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推薦河北省環境污染損害鑑定評估專家的函

《關於推薦河北省環境污染損害鑑定評估專家的函》是河北省環境保護廳發布的檔案,發布日期是2012年02月20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推薦河北省環境污染損害鑑定評估專家的函
  • 發文字號:冀環法函[2011]1191號
  • 發布日期:2012年02月20日
  • 發布機構:河北省環保廳
檔案原文
關於推薦河北省環境污染損害鑑定評估專家的函
省直各有關部門,各大專院校及研究機構,省環保產業協會,省環境科學學會:
為認真貫徹落實環保部關於“環境污染損害鑑定評估試點工作”有關要求,更好的開展河北省環境污染損害鑑定評估試點工作,發揮相關領域專家技術支撐力量,省環保廳決定建立“河北省環境污染損害鑑定評估專家庫”,現面向省直有關部門、全省各大高校、有關科研院所及相關社會團體徵集“環境污染損害鑑定評估”專家。請相關單位根據工作特點,推薦有關專家入庫。專家庫建成後將按照專業特長通過隨機抽取的方式,參與省環保廳環境污染事件損害鑑定評估和審查等工作。現將有關事項說明如下:
一、入選專家基本條件
1、堅持原則,作風正派、客觀公正、嚴謹求實。
2、具備環境風險與損害鑑定評估及相關的專業背景和實踐經驗;從事相關科研技術工作,熟悉環境污染損害和治理、以及環境恢復等領域。
3、年齡在65周歲以下,身體健康;具有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具有中、高級專業技術職稱。
4、熟悉相關鑑定工作的法律、法規與政策。
二、專業領域
熟悉化工等高風險工業行業生產工藝設計及技術路線,熟悉各種物料的市場價格分析計算方法,具備大氣環境、水環境、生態環境、土壤環境、海洋環境、聲環境以及生態學、環境工程、環境監測、環境經濟、環境健康、環境法等領域專業背景。
三、推薦方式
請省直有關部門、全省各大高校、有關科研院所及相關社會團體根據上述條件推薦專家人選。符合條件的專家請認真填寫“河北省環境污染損害鑑定評估專家推薦表”(見附屬檔案),經所在單位簽字蓋章後,將推薦表寄送河北省環保廳,由省環保廳負責進行專家資料資格審查,審查合格後,向具備資格的專家發出書面通知。
四、聯繫方式
郵寄地址:石家莊市裕華西路106號政法處;
附屬檔案:河北省環境污染損害鑑定評估專家推薦表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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