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瓊崖鬥爭成敗關鍵問題的請示發布於1946年。
針對中共廣東區委要求瓊崖獨立縱隊“南撤越南”的指示,中共瓊崖特委於1946年10月26日以馮(白駒)、黃(康)、李(明)名義向中共中央發出《關於瓊崖鬥爭成敗關鍵問題的請示》電,並將瓊崖特委《堅持自衛反擊戰的再決議》上報,具體提出瓊崖特委對“南撤”問題的意見和堅持自衛反擊的決心。認為如執行“南撤”指示,不但碰到無港口、少船隻的困難,而且整個工作就要垮台,瓊崖鬥爭將不堪構想。倘若中央認為今後的粵瓊必更黑暗,為保存幹部應即大批撤退,我們一定堅決執行;但如中央認為,只要瓊崖堅持得好,中央至少必能爭取粵三項協定的實現或更大的成果,那么我們有堅強信心與辦法,堅持鬥爭,絕不會給敵人打垮。現在江南各省民眾武裝起來日益發展之時,我們不但不應大批撤退,且應展開工作,配合全國鬥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