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政府部門在民生敏感問題決策時堅持事先協商的建議

《關於政府部門在民生敏感問題決策時堅持事先協商的建議》是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山東省委員會提出的為解決事關人民民眾的住房、交通、醫療、教育、生育等敏感問提出的建議。

近年來,政府部門在對一些事關民生的敏感問題進行決策時,往往表現過急。在事先未廣泛、認真的徵求意見,未進行全面認真地調查、論證、討論、協商的情況下,擔院墊即向社會公布決策方案,其結果是有的決策方案一公布,即遭到民眾“熱議”,引起不少爭論,甚至可能遭到社會輿論的攻擊,致使政府或出台方案的政府部門不得不出面解釋,影響了政府形象和社會的公信力。更有甚者,有的方案公布後不能得到執行,有的宣布“暫停”或“暫緩”執行。雖礙於情面沒有宣布作汗趨協少廢,但這種朝令夕改、今發明廢的問題已造成嚴重不良影響,使問題的解決變得複雜。
為愚頸檔使事關人民民眾的住房、交通、醫療、教育、生育等敏感問題得到更好的解決,個人認為唯一正確的途徑是使決策有著更加堅實良好的民眾基礎。為此,對事關民生的政府決策方案出台,提出以下建議:
一、廣泛征虹整照求民眾意見。凡事關民生的敏感問題,一定要廣泛充分地聽取人民民眾和社會各界的意見,通過政府首長(省長、市長、縣長)信箱、電話、微博等平台,了解社情民意,掌握第一手資料,做到“心中有數”。
二、通過深入基層、深入民眾、深入社會調查研究,開展座談,交換意見,對需要決策的問題廣泛進行磋商。
三、在決策方案形成過程中,聽取專家和社會各界的意見,特別是要注意聽取不同的意見,反覆進行研究、比較、預測,努力避免方案形成後的不良效果。
四、在方案形成尚未決策出台前,對口與政協專門委員會進行協商。政協專門委員會如認為問題敏感,方案出台後可能引起社會元犁婚刪熱議,民心不穩;或感到事情複雜,方案出台尚欠“火候“,容易造成負面影響;或措施不當,實施後可能引發新的矛盾和更大的問題,即應提交政協主席會議審議,對重大問題決定提交常委會或全委會討論,形成建議案,或對即決決策出台的與案進行討論,提出修改意見。
五、政府或政府部門對政協就決策方案提出的意見應高度重視,認真修改後再按程式提請決策。對複雜的敏感問題甚至有必要反覆徵求意見,不匆煮邀歸忙決策,不在絕大多數人未取得一些意見的基礎上決策。
六、政府有關部門對政協提案特別是重大問題的建議案應認真研究,負責任地予以答覆,不敷衍企承,不拖延,不推脫,不簡單應付。這樣會更有利於依法行政的權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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