣度、深度和服務水平,確保人民民眾“行有所乘”。貫徹落實公交優先發展戰略,穩步拓展城市公共運輸服務網路。對於重點鄉鎮及道路通行條件良好的農村地區,鼓勵通過城市公交線網延伸或客運班線公交化改造,提升標準化、規範化服務能力。採用公交化運營的客運班線,經當地政府組織評估後,符合要求的可使用未設定乘客站立區的公共汽車。對於出行需求較小且相對分散的偏遠地區,鼓勵開展預約、定製式等個性化客運服務。
(十)推進城鄉客運結構調整。加快整合城鄉客運資源,鼓勵開展區域經營,積極培育骨幹龍頭客運企業,鼓勵整合分散的農村客運經營主體。引導農村客運班線採取區域經營、循環運行、設定臨時發車點等靈活方式運營。規範城鄉客運經營服務行為,強化服務質量監管和社會監督,提升運營服務品質,打造城鄉客運服務品牌。
(十一)完善城鄉客運價格形成機制。綜合考慮社會承受能力、財政保障水平、企業運營成本、運輸產品服務質量差異、交通供求和競爭狀況等因素,完善城鄉客運價格形成機制,合理確定票制票價,建立多層次、差異化的價格體系,更好滿足城鄉居民出行需求。
(十二)提升鄉村旅遊交通保障能力。加大交通運輸支持鄉村旅遊發展力度,積極拓展“運游一體”服務。加快改善農村特色產業、休閒農業和鄉村旅遊等的交通條件,進一步提升交通服務旅遊的保障能力。積極支持傳統村落、休閒農業聚集村、休閒農園、特色景觀旅遊名村、“農家樂”等鄉村特色旅遊區域開通鄉村旅遊客運線路。加快農村旅遊景區、人口密集區域的停車場、充電樁等基礎設施建設。
(十三)保障城鄉交通運輸安全。發揮縣鄉人民政府的組織領導作用,健全農村交通安全防控網路,大力推進鄉鎮交管站(辦)、農村交通安全勸導站和鄉鎮交通安全員、農村交通安全勸導員建設、培訓,切實履行好安全監管、監督責任。強化部門聯動,密切分工協作,督促企業嚴格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加大安全投入,加強從業人員培訓教育,切實提高安全服務水平。積極推廣套用鄉村營運客車標準化車型。加強渡口渡船安全管理。建立完善道路通行條件和農村客運線路聯合審查機制。加強農村公路設施巡查,及早發現農村公路設施隱患,妥善處治。
四、加快推進城鄉貨運物流服務一體化建設
(十四)構建覆蓋縣鄉村三級農村物流網路。按照農村物流網路節點建設指南的技術要求,加快推進農村物流網路節點建設,實現建設標準化、管理規範化、服務多元化,全面提升農村物流站點服務能力和水平。做好網路節點體系系統規劃,最佳化站點布局,按照層次清晰、規模適度、功能完善的要求,拓展站場的倉儲服務、電商快遞服務、信息交易等物流服務功能,實現資源的銜接整合。統一物流站場運營服務標準,規範物流經營服務行為。加快農村物流站點的信息化建設,促進物流信息的集約共享和高效聯動。
(十五)增強郵政普遍服務能力。重點推進西部地區和農村地區郵政基礎設施建設,建立鄉鎮及農村郵政營業場所可持續運營的長效機制,支持郵政企業做強寄遞主業,促進投遞深度向下延伸,農村地區總體實現建制村直投到村。提升處理運輸基礎能力,引導郵政企業利用農村客貨運站場等交通運輸基礎設施,建立倉儲場地和小型郵件分撥中心,進一步強化縣域郵件處理能力。
(十六)推進快遞服務能力提升。繼續推進快遞“向西向下”服務拓展工程,加強中西部和農村地區快遞網路建設,引導快遞企業合理規劃快遞節點布局,落實網點建設標準,在特色經濟鄉鎮、交通樞紐鄉鎮等地區建設高標準服務網路,提高網點均衡度和穩定性,實現縣鄉全面覆蓋。健全農村快遞末端網路,提高快遞服務鄉鎮覆蓋率。
(十七)加強農村交通運輸資源整合。推進城鄉交通運輸“路、站、運、郵”協調發展。按照“多點合一、資源共享”模式,加快集客運、貨運、郵政於一體的鄉鎮綜合客運服務站點建設。引導交通運輸、郵政、商貿、供銷等物流資源的整合,促進農產品進城和農資、消費品下鄉雙向流通。推廣適合農村公路條件的廂式、冷藏等專業化車型。支持農產品冷鏈物流體系建設,鼓勵規模運輸企業開展冷鏈運輸。促進農村物流、郵政快遞和電子商務融合發展。引導市場主體對接農村電商平台,積極參與農產品網上銷售、流通追溯和運輸配送體系建設。
五、努力營造城鄉交通運輸一體化發展環境
(十八)強化組織保障。進一步提高思想認識,積極爭取地方黨委、政府支持,將城鄉交通運輸一體化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並將城鄉交通運輸一體化水平納入當地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目標或年度工作目標。加強組織領導,交通運輸、發展改革、財政、公安、國土、住房城鄉建設、農業、商務、扶貧、郵政、供銷等部門之間應加強溝通協調,明確責任分工,形成工作合力。
(十九)拓寬城鄉交通運輸發展資金渠道。積極推動建立政府購買城鄉交通運輸公共服務制度。充分利用現有農村公路建設、農村客運站建設、老舊車船更新等資金,提高資金使用效率,落實各項稅收優惠政策和農村客運成品油價格補助政策。發揮好中央資金、地方一般公共預算收入的引導和槓桿作用,帶動社會資本投入。鼓勵和引導金融機構開發專項金融服務和產品,為城鄉交通運輸一體化發展提供優質、低成本的融資服務。對於中西部地區、革命老區、民族地區、邊疆地區以及集中連片特困地區,按照《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打贏脫貧攻堅戰的決定》予以支持。
(二十)強化事中事後監管。加強交通運輸行業信用體系建設,建立健全相關市場主體信用記錄,納入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建立完善城鄉交通運輸服務水平評價制度,加強評價結果的公布與套用。落實“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制度,充分利用“12328”服務熱線及郵政業消費者申訴受理渠道等,發揮社會公眾監督作用。積極推動移動網際網路等新技術在城鄉客運生產管理、運營調度和安全應急等方面的套用。對於經營行為不規範、不履行普遍服務責任、存在重大安全隱患和突出交通違法行為的經營主體及其車輛,要依法嚴格處理。
(二十一)強化法規政策保障。加快推進城鄉交通運輸一體化服務的法治化、標準化進程。積極推進修訂《道路運輸條例》和制定《城市公共運輸條例》等相關法規,完善配套規章制度。研究制定城鄉交通運輸一體化配套標準和相關技術政策。交通運輸部會同有關部門開展城鄉交通運輸一體化考核評價和監督指導,加強監督檢查,確保政策實效。組織開展城鄉交通運輸一體化建設工程,總結經驗並適時加以推廣。
交通運輸部 國家發展改革委 公安部 財政部 國土資源部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農業部 商務部 供銷合作總社 國家郵政局 國務院扶貧辦
2016年10月25日

內容解讀

近日,交通運輸部、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國家郵政局、國務院扶貧辦等11個部門聯合出台《關於穩步推進城鄉交通運輸一體化提升公共服務水平的指導意見》(簡稱《指導意見》),部署4個方面18項重點任務,提出到2020年實現“八個100%”目標,基本形成城鄉交通運輸一體化格局,讓人民民眾共享交通運輸改革發展成果。
實現“八個100%”是《指導意見》明確的主要目標,即具備條件的鄉鎮和建制村通硬化路率達到100%,具備條件的鄉鎮和建制村通客車比例達到100%,城市建成區路網密度和道路面積率符合要求比例達到100%,中心城市公交站點500米覆蓋率達到100%,500人以上島嶼通航比例達到100%,建制村直接通郵比例達到100%,具備條件的鄉鎮快遞服務網點覆蓋率達到100%,具備條件的建制村通快遞比例達到100%。
加強規劃銜接 提高道路通達性
加快基礎設施一體化建設,是城鄉交通運輸一體化的基礎。《指導意見》對規劃銜接、打通“斷頭路”、水運設施完善、運輸站場體系建設等方面,都提出了具體要求。
根據《指導意見》,11個部門將建立規劃銜接協調機制,統籌規劃城鄉交通基礎設施、客運、貨運物流、郵政快遞等內容,實現與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城鄉規劃、土地利用規劃統籌銜接,並確保規劃執行到位。
《指導意見》提出,加快城鄉交通基礎路網建設,加強城市道路、幹線公路、農村公路、渡口碼頭之間的銜接,強化市縣鄉村之間的交通聯繫;大力推進“四好農村路”建設,促進農村公路建管養運一體化發展;實施百萬公里農村公路工程,加快實現所有具備條件的鄉鎮和建制村通硬化路;加快推進公路安全生命防護工程實施,進一步加強農村公路危橋改造,建設適宜的農村渡河橋。
城鄉運輸站場體系將進一步完善。《指導意見》明確,科學規劃和建設標準適宜、經濟實用的農村客貨運站點,並保障建設用地;鼓勵客運站與城市公交站點有序銜接和融合建設,推進公交停靠站向道路客運班線車輛開放共享,方便客車乘員下車換乘;完善相關配套政策,鼓勵和支持農村客貨運站場用地依法立體開發使用。
最佳化客運服務 強化安全保障
最佳化客運服務,是增強人民民眾獲得感的關鍵。《指導意見》提出,完善城鄉客運服務網路,加快建立完善綜合運輸網路體系,實現城鄉道路客運與鐵路客運、機場、碼頭的一體化換乘和銜接;統籌協調城市公共運輸、城際客運和農村客運發展,採取不同模式提高建制村通客車率。
城鄉客運結構將進行調整最佳化。《指導意見》明確,加快整合城鄉客運資源,鼓勵開展區域經營,積極培育骨幹龍頭客運企業,鼓勵整合分散的農村客運經營主體。引導農村客運班線採取區域經營、循環運行、設定臨時發車點等靈活方式運營。積極支持傳統村落、休閒農業聚集村、休閒農園、特色景觀旅遊名村、農家樂等鄉村特色旅遊區域開通鄉村旅遊客運線路。
隨著城鄉交通運輸的快速發展,運輸安全保障成為社會關注的焦點。《指導意見》明確,發揮縣鄉政府的組織領導作用,健全農村交通安全防控網路,大力推進鄉鎮交管站(辦)、農村交通安全勸導站和鄉鎮交通安全員、農村交通安全勸導員建設、培訓,切實履行好安全監管、監督責任。強化部門聯動,密切分工協作,督促企業嚴格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加大安全投入,加強從業人員培訓教育,切實提高安全服務水平。加強農村公路設施巡查,及早發現農村公路設施隱患,妥善處治。
多方式整合資源 多渠道籌措資金
貨運物流服務一體化,是城鄉交通運輸一體化發展的“重頭戲”。《指導意見》提出,構建覆蓋縣鄉村的三級農村物流網路,加快推進農村物流網路節點建設,實現建設標準化、管理規範化、服務多元化,並促進物流信息的集約共享和高效聯動。
《指導意見》明確,增強郵政普遍服務能力和快遞服務能力。支持郵政企業做強寄遞主業,促進農村地區總體實現建制村直投到村。提升處理運輸基礎能力,引導郵政企業利用農村客貨運站場等交通運輸基礎設施,建立倉儲場地和小型郵件分撥中心,進一步強化縣域郵件處理能力。引導快遞企業在特色經濟鄉鎮、交通樞紐鄉鎮等地區建設高標準服務網路,提高網點均衡度和穩定性,實現縣鄉全面覆蓋。
農村交通運輸資源將加快整合。《指導意見》明確,推進城鄉交通運輸“路、站、運、郵”協調發展,加快集客運、貨運、郵政於一體的鄉鎮綜合客運服務站點建設,引導交通運輸、郵政、商貿、供銷等物流資源的整合,並引導市場主體對接農村電商平台,積極參與農產品網上銷售、流通追溯和運輸配送體系建設。
城鄉交通運輸發展資金渠道將拓寬。《指導意見》提出,積極推動建立政府購買城鄉交通運輸公共服務制度。充分利用現有農村公路建設、農村客運站建設、老舊車船更新等資金,落實各項稅收優惠政策和農村客運成品油價格補助政策。發揮好中央資金、地方一般公共預算收入的引導和槓桿作用,帶動社會資本投入。鼓勵和引導金融機構開發專項金融服務和產品,為城鄉交通運輸一體化發展提供優質、低成本的融資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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