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推廣使用中國小經濟適用型教材的意見

關於推廣使用中國小經濟適用型教材的意見,對其他經濟欠發達的城鎮和農村地區經濟適用型教材的選用,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根據本地區的實際情況確定。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推廣使用中國小經濟適用型教材的意見
  • 編號:教基〔2001〕16號
  • 部門:教  育  部
  • 時間:二○○一年六月七日
檔案要求,具體意見,

檔案要求

教育部 新聞出版總署印發關於推廣使用中國小經濟適用型教材意見的通知
教基〔2001〕16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畫單列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教育廳(教委、局)、新聞出版局: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轉發體改辦等部門關於降低中國小教材價格深化教材管理體制改革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01〕34號)精神,教育部、新聞出版總署制定了《關於推廣使用中國小經濟適用型教材的意見》,已報請國務院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新聞出版總署
二○○一年六月七日

具體意見

關於推廣使用中國小經濟適用型教材的意見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轉發體改辦等部門關於降低中國小教材價格深化教材管理體制改革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01〕34號)的精神,切實減輕農民的經濟負擔,現就推廣使用中國小經濟適用型教材,提出如下意見:
一、中國小經濟適用型教材是指各種內容與彩色版相同的黑白版教材。
二、在全國經濟不發達的農村地區廣泛推廣使用經濟適用型教材。從2002年春季開始,國家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以及尚未普及九年義務教育縣,一律選用經濟適用型教材(美術、地理教材除外)。
三、從2002年春季開始,教育部和省級教育行政部門頒發的《中國小教學用書目錄》應包括經濟適用型教材的品種。
四、省以下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要嚴格按照教育部和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發布的《中國小教學用書目錄》,認真做好經濟適用型教材的選用和推廣工作。各級教學研究部門和學校,要充分利用現有教育資源,發揮現代教育技術的作用,增強經濟適用型教材使用效果。
五、各教材發行單位,要嚴格按照教育部和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發布的《中國小教學用書目錄》進行征訂,確保經濟適用型教材的供應,做到“課前到書,人手一冊”。
六、加強出版、發行、使用等各個環節的監督檢查。對不按規定選用經濟適用型教材的地區和學校,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責令其糾正,並追究有關人員的行政責任;對不按規定出版發行經濟適用型教材的出版發行單位,由新聞出版行政部門依照有關規定責令其糾正、給予通報批評,直至取消中國小教材出版發行資格。
七、各地教育和新聞出版行政部門,要認真做好中國小經濟適用型教材的推廣使用工作,加強對這項工作的管理、監督和檢查,及時通報有關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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