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提醒廣大出入境人員關注國際旅行健康的公告》是為切實保障出入境人員健康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境衛生檢疫法》及其實施細則等規定發布的公告。由海關總署於2019年12月31日發布實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提醒廣大出入境人員關注國際旅行健康的公告
- 頒布時間:2019年12月31日
- 實施時間:2019年12月31日
- 發布單位:海關總署
政策全文,內容解讀,
政策全文
關於提醒廣大出入境人員關注國際旅行健康的公告
公告〔2019〕233號
近期,伊波拉病毒病、中東呼吸綜合徵等烈性傳染病,黃熱病、瘧疾、登革熱、寨卡病毒病、基孔肯雅熱等蚊媒傳染病,流感、麻疹、白喉等呼吸道傳染病,以及霍亂、諾如病毒感染等消化道傳染病在不同國家持續流行,對國際旅行健康帶來風險。2020年元旦、春節臨近,人員出入境進入高峰,為切實保障出入境人員健康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境衛生檢疫法》及其實施細則等規定,海關總署提醒廣大出入境人員關注國際旅行健康。
一、出境前,可登錄海關總署網站(詳見參考連結)衛生檢疫專欄,查詢世界各地疫情動態及疾病預防信息,也可向所在地海關或國際旅行衛生保健中心進行健康諮詢。如有需要,可進行相應的預防接種,提前準備藥物和防護用品。
二、境外旅行中,要增強防病意識,保持良好的衛生習慣;儘量避免與有傳染病症狀人員接觸;切實做好個人防護,避免被鼠、蚊、蜱等病媒生物叮咬;遠離豬、羊、駱駝、蝙蝠等家畜和野生動物;不吃未煮熟的食物、未削皮的水果,不喝未消毒的奶和生水等;如出現傳染病症狀要及時就醫,也可向我國駐當地使領館尋求幫助。
三、歸國途中,如出現傳染病症狀,要及時、如實告知交通工具上的乘務人員,並配合做好自我隔離和個人防護。
四、入境時,如出現發熱、頭痛、咳嗽、噁心、嘔吐、腹痛、腹瀉、皮疹、黃疸、肌肉痛、關節痛、呼吸困難等傳染病症狀,要主動向海關工作人員進行申報,配合做好醫學排查工作。
五、入境後,密切關注身體狀況,做好個人健康監測,自我觀察2周至3周,期間如出現相關症狀,應當立即就醫或向當地國際旅行衛生保健中心諮詢,並向醫生說明近期旅行史,以便得到及時診斷和治療。
特此公告。
海關總署
2019年12月31日
內容解讀
公告要求
出境前,可登錄海關總署網站(詳見參考連結)衛生檢疫專欄,查詢世界各地疫情動態及疾病預防信息,也可向所在地海關或國際旅行衛生保健中心進行健康諮詢。如有需要,可進行相應的預防接種,提前準備藥物和防護用品。
境外旅行中,要增強防病意識,保持良好的衛生習慣;儘量避免與有傳染病症狀人員接觸;切實做好個人防護,避免被鼠、蚊、蜱等病媒生物叮咬;遠離豬、羊、駱駝、蝙蝠等家畜和野生動物;不吃未煮熟的食物、未削皮的水果,不喝未消毒的奶和生水等;如出現傳染病症狀要及時就醫,也可向我國駐當地使領館尋求幫助。
歸國途中,如出現傳染病症狀,要及時、如實告知交通工具上的乘務人員,並配合做好自我隔離和個人防護。
入境時,如出現發熱、頭痛、咳嗽、噁心、嘔吐、腹痛、腹瀉、皮疹、黃疸、肌肉痛、關節痛、呼吸困難等傳染病症狀,要主動向海關工作人員進行申報,配合做好醫學排查工作。
入境後,密切關注身體狀況,做好個人健康監測,自我觀察2周至3周,期間如出現相關症狀,應當立即就醫或向當地國際旅行衛生保健中心諮詢,並向醫生說明近期旅行史,以便得到及時診斷和治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