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推動商貿服務業有序復商復市的通知

2021年11月15日,甘肅省商務廳和甘肅省市場監管局聯合印發《關於推動商貿服務業有序復商復市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提出各地在確保疫情防控措施有效落實前提下,逐步安排全省商貿服務業復商復市。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推動商貿服務業有序復商復市的通知
  • 發布單位:甘肅省商務廳和甘肅省市場監管局
全文
《通知》明確,蘭州市、天水市要在嚴格落實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在穩定生活物資保供企業正常經營的基礎上,按照當地疫情防控部門和市場監管部門要求,超市、便利店、中央廚房企業等優先恢復正常經營,逐步推動市場、商場、餐飲、住宿等商貿服務企業恢復正常經營。
張掖、嘉峪關、隴南等市,在持續鞏固防控成果的同時,推動大型市場、商場、超市儘快恢復正常經營,餐飲、住宿、家政、美容美髮等生活服務業分階段、分規模實現復商復市。未發生疫情的市州,在做好常態化疫情防控的前提下,全面推動市場、商場、超市、住宿、餐飲等商貿服務企業復商復市,儘快實現正常經營。
《通知》要求,復商復市的市場、商場、超市、餐飲、住宿等商貿服務企業要制訂工作方案,建立主要負責人負總責的疫情防控工作機制,在開業前確保消毒液、測溫儀、噴霧器、口罩等消殺和防控物資到位。商貿服務企業要在營業場所門口設定體溫監測點,提供消毒餐具和洗手液等物品。復商復市前必須對經營場所進行徹底的清理消毒,確保無死角、無盲區,確保工作人員及消費者安全健康。
《通知》強調,要做好常態化疫情防控工作。具備經營條件的餐飲服務單位可恢復堂食就餐,嚴格控制客流量,保持座位間距,就餐顧客隔座就餐、同向而坐,除就餐外全程佩戴口罩。舉辦50人以上集體聚餐(含農村自辦宴席)的,要向宴席承接單位和所在地疫情防控部門進行報備,實行“雙報備”制度。
冷鏈食品類企業凡從省外購進進口冷鏈食品,必須按規定向目的地所在縣級市場監管部門報備、進入監管總倉進行消殺、核酸檢測,如實將進口冷鏈食品信息錄入“甘肅省食品安全信息追溯平台”,按照要求對環境、設備進行消毒,對從業人員按規定定期進行核酸篩查。快遞外賣類企業要在落實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通過“無接觸服務”開展同城配送業務。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