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申報2015年遼寧省自然科學基金—瀋陽材料科學(國家)聯合實驗室聯合開放基金資助,遼寧省科技廳與瀋陽材料科學國家(聯合)實驗室共同設立的開放基金。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申報2015年遼寧省自然科學基金—瀋陽材料科學(國家)聯合實驗室聯合開放基金資助
- 單位:遼寧省科技廳與瀋陽材料科學國家(聯合)實驗室
各有關單位和申請人:
遼寧省自然科學基金-瀋陽材料科學國家(聯合)實驗室聯合開放基金(以下簡稱聯合開放基金)是遼寧省科技廳與瀋陽材料科學國家(聯合)實驗室共同設立的開放基金。該基金旨在引導材料領域內青年科研人員參與相關的基礎研究,開拓研究方向,發現新現象、新規律,促進創新型青年人才的快速成長,支持具備一定科研經歷並取得一定科研成就的青年科學技術人員自主選擇研究方向開展創新研究,基金接受全國範圍申請。
一、申報條件
1977年1月1日以後出生。同時申請人應與境外單位沒有正式聘用關係,能夠保證資助期內每年在依託單位從事研究工作的時間在9個月以上。
以下申報人不得申報本年度聯合開放基金項目:
(1)當年申報其他類型遼寧省自然科學基金的;
(2)三年內各類遼寧省科技計畫項目未通過驗收結題的;
(3)有學術不端行為的。
二、申報要求
1.聯合基金項目本年度不發布具體研究重點方向指南,重點考察申請人的工作基礎和創新潛力,撰寫申請書時應注意兩方面並重。其中,工作基礎方面,重點闡述申請人所取得的研究成果的創新性和科學價值;創新潛力方面,重點闡述申請人擬開展的研究工作的科學意義和創新性,研究方案的可行性等。
2.聯合開放基金項目強調申請人本人的科研能力及創新潛力,申請書不填寫“主要參與者”。
3.聯合開放基金計畫資助不超過20項,資助期為2年,資助強度為20萬元/項。
4.申請書報送紙質材料一式6份。申請人應當對所提交申請材料的真實性負責。
5.省自然基金項目申報受理截止時間:2015年4月1日,過期不予受理。
三、項目的評審立項程式
遼寧省科技廳與瀋陽材料科學國家(聯合)實驗室將根據實驗室的實際研究需求共同研究確定參加評審的申報項目名單,同時聘請相關領域專家,對項目組織會議評審。會議評審後,將結合實際情況對部分或全部項目進行現場答辯。根據專家評審結論,將確定最終立項項目。
立項項目將採取遼寧省科技廳與實驗室共同資助以及實驗室獨立資助兩種方式進行支持,原則上依託單位在遼寧省的申請人可由雙方共同資助,依託單位在其他地區的申請人由實驗室獨立資助。
遼寧省科技廳
2015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