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新形勢下加強戲曲教育工作的意見》由中宣部、文化部、教育部、財政部於2017年6月聯合出台。
意見出台,意見解讀,
意見出台
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實施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傳承發展工程的意見》和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支持戲曲傳承發展若干政策的通知》精神,夯實戲曲藝術傳承發展基礎,加強學校戲曲專業人才培養,健全學校教育與院團傳習相結合的人才培養體系,中宣部、文化部、教育部、財政部出台了《關於新形勢下加強戲曲教育工作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
意見解讀
《意見》提出,力爭在“十三五”期間,基本建立主要劇種與院校戲曲專業相對應、戲曲人才需求和戲曲教育培養相平衡、職前教育和職後教育相銜接、學校教育與戲曲藝術表演團體傳習相結合的戲曲人才培養體系,健全戲曲專業優秀後備人才早期發現、選拔和培養機制及戲曲教育質量評估督查制度,統籌藝術院校戲曲專業教學和展示活動,著力支持基層戲曲院團發展,加強地方戲人才培養,推動形成符合戲曲藝術人才培育規律、適應戲曲行業發展需要的戲曲教育新模式,為戲曲傳承發展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撐。
根據《意見》,新形勢下戲曲教育工作的主要任務包括最佳化戲曲專業結構布局、完善戲曲人才培養體系、創新戲曲人才培養模式、鼓勵院團深度參與實踐教學、積極推進招生與用人一體化、建立健全戲曲教育質量評價機制、搭建平台展示教育教學成果。《意見》要求,各級宣傳部門及文化、教育行政部門要切實承擔起發展戲曲教育的主要責任,將戲曲教育納入發展規劃,制定配套政策措施,抓好具體實施,建立督導制度,做好政策落地工作;加強與發展改革委等相關部門的溝通協調,推動加大對戲曲教育扶持,拓寬經費籌措渠道,引導社會力量加大對戲曲教育的投入、捐贈;建立健全戲曲專業教師資格標準和專業標準,建設專兼結合的高素質專業教師隊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