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申報2015年商務部引導支持展會的通知
- 發布單位:吉林商務廳
- 發布時間:2015年
- 編號:商辦服貿函〔2014〕771號
檔案發布,檔案內容,
檔案發布
各市(州)商務局,長白山管委會招商局,梅河口市商務局,公主嶺市商務局:
為有效發揮重點展會示範效應,進一步發揮展覽業在拉動消費、調整結構、帶動產業發展和促進經濟合作等方面的積極作用,推動展覽行業健康發展,2015年,商務部將繼續對符合國家戰略發展方向、社會效益顯著、發展潛力較大的展覽會進行引導支持。為做好吉林省展覽會項目的申報推薦工作,根據《商務部辦公廳關於做好2015年商務部引導支持展會申報推薦工作的通知》(商辦服貿函〔2014〕771號),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檔案內容
一、申報推薦範圍
(一)2015年在吉林省舉辦的經濟貿易展覽會。
(二)節慶活動、展銷會,商務部主辦和參與主辦展會不屬申報推薦範圍;各級黨政機關主辦或參與主辦的投資貿易類綜合展會不屬申報推薦範圍;已獲地方政府財政支持的展會不屬申報推薦範圍。
二、申報推薦標準
(二)展覽會主題涉及國家重點支持領域或發展前景較好的行業,且積極踐行節能降耗理念;
(三)參展商達200家以上,展會期間觀眾及專業觀眾達到一定規模,並連續三年呈上升趨勢;
(四)連續三年未發生侵犯智慧財產權行為,無重大安全責任事故及其他違法違規事項,無重大參展商及觀眾投訴,無重大責任糾紛。
三、申報推薦程式
各市(州)商務主管部門通知屬地舉辦展會主承辦方申報材料,並嚴格按照推薦範圍和標準篩選推薦展會項目報省商務廳。省商務廳將組織專家對上報項目進行評審,根據評審意見確定上報項目,並在吉林省商務廳網站上公示五天,公示期無異議後,上報商務部。
四、申報推薦材料
(一)申請報告。包括:申請單位基本情況、項目情況介紹、申報項目費用擬支出情況、項目績效目標等;
(二)《引導支持展會項目推薦(自薦)表》(每個申報項目均需填寫),如推薦申報,需提供推薦單位正式出具的推薦函;如自行申報,需提供展會申報單位申報函(主要陳述申報理由);
(三)近三屆展會舉辦情況說明(包括規模、主要內容、重點活動、參展企業情況、觀眾及專業觀眾數、智慧財產權保護情況、展會安全責任落實情況和未來辦展計畫等);
(四)2015年展會整體方案及近三屆展會會刊;
(五)近三屆展會批准/備案檔案(沒有檔案的提供說明);
(六)主辦單位法人登記證明檔案、營業執照複印件及簡介,承辦單位的法人登記證明檔案、營業執照複印件及簡介(政府主辦或參與主辦的展會可不提供政府證明檔案及簡介);
(七)其他需要說明的材料。
五、申報推薦時間安排
符合條件的單位請按要求於2015年1月10日前將申報材料、《引導支持展會項目推薦(自薦)表》(見附屬檔案)以紙質(一式四份)和電子版方式提交吉林省商務廳會展處。過期不申報視為自動放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