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推薦2015年度海洋領域優秀科技青年候選人的通知
- 來源:三維政策(見參考資料)
沿海省(區、市)及計畫單列市海洋廳(局),局屬各單位:
為加強海洋領域青年人才培養,根據《海洋領域優秀科技青年評選辦法》(國海人字[2015]98號),國家海洋局決定開展2015年度海洋領域優秀科技青年評選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候選人應具備的條件
(一)擁護黨的路線、方針和政策,熱愛祖國,熱愛海洋事業,遵紀守法,具有“奉獻、創新、求實、協作”的科學精神,學風正派。
(二)直接從事專業技術工作,並取得以下成績之一者:
1.在海洋基礎研究和套用基礎研究方面取得創新性成果和做出顯著成績;
2.在海洋科技成果轉化方面取得重要進展和做出顯著成績;
3.在海洋工程技術方面取得創造性成果和做出貢獻,並有一定套用成效;
4.在海洋公益服務工作中取得顯著成績,產生良好的社會效益或經濟效益;
5.在海洋政策法規與規劃制訂、海洋行政審批、海洋執法等技術支持保障工作中發揮重要作用,做出顯著成績。
(三)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後出生),已在本單位工作5年以上(含5年)或博士畢業後已在本單位工作3年以上(含3年)。
二、候選人推薦名額分配
本屆“海洋領域優秀科技青年”評選人數約20人,請各單位按以下名額推薦候選人:
(一)沿海省(區、市)及計畫單列市海洋廳(局)推薦本省(區、市)候選人不超過2名;
(二)局屬各單位推薦本單位候選人不超過2名;
(三)各有關高校推薦本校候選人不超過2名。
三、推薦工作要求
(一)各單位組成專家評審組,通過評審確定推薦人選,由單位人事部門上報國家海洋局人事司。堅持公開、公正、公平、擇優原則,嚴格評選條件,保證評選質量。
(二)人選推薦要向在海洋科研一線工作的優秀青年科技工作者傾斜。被推薦人的科技成果應以國內做出的成果為主,被推薦人應為主要完成人或主要貢獻者。
(三)候選人推薦材料是海洋領域優秀科技青年評審的主要依據,要求重點突出候選人的創新性成就和貢獻。非學術性報紙刊物的有關報導不作為證明材料。推薦材料要客觀、準確,對於推薦材料填報不實的,實行一票否決。
四、推薦材料報送要求
(一)書面材料報送要求
請於2015年5月31日前,將書面推薦材料報送國家海洋局人事司。書面推薦材料包括:
1.推薦報告一份,含推薦單位評審組專家名單。
2.《海洋領域優秀科技青年人選推薦表》一式20份。
3.候選人先進事跡材料一份(800-1000字)。
4.有關證明材料一份,請按下列順序裝訂,如無可不附:
(1)公開發表的主要論文複印件(限3篇)及主要專著(限1本,無須裝訂);
(2)主要科技成果目錄;
(3)被他人引用的論文、專著證明材料;
(4)技術鑑定證書及智慧財產權證明材料;
(5)技術套用證明材料;
(6)獲得表彰獎勵證明材料;
(7)其他材料。
(二)電子材料報送要求:請將《海洋領域優秀科技青年人選推薦表》填寫後刻錄光碟,與書面材料一併報送。
(三)涉密材料報送要求:涉密推薦材料請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進行審查,並提交保密審查證明。
五、聯繫方式
通訊地址:北京市復興門外大街一號國家海洋局人事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