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深入推進刑事申訴公開審查專項督查活動的通知

《關於深入推進刑事申訴公開審查專項督查活動的通知》是為了促進檢務公開、陽光司法,以“看得見”的方式實現司法公正而制定的法規。2018年5月,《關於深入推進刑事申訴公開審查專項督查活動的通知》(下稱《通知》)由最高人民檢察院刑事申訴檢察廳發布,自2018年5月起實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深入推進刑事申訴公開審查專項督查活動的通知
  • 發布單位:最高人民檢察院刑事申訴檢察廳
  • 發布時間:2018年5月
  • 實施日期:2018年5月
通知要求,主要內容,內容解讀,

通知要求

最高人民檢察院刑事申訴檢察廳要求各級檢察院刑事申訴檢察部門持續加大刑事申訴案件公開審查力度,進一步擴大案件範圍、簡化操作程式,以“看得見”的方式實現司法公正。

主要內容

《通知》指出,各級檢察機關刑事申訴檢察部門要提高政治站位,統一思想認識,深入推進刑事申訴公開審查工作,通過公開審查,維護司法權威,維護當事人合法權益。堅持“宜公開,盡公開”原則,努力做到以公開審查為載體做好“普法的先鋒”,取得公開審查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一要擴大案件範圍,刑事申訴、國家賠償、賠償監督、司法救助等各類刑事申訴檢察案件均可進行公開審查;二要簡化操作程式,在適用公開聽證程式的同時,要探索其他簡便易行、效果好的公開辦案的方式、程式,加強公開審查的便民性、規範性和有效性,讓當事人看得見、聽得懂、能評價;三要加強工作宣傳,通過公開審查以案釋法,宣傳法治。

內容解讀

刑事申訴公開審查是檢務公開、陽光司法的具體化,是採用公開辦案的方式,讓當事人參與其中,請第三方見證,以“看得見”的方式實現司法公正,在彰顯司法人民性、民主性,加強檢察監督,化解矛盾糾紛,以鮮活的案例進行法治宣傳等方面具有重要意義。
《通知》強調,各級檢察機關刑事申訴檢察部門要積極探索、總結經驗,為下一步修改完善《人民檢察院刑事申訴案件公開審查程式規定》打好基礎。各省級院要及時了解和掌握有關情況,進行具體有效的指導。最高檢將適時調研督導,組織交叉檢查,總結推廣各地經驗。各級檢察機關要通過公開審查活動,提升檢察人員辦案能力、協調組織能力、民眾工作能力、面對媒體能力等綜合素養,努力提升自身業務素質,樹立良好執法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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