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申報2017年北京市專利資助金的通知

根據《北京市專利資助金管理辦法》(京知局〔2014〕178號)、《北京市專利資助金管理辦法實施細則(試行)》(京知局〔2015〕38號)的規定及財政資金支出進度的要求,現就2017年北京市專利資助金申報事宜通知如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申報2017年北京市專利資助金的通知
一、資助對象,二、申報時間,四、資助申報範圍,五、開通綠色通道服務的要求,六、小微企業的認定標準,七、受理部門,

一、資助對象


註冊或登記地在本市的單位和戶籍在本市或具有本市工作居住證的個人。資助涉及的專利具有多個權利人的,必須是第一權利人。

二、申報時間


網上申報時間:2016年12月01日-2017年02月10日;
紙件材料申報時間:2016年12月01日-2017年02月17日;
綠色通道服務開通時間:2016年12月01日-2017年02月10日。

四、資助申報範圍


1. 國內發明專利授權公告日在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1月30日的申請費用和代理服務費;
2. 國內實用新型外觀設計專利授權公告日在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1月30日的申請費用;
3. 國內發明專利授權公告日在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小微企業)的授權後第三年度年費;
國內發明專利授權公告日在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小微企業)的授權後第二年度年費;
國內發明專利授權公告日在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1月30日(小微企業)的授權後第一年度年費;
4. 國內有效發明專利申請日在2008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的第八年年費;
國內有效發明專利申請日在2009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的第七年年費;
5. 香港、澳門和台灣地區發明專利授權公告日在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1月30日的申請費用;
6.通過PCT途徑或巴黎公約途徑向國外申請並獲得授權的發明專利授權公告日在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1月30日的申請費用。

五、開通綠色通道服務的要求


1.2016年全年專利電子申請率達到100%或者申報專利資助前連續兩個月專利電子申請率達到100%。
2.在以往年度申報專利資助過程中無不良記錄。

六、小微企業的認定標準


小微企業的認定標準參照《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工信部聯企業〔2011〕300號),申請人應根據此標準如實填寫北京市小微企業承諾書。申報結束後將申報小微企業資質的名單予以公示,公示結束後,根據反映情況,對有異議的小微企業資質進行核實,申請人需配合核實工作。

七、受理部門

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局北京代辦處
地址:北京市海淀區海淀南路甲21號中關村智慧財產權大廈A座三層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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