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 國家開發銀行辦公廳關於推薦2015-2016年工業節能與綠色發展重點項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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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畫單列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國家開發銀行各分行,有關中央企業:
為貫徹落實《中國製造2025》(國發〔2015〕28號文印發)和《國務院關於創新重點領域投融資機制鼓勵社會投資的指導意見》(國發〔2014〕60號),重點支持企業套用能效信貸等投融資機制,開展節能節水改造,加強能源管理信息化建設,開展清潔生產、生態設計和資源綜合利用工作,培育壯大節能環保產業,推動工業綠色發展和轉型升級,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開發銀行聯合開展工業綠色發展重點項目推薦工作,共同支持一批重點項目。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為貫徹落實《中國製造2025》(國發〔2015〕28號文印發)和《國務院關於創新重點領域投融資機制鼓勵社會投資的指導意見》(國發〔2014〕60號),重點支持企業套用能效信貸等投融資機制,開展節能節水改造,加強能源管理信息化建設,開展清潔生產、生態設計和資源綜合利用工作,培育壯大節能環保產業,推動工業綠色發展和轉型升級,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開發銀行聯合開展工業綠色發展重點項目推薦工作,共同支持一批重點項目。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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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總體要求
按照“工業和信息化部組織推薦項目,國家開發銀行獨立審貸”的原則,工業和信息化部根據工業綠色發展的總體部署以及相關產業政策,組織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畫單列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推薦符合產業發展政策、節能環保技術要求、市場潛力大、效益明顯的項目,形成《工業節能與綠色發展重點項目推薦目錄》。國家開發銀行按照國家巨觀經濟政策和有關監管要求,為進入目錄的項目提供投融資等綜合性金融服務。
二、重點方向
堅持“政府指導、市場化運作”原則,圍繞工業節能與綠色發展,重點支持5大領域10個方向的項目:
(一)工業節能節水技術改造
1.節能技術改造工程。支持工業企業特別是重點用能企業開展節能技術改造,包括套用先進節能技術裝備、開展餘熱余壓利用、窯爐富氧和全氧燃燒、高效電機和變壓器系統改造等。
2.煤炭高效清潔利用工程。支持工業企業套用先進適用、經濟合理、節能減排潛力大的煤炭清潔高效利用技術;支持高效窯爐、工業鍋爐、現代煤化工、焦化等先進煤炭高效清潔利用技術裝備產業化工程。
3.節水技術改造工程。支持高耗水企業、缺水地區工業企業、節水標桿企業等實施節水技術改造。重點支持工藝節水、洗滌節水、工業廢水深度處理回用、非常規水資源開發利用等技術套用。
(二)數字能效提升
4.工業企業能源管理中心建設工程。按照《鋼鐵、石油和化工、建材、有色金屬、輕工行業企業能源管理中心建設實施方案》(工信部節〔2015〕13號)的要求,支持工業企業開展能源管理信息化建設,新建或改建完善企業能源管理中心。
5.綠色數據中心建設工程。參照《國家綠色數據中心試點工作方案》(工信部聯節〔2015〕82號)要求,支持建設和改造完善綠色數據中心。
(三)重點行業企業清潔生產改造
6.工業企業清潔生產改造工程。支持企業按照《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畫》《水污染防治行動計畫》等要求,實施清潔生產改造。
7.生態設計示範企業創建工程。支持生態設計試點企業按照《生態設計示範企業試點實施方案》要求,開展試點示範工程建設。
(四)資源綜合利用
8.大宗工業固廢綜合利用工程。支持尾礦、煤矸石和粉煤灰、脫硫石膏和磷石膏、冶煉渣、赤泥等工業固廢資源化利用。
9.再生資源工程。支持再製造、廢棄電器電子、廢鋼、廢有色金屬、廢塑膠、廢輪胎、廢紙、建築廢棄物等資源綜合利用試點示範項目建設。
(五)節能環保產業
10.節能環保產業培育工程。按照《國務院關於加快發展節能環保產業的意見》(國發〔2013〕30號)要求,支持具有先進技術和較強競爭力的節能環保裝備製造、服務型企業以及園區建設等。
三、申報項目相關事項
(一)項目須符合當地經濟和產業規劃,發起企業具有較強的經濟、技術實力。
(二)優先鼓勵採用PPP或契約能源管理等市場化模式,建立市場化投融資主體的項目。優先支持已經具備類似項目經驗的企業開展項目建設和運營。具體要求如下:
1.融資主體。(1)申報項目的投融資主體已建立;(2)企業或股東有相關建設和運營經驗;(3)融資主體承擔運營和運維業務。
2.項目。(1)項目符合國家產業發展政策及當地城市總體規劃,有利於促進工業節能和綠色發展;(2)項目已完成可研報告並立項,已完成相關報批程式,2015-2016年有具體融資需求;(3)企業或股東對項目貸款提供一定信用支持;(4)項目資本金比例原則上不低於40%。
四、流程和要求
(一)按照企業自願原則,企業可向所在地省級(含計畫單列市,下同)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提出項目申請。
(二)省級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會同當地國家開發銀行分行,結合項目申請城市經濟社會發展的相關規劃政策,對申報項目的必要性、建設內容、投資規模、經濟效益、節能環保效益、項目風險、還款來源等方面進行論證。論證通過後,由所在省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以正式公函向工業和信息化部(節能與綜合利用司)提出推薦意見。每省推薦10~20個項目。
(三)工業和信息化部會同國家開發銀行組織行業專家對申報項目進行審核,確定《工業節能與綠色發展重點項目推薦目錄》。
(四)國家開發銀行根據《工業節能與綠色發展重點項目推薦目錄》,獨立審貸,並視項目具體情況提供差別化融資支持;貸款期限一般可達5-10年;
(五)請於2015年10月15日前將推薦項目的有關材料紙質版(一式三份)和電子版(光碟)以郵寄或機要形式報送至工業和信息化部(節能與綜合利用司)。報送材料包括《工業節能與綠色發展重點項目申請報告》(見附屬檔案)以及省級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出具的推薦函。
(二)省級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會同當地國家開發銀行分行,結合項目申請城市經濟社會發展的相關規劃政策,對申報項目的必要性、建設內容、投資規模、經濟效益、節能環保效益、項目風險、還款來源等方面進行論證。論證通過後,由所在省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以正式公函向工業和信息化部(節能與綜合利用司)提出推薦意見。每省推薦10~20個項目。
(三)工業和信息化部會同國家開發銀行組織行業專家對申報項目進行審核,確定《工業節能與綠色發展重點項目推薦目錄》。
(四)國家開發銀行根據《工業節能與綠色發展重點項目推薦目錄》,獨立審貸,並視項目具體情況提供差別化融資支持;貸款期限一般可達5-10年;
(五)請於2015年10月15日前將推薦項目的有關材料紙質版(一式三份)和電子版(光碟)以郵寄或機要形式報送至工業和信息化部(節能與綜合利用司)。報送材料包括《工業節能與綠色發展重點項目申請報告》(見附屬檔案)以及省級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出具的推薦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